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現在,成長過程中出現過的女性,多少都對我有些影響,一路上的探索,讓我想花點時間說說自己鮮為人知的過去,尤其曾經喜歡或欣賞過的女孩。今天來聊聊小學到底都在學什麼!(我的意思是怎麼探索自己啦!)
還記得國小三年級以前,我媽都堅持要我留長頭髮,穿一些可愛的衣服鞋襪,當時還小的我,還沒有什麼喜歡或不喜歡的意識,還是個小呆萌。有一天,我想我媽覺悟了—這個小孩根本不是淑女路線。每天透早花大把時間打扮的人模人樣漂漂亮亮出門,回家總是髒亂到六親不認。
從此我就開啟了放蕩不羈的短髮人生,很有趣的是,小時候如果女生像男生一樣的個性或不夠淑女,大人們都會自圓其說:「女大十八變」。而且自從剪了短頭髮後,女同學似乎變得特別喜歡我,看我的眼神不太一樣,好像在跟我說我很帥(?)。但我對「帥」這個詞一直都不覺得是個稱讚,因為我不是男生,我並沒有想要當男生,我只是以我舒服、喜歡的方式打扮我自己,而且打扮中性讓我感覺安全。不過,成長過程中,不乏遇過有些男性看到稍微中性或偏男性化打扮的女性,就會露出敵意或不友善的神色,哎唷,扯遠了。總之,自在的打扮讓我對自己很有自信,我也覺得這樣的外在,特別自在,而且因為我不苟言笑,顯得神秘,包括理髮廳的阿姨,都會跟我媽說:妳女兒很酷、短髮很適合她,我都只是帶著感激的心情回贈她一抹微笑。
不知道其他人的小學生活長什麼樣子,印象中女生愛搞小團體,也很八卦,可能我國小五年級以前都長得比大部分的同學高(包括男生),所以莫名其妙就變成女團的頭頭,但其實團體的成員不過就是常在一起玩的同學湊在一起,硬取一些綽號,好像在混江湖很酷。此外,老師也愛選我當風紀股長,管那些屁孩。看來酷(ㄔㄡˋ)臉就是我的命運,我只好欣然接受惹。
有很多女老師我都還有印象,小學一、二年級的導師,現在回想起來,是非常有女人味的一個女性,我想她當時或許只有二、三十來歲,低沈的嗓音(應該是因為教學職業傷害),烏黑及耳垂的頭髮,雪白的皮膚,和她的名字一樣有個「雪」字,依稀記得她曾經穿著黑色高領,配上黑色皮質長裙及黑色短靴,可能我當時不自覺地觀看了良久,覺得很有氣質,所以記住了;三、四年級的導師是中年女性,留著捲捲的短頭髮,像是那種會在菜市場跟攤商狂殺價的精明幹練媽媽,我唯一記得她教我們怎麼使用衛生棉。至於五、六年級的導師,就比較嚴肅,讓人難以親近,只記得她帶著銀色橢圓金屬框的小眼鏡,神情總是帶著一股傲氣。
小學生不知道為什麼都愛起鬨「誰愛誰、誰是誰老公老婆」,白眼不曉得在心裡翻了幾年。這個時期,我想每個人幾乎都充斥在似懂非懂的詞彙叫囂裡被迫害著,諸如:「男人婆」、「醜八怪」、「娘娘腔」,許多人從小就是在這種讓人受傷的環境中學會堅強,可憐的眾多幼小心靈。
小學因為常分班,會認識很多不同的同學,五年級以前沒有特別對哪個女生有好感,先說前提:本人對長得一副娃娃臉的人真的沒有抵抗力,會打從心裡覺得好可愛,好想跟她/他認識,如果皮膚又稍微深一點,就更加可愛,就像看到貓狗一樣不自覺笑出來,但是看見娃娃臉的男生,不會有心動喜歡的感覺,只會想親近他們說話,或當朋友,純粹喜歡他們的臉。
五年級又分班了,我遇到一個射手座女同學,娃娃臉,深皮膚,很有大姊姊的風範,她的爸爸是教授,她很喜歡閱讀,尤其國外的推理小說,我想我喜歡推理小說都是因為她,她很特別,別的同學下課都在幼稚,只有她一個人沈浸在她的世界閱讀著,感到她與眾不同,但是可別誤會她是書呆子,她也精通運動、英文,去過很多國家,一言以蔽之,她似乎已經設定好人生目標,似乎已經知道自己要什麼樣的未來,不像我們這些屁孩只會想等等體育課躲避球要攻擊誰(白眼)。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到不同層次背景的人,她個性蠻悍的,不是逆來順受那種個性,比較像外國人那樣直接了當,我有一種發現新大陸的感覺。
我們一開始不認識,但是我有注意到她,因為她太耀眼,我還在觀望,不知道我們某天因為什麼事情打起架來,是認真在地上較勁扭打那一種,還會追來追去(對了,因為從小二至小五追人或被追,跑很快也是我小學學到的技能),彷彿摔角,然後就變成好朋友了,真的是不打不相識。當時的我,對她其實分不出來是崇拜的喜歡,還是真的對女性的超友誼喜歡,只知道每天上學的動力,就是她,作夢也會夢到跟她玩而笑出來,真的很像是戀愛了。
我們有一陣子坐在一起上課,每天都好快樂,那年代,還不像現在學生一人一個獨立書桌,那時是兩個同學共用一個長桌,而中間為了分好彼此的使用空間,大多都會在中間用粉筆畫一條線,以示楚漢分明。我們沒有這樣做,我們很要好,她有時候會把腿翹到我腿上,小時候的我很內斂害羞,嘴上假裝斥責、嫌棄她,心裡卻很是喜歡,她也知道我其實樂得很,一直故意伸腳來,我們話很多,好到老師覺得我們很吵,後來殘忍的把我們分開了(老師我恨妳)。
有一天雨天,已經忘記為什麼我和她會共撐一把傘獨自在操場散步,應該是中午或是下午打掃時間比較長的時候,我站在右側拿著一把黑色的傘幫她遮雨,已經不記得她跟我講什麼,或許也沒講什麼,就只是兩個人共撐一把傘,很靠近的,被勾著手,漫步著,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浪漫的感覺,傳說人們遇到美好的時刻,時間是呈現慢流的狀態,只希望永遠停留在那一刻,步伐間的共鳴好像片面譜出了什麼,記得那天回家,在睡前嘴角都是上揚的,接下來幾天也一直夢見她,現在自我診斷,大概是犯了思春症。
後來的我們上了不同的國中,仍然有持續通手寫信,直到高中,我們難得第一次相約出門,因為太久沒見面,不知道從何開話題熱場,就想說讓她知道我以前曾經多麼欣賞她好了,我記得我說:「我以前就一直覺得你很棒,很獨立又很有想法,我很欣賞妳。」她突然回問我說:「妳是同性戀嗎?」或許是看我高中了還是跟小時候打扮一樣男孩子氣,她憋不住地問。我還沒想要怎麼回應,因為我還在探索自己,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同性戀,接著她又說:「你該不會喜歡我吧??」一邊望著我,繼續說:「我反對同性戀。」我瞬間沈默了,就只因為她說了「反對同性戀」,我是感到震驚,因為在這之前,我從沒想過「同性戀」—這個我還不是很熟悉的世界,是不被接受的一件事,之後我也不記得是否有應付她的話,最後應該是尷尬的一起搭公車各自回家後,她就從我的人生從此消失了。
下次講講國中都學到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