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15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瞎拼,討債。(上)

每年的1111 光棍節,也是大陸的「瞎拼」日,這個「瞎拼」中譯英文的shopping實在太傳神了! 從農業社會進入工商業社會,一個很大的區別,在於人們對於物質的需求,過於「浪費」! 於是商品的銷售,就有了推銷的心理戰術,先把商品抬價,塑造「高端」形象,然後找「藉口」打折,有的打到三折還不虧本,要嘛不是利潤奇高,就是浮誇價格! 人們見到價格「大崩盤」哪有不見獵心喜的,衝進去購買,結果,買的一堆不常用,不適用的物品,是不是另一種的浪費啊! 今天來探討台語的「浪費」一詞!
常用詞是「討債 tho2-che3」! 照字面,是沒有浪費的意思,要轉幾個彎,才能勉強兜到邊,那麼這個詞的語源是什麼呢?

tho2-che3 討債。 第二義,浪費糟蹋。
無駄なことをする(做無用工)。もったい(勿体)ないことをする(過份鋪張)。 贅沢で乱費する(奢侈浪費)

台日典記錄: cheh-thoah 他的日語譯文跟 tho2-che3 一模一樣!
もったい(勿体)ないことをする。無駄にする。乱費。
奇摩知識有人問中文的「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如何用台語說,有一個人回答:【一分錢一分貨,一分時間毋討債(債挩)】 【討ㄊㄜ1債ㄗㄝ3/債ㄗㄝˋ2挩ㄊㄨㄚ˙4】浪費。 他的「討債」後面刮號「 債挩」, 就是「 cheh-thoah」!
台日典的擬字,「撮汰」,並不達意! 把它換做「祭獺」,就既達意又文雅了!

中文的「糟蹋」,台語的「討債」,語源來自「獺祭」一詞!(本自蘇子建著《鄉詩俚諺採風情》)

獺祭」有三義,字典明記有兩義
  1. 陳列供品祭祀。
  2. 比喻羅列故實,堆砌成文。 (李商隱賦詩,多用典故,故後人講為文喜用典故推砌,謂之「獺祭魚」,簡稱「獺祭」!譬如:

異俗二首 其二(唐·李商隱)
題注:時從事嶺南。引用典故:洪爐 連鰲
  • 戶盡懸秦網,家多事越巫。未曾容獺祭,只是縱猪都
  • 點對連鰲餌,搜求縛虎符。賈生兼事鬼,不信有洪爐
第三義,隱諱在第一義中:「 陸宗達 王寧 《古漢語詞義答問·說“祭”字》:“‘祭’的本義應是‘殘殺’,《大戴禮記·夏小正》、《禮記·月令》皆曰‘獺祭魚’……獺性殘,食魚往往隻吃一兩口就拋掉,捕魚能力又強,所以每食必拋掉許多吃剩的魚。人們稱堆積故實為‘獺祭’,即取堆積殘餘之意。”」 這個就是台語「cheh-thoah」的釋意:糟蹋浪費!
其實是有第四義的,在「《禮記·月令》:“﹝孟春之月﹞東風解凍,蟄蟲始振,魚上冰,獺祭魚,鴻雁來。” 「獺祭」是指農曆正月孟春! 唐·獨孤及 《山中春思》:「 獺祭川水大,人家春日長。 」
「獺祭」有奢華義,可以再來看日本有一種高級清酒品牌叫做同名的「獺祭」!為什麼叫「獺祭」呢?
清酒的酒米在釀酒前都需要研磨,以儘量減少米粒外層的蛋白質、維生素、脂肪,僅留下米心的澱粉,精米步合這個數字表示米粒經過研磨後剩下的部分佔原米粒的重量。數字不高於70%才能稱為“本釀造”;不高於60%才能稱為“吟釀”;不高於50%才能成為最高級的大吟釀。出處: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4533413/answer/28174317 它的品級最低是 50%,而 獺祭•純米大吟釀•磨き三割九分 ﹑獺祭•純米大吟釀•磨き二割三分 ,此兩種品類,就是分別為39%, 23% 的精米釀造,是不是驚人的奢侈,浪費啊!

番外篇一,浪費,花費
中文其實是寫錯了!參考台日典的版本,日本漢字是寫「濫費」,溢出為「濫」,比較符合過渡花費的意思!現代日文漢字改成「亂」的簡字「乱」! 可見台日中文一樣式微!
花費,這個「花」也是奇怪難解! 從書證: 《儒林外史·第一六回》:「那銀子零星收來,都花費了。」《紅樓夢·第五六回》:「胡亂花費,這也是公子哥兒的常情。」 可知,是明清之後的白話文學,是北方口語方言!那麼這個「花」的語源是什麼呢? 可能是「」字! 化,也。現代語有「消費」一詞。或者是「」字!《說文》張也。《廣韻》解也。字典釋義:送出、付出。如:「發放」、「」、「散發傳單」。以音來說,「發」字比「化」字好!
來對照台語怎麼說,台語花錢,叫做「開錢」,這個「開」也是奇怪,但是比「花」好一點,因為中文有「開銷」「開支」二詞: 《儒林外史·第四○回》:「磚、灰、工匠,共開銷銀一萬九千三百六十兩一錢二分一釐五毫。」《文明小史·第二三回》:「兄弟到任兩年,年年虧空,不夠開銷。」也作「開消」。 《文明小史·第一五回》:「而且考有考費,可了開支公中的錢。」 這樣的用法都在明清之後!
有意思的是,日語的買,是買い(かい kai)!¥
真正的書面字是「費」,《說文》:「費,散財用也。从貝弗聲。」 《廣韻》 費:也,惠也, 切音 hui3, 費的現代音 hue2,值得推敲! 粵語的「費」,韻母是-ai. !發音fai3

番外篇二:祭
前面提到「陸宗達 王寧 《古漢語詞義答問·說“祭”字》:“‘祭’的本義應是‘殘殺’,」 古代血食,祭之事必資於殺,故祭之語亦當原於殺。
古「蔡 tshai3/tshat/sat」、「殺sat/sai3」形、音相近通用。《左傳.昭公元年》:「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杜預注:「蔡,放也。」鄭玄注:「上蔡字音素葛反,《說文》作「𥻦」,音同字從殺下米,散之也。」孔穎達疏:「𥻦為放散之義,故訓為放也。」《釋文》:「《說文》作𥻦」。《尚書.禹貢》「三百里蔡」,鄭玄注:「蔡之言殺,減殺其賦也。」《廣雅.釋詁二》:「殺,減也。」此皆「蔡」、「殺」相通,解作減省、放散之例。
殺,有「減」義,台語講「這物件價數傷懸 siunn-kuan5(太高),kah thai5 價」,這字「thai5」, 可能是「蔡」字來! 中文講「殺價」,是其來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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