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七點醒就把這電影看完了,當然在看之前必須先查評價,IMDB 8,爛番茄都是9,當然就看下去。(不過這兩個也未必準,因為同樣是 Eddie Redmayne 主演的《丹麥女孩》在Imdb 也有7,爛番茄分別是6、7,但這部簡直爛得要死,要形容爛得程度大概跟《返校》相似。理由就是在《返》電影中相較於遊戲中的鬼差,直接把帽子放上國民黨徽,以前繞耳的台詞:「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就像衛教片一樣告訴觀眾:「要記得!要記得!要記得!」那這跟威權時期電影前要放國歌告訴你:「要愛中華民國!要愛中華民國!要愛中華民國!」有什麼差別。而《丹》裡頭的 Eddie 演得很用力,就很不自然。這還其次,主要是導演的鏡頭很明顯,就連我這外行都知道他要呈現「男性凝視(Male Gaze)」,這一點都不是暮鼓晨鐘,反而是惱人的飛蠅一直讓人出戲)
括號比本文還長?
言歸正傳,這部片讓我想到《When They See Us》,講述中央公園被種族審判的五位黑人,都是很棒的作品,而芝加哥七人的審判則牽涉到政治審判,裡頭一個對白很有趣,被告之一的 Abbie 說:
我們對於三權(孫文的五權是自創,不用說了)分立當作是天經地義,就像我們擁有權利以為是「天賦人權」,不,是人賦人權,甚至人權是人造的。三權也並不是分立,那只是從洛克到孟德斯鳩的理論建構,就像社會契約現實上從來不存在,證成社會契約的前政治社會狀態-the state of nature(自然狀態)也是虛構。司法被認為「應該」要獨立於行政與立法之外,但最早最早的分立中司法是被歸類在行政之中。我們創造出它們的區別就像我們創造出善惡,但法律既然是國家定的,執法者的司法與執法者的行政不同樣都是執法(Enforceforcement of the Law)?
換句話說,在主權的彰顯上司法與行政是同樣的,只是我們後見地把他們區隔出定性,但在《芝加哥七人案》中我們就能看見法官同樣也是官員,不要忘了他身為公務員的本質。更尤其在不同法系的普通法制下法官的裁量空間更為寬廣,甚至美國是當頭的民主自由國家,但我們也能發現即便在這裡司法也並不如想像中的那麼公正(The Justice is not so Justice as we Exp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