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篆文的考察(1/4)
《說文解字》篆文的考察(3/4)
《說文解字》篆文的考察(4/4)
第二節 《說文解字》篆文部首的相關考察
前面一節,我們比較了十種版本說文部首的構形差異,此節將就『陳氏一篆一行本說文解字』單一版本進行詳細的構形分析考察。以下開始的說文小篆形體,都是此版本,不再另外註明。
凡例 .本次考察『說文解字』部首構形使用『陳氏一篆一行本說文解字』同治十二年(一八七三)陳昌治本。
.表格由「商周文字」、「秦簡」、「蒼頡篇」、「摹本」、「說文」等項目組成。若該欄位中非本字,或非「秦簡」或「蒼頡篇」等欄位內容,將以「*」符號註記。
.「商周文字」以商至西周的甲骨文或金文為主。
.「秦簡」包含『青川木牘』,以及戰國晚期的『睡虎地秦簡』、『嶽麓書院藏秦簡』、『里耶秦簡』等秦代簡牘。
.「蒼頡篇」是指北京大學收藏的西漢竹『蒼頡篇』,為更清晰且精確的對比,另有「摹本」提供清晰構形參照。
.若查無可對照之字例,將以相關或接近「部件」字例替代,以利研究說明。
『說文解字』 五四〇部首構形考察結果
以說文部首為主體與各時代文字仔細比對,依秦簡與說文小篆構形差異分成一至四類,分別是:一、說文部首構形正確;二、說文部首構形規整化(美化);三、說文部首構形錯誤;四、說文部首構形錯誤並規整化(美化)。
一、說文部首構形正確
二、說文部首構形規整化(美化) 經考察,部首構形規整化(美化)的共有一五〇種,以代號「×b」作為辨識,列舉部份部首說明。
三、說文部首構形錯誤 經考察,部首構形錯誤的共有七十三種,以代號「×a」作為辨識,列舉部份部首說明,其餘字表於最後列出。
四、說文部首構形錯誤並規整化(美化) 經考察,部首構形錯誤,並有規整化(美化)的共有一二〇種,以代號「×ab」作為辨識,列舉部份部首說明,其餘字表於最後列出。
五、規整化的分類 目前似乎沒有學者針對《說文》構形錯誤的數量進行詳細的考察與統計。我們使用近年學界使用率較高,中華書局出版的「一字一行本」(陳昌治本)作為底本,從五四〇部首與單字進行二個階段的分析考察。(研究範圍僅針對篆文,「籀文」、「古文」並不列入考察的範圍,特此說明)
I 第一段階(五四〇部首)
由商周文字、『説文』、秦簡文字三方對照考察,第一階段篆形正誤的部首數量與字數如下所示:
正確的部首構形(一九九個)、四千零四十一字。
錯誤的部首構形(三四一個)、五千七百九十二字。
考察後,如果符合字形演變的規律,我們會使用「○」作為標記,如果沒有,則使用「xb」、「xa」、「xab」等符號作為標記。考察設定的標準很嚴格,所以符合率只有36%左右,主要的原因是大半包含了所謂的規整化(b)的字例,如果把規整化的部份(150種)都算是符合的話,那麼符合率就會高很多,達到64%左右。考察的結果為便於檢索參考利用,再製作成「
說文五四〇部首考察資料庫 」。
II 第二階段(單字・部件)
第一階段,從五四〇部首的錯誤構形中可以知道實際的字例有五千七百九十二字。又從裘錫圭、李家浩、杜忠誥、林進忠先生等學者說文的考察研究中,又可加上「卑」、「孛」、「畀」、「曹」、「巢」、「帶」、「斗」、「番」、「非」、「尃」、「畐」、「高」、「行」、「曷」、「叚」、「京」、「丂」、「留」、「龍」、「婁」、「翏」、「矛」、「卯」、「臱」、「旁」、「皮」、「睘」、「升」、「畏」、「攸」、「酉」、「帚」、「耑」、「專」、「𠦝」等字。這些偏旁部增加之後,會再增加四百一十七字,總數達到六千二百零九字。
字形考察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構形有規整化的現象,而我們所謂的「規整化 」並不是說像春秋至戰國時期特有的「鳥蟲文字」那般美術化、造形誇張的裝飾,有些甚至弱化了文字形體只剩造形紋飾,所以說,這或許有程度上的差別。
林素清『春秋戦国美術字體研究』云:「文字使用,經常處於演變狀態,商周以來,繁簡訛亂,變化不小,然而,基本上仍一脈相承,漸趨定型。直到春秋戰國之際,漢字形體上又有重大轉變,就是於傳統之外,明顯地重視字體美化,有瘦長體、鳥蟲書,各類型繁飾的增添,以及字體筆畫作多種變化等等,其裝飾和美化意味十分濃厚。這類型字體可說是由純粹記錄語言的功能,逐漸演變為兼具文飾作用的藝術品了」(註1)
III 規整化的字形分類
分類之前首先必須解決的問題是「規整化」的認定標準是什麼?我們從說文的小篆構形開始分析,在文字的書寫與識別上若有不必要的筆畫或彎曲變形等,再經由商周文字、秦漢文字等變遷過程的對照之後,就可以判斷該字是否有規整化。
從《說文》部首與篆形字例的考察中,大致整理出有十五種規整化的分類項目,依序排列如下:
目前所見的《說文解字》是後人刊刻的版本,我們經過二階段詳細的考察,發現錯誤的構形數量相當的多,所以當中的小篆形體,並不能夠真實的反應秦漢時代的文字狀況。至於構形產生錯誤的時間點在那一段?(漢、唐、宋、晚清…)就需要就單字個別去探究理解,所以研究中需要引用說文小篆時,版本、構形就必須特別注意。
註1 林素清:〈春秋戰國美術字體研究〉,刊《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十一本第一分,29-75頁,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