根據移民署統計,目前台灣無證的移工超過4萬8千名,在武漢肺炎的威脅下,這些移工缺乏管道獲取防疫資訊、無法購買實名制的口罩,更糟糕的是,為了逃避法律制裁,即使他們有輕微的感染症狀也不敢就醫,儼然成為防疫上一個無法管制的破口。
在2月26日,一名無證的移工看護確診後,隔天,勞動部宣布要整合移民署、警政署、憲兵指揮部、海巡署加強查緝,並提供獎金鼓勵民眾舉報無證移工,而反對的看法主要來自防疫指揮官陳時中,他認為此時重點不在於合法或非法,而在於看護人力的不足,此時加強取締造成的人力缺口,只會徒增醫護人員的負擔。
這就牽扯到一個問題:法律及懲罰的目的究竟是什麼?一種說法是,懲罰是為了降低犯罪率,讓社會更安全與進步,我們把這種想法稱為「實效主義」;另一種說法是,懲罰是為了實踐公平與正義,讓惡人得到報應,我們把這種想法稱為「應報主義」。
很多人可能覺得兩者沒有衝突,那試著思考這個例子:
2011年奧斯陸槍擊和爆炸案,造成77人喪生的兇手布萊維克(Breivik),由於挪威是沒有死刑的國家,法院判處他挪威最高的21年有期徒刑,並得視情況延長。
囚禁布萊維克的「牢房」有十幾坪大,分三個房間,裡頭有電視、健身器材、DVD播放機、電動玩具及報紙雜誌等娛樂,同時他還獲准進修奧斯陸大學的政治學學位,即使如此,他依然不斷寫信跟監方抱怨他受到「不人道的待遇」,要求更換新一代的遊戲主機、更舒適的椅子及毯子,甚至包含咖啡以及窗戶的視野都在他的抱怨範圍內,在獄方未能滿足他的要求後,他選擇控告挪威政府。
2016年,奧斯陸法院判決挪威政府侵犯了布萊維克的人權,必須支他台幣約 133萬元的法律費用,原因是布萊維克被限制不得與其他囚犯交流,手機通訊遭到限制,往來信件和訪客都必須接受審查和監控,每天「只能」外出1小時。
站在實效主義的立場,監獄的意義不在於懲罰,而在於幫助受刑人順利重返社會後不會再犯,挪威擁有最人道的監獄,他們的再犯率不到20%,幾乎是全世界最優秀的,但你能想像台灣如果也廢除死刑、如果也這樣對待犯人,那人民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嗎?總體來看,台灣與美國都是偏向應報主義的國家,而台灣的再犯率超過五成,美國更在70%以上。
也就是說,一般我們想像中「讓受刑人因為害怕監獄的懲罰,使他們不會再次犯罪」的理想狀態,很多時候是不存在的,當實效主義與應報主義產生衝突時,你會怎麼選擇?你要選擇降低再犯率讓社會更加安全,還是堅持讓犯錯的人得到報應?
(抱歉,用「六法全書唯一死刑」來杜絕再犯,這選項我們暫時不列入考慮。)
死刑存廢與受刑人的人權是更複雜的議題,需要更仔細的討論以及更長的時間來凝聚社會共識,但目前迫在眉梢的,是防疫期間,我們該如何面對無證移工的問題?是站在應報的立場,堅持把他們當成犯人來懲處?還是站在實效的立場,響應國際勞工協會及學者們發起的連署,支持「不驅離」、「不處分」及「重新給予合法身分」,讓無證移工能回到防疫網中?
我們可能要先稍微了解無證移工的處境,才能明白,為何當初懷抱夢想來到台灣工作的他們,最終卻選擇了「逃跑」?
首先,是高額的仲介費用,許多移工為了讓家人過更好的生活,必須在故鄉先借貸一筆錢給兩地的仲介公司;來台之後,除了每個月給仲介的「服務費」外,還受到《就業服務法》第 53 條「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的規範,不管是面對多麼苛刻的工作條件都要苦撐,真正能收集證據順利轉換工作的人少之又少;而即使在這少數得以找新工作的過程中,都還要再被仲介收一筆違法的「買工費」,那又是一筆難以承受的負擔。
想想看,擁有自由轉換工作權利的台灣人,都常常在職場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那如果你連換工作的權利都沒有,又怎麼期待老闆會善待你?
如果可以,沒有人想要「逃跑」,但有時候為了生活,逃跑是他們唯一的方法。
兩天前(3/19)有一則新聞,一名印尼籍的男性無證移工阿南(化名)發燒到醫院就診,因溝通問題,院方決定請警方協助,未料阿南見到警方後拔腿就跑,經過9個多小時追緝,警方在一間印尼雜貨店中,逮捕到無處可去的阿南。
阿南與妻子是在台灣認識的,他的妻子也是失聯移工,目前專心在家養育兩個孩子,阿南是一家四口唯一的經濟支柱,根據媒體報導,阿南夫妻第二個孩子出生時甚至沒有錢到醫院處理,是在家中由阿南自己來接生,平常他們也買不起奶粉,只能用米水扶養孩子長大,但即使是這樣的生活,對他們來說都好過受雇主及仲介的壓榨。
後來,阿南已沒有發燒情況,但依程序,夫妻倆與孩子仍將被遣返回國,回國之後還要面對當初為了來台工作而欠下的大筆債務。如果可以,阿南不會逃跑,但為了生活,阿南只能不斷地逃跑、再逃跑,直到他們一家四口,再也無路可逃。
對極端的應報主義者來說,一切都是懲罰的問題,我們應該懲罰那些無良的仲介,懲罰不人道的雇主,也懲罰逃跑的移工,但對實效主義者來說,先不論這樣的懲罰有沒有效,至少這麼多年來,實務面上被懲罰的始終都只有移工,根本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
在平時,堅持應報主義可以幫助社會建立共同的正義價值,即使是實效主義者也會認同這樣的價值觀在未來會對社會有所幫助。轉型正義就是一個例子,應報主義者會認為,政府及當時的加害人必須為他們侵害人權的舉動付出代價,而實效主義者會認為,透過讓加害人接受審判而建立起的價值觀,可以幫助這個社會更注重民主,避免侵害人權的威權再次復辟,因此長遠來說對社會是有利的,只有最短視近利的人,才會以和諧為理由反對轉型正義。
但在防疫期間,在人民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此刻,當兩者發生衝突時,就必然要採取更實效主義的立場來執行許多妥協的措施,當然這些措施依然要有正確的程序並受到人民的監督,但單純立場上或理論上的問題,在生命之前都應該先擱置。理想上當然應該先從制度下手,至少應該解決移工無法更換雇主的問題,但在這個階段,談制度面的修改已是緩不濟急,唯有先以不驅離、不處分並幫助移工恢復合法身分,才能先讓他們願意能回到防疫網中,保護自己也保護我們所有人。
因應防疫指揮官的建議,移民署自四月起重新推動「擴大自行到案專案」,專案期間以「不收容、不管制、低罰緩」的措施,鼓勵無證移工主動投案,但這個去年已經推動過的措施,根本沒有新的誘因能讓移工朋友重新回到那個逼迫他們逃跑的制度之中,我們不能只期待這些被台灣社會剝削的移工,發揮大愛精神,為了幫助台灣防疫而主動投案,我們應該更積極、更主動的讓他們回到防疫的戰線之中。
所以,如果你願意支持防疫期間「不驅離」、「不處分」及「重新給予合法身分」,請你參與移工協會發起的連署,不只是補上防疫缺口,也是請移工們再給台灣一次機會,我們應當成為移工朋友想像中的那個、讓人追逐夢想的國度,而不是實際上那個,讓人只能選擇逃跑的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