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家 Charles Tilly 晚年寫過一本很好玩的小書,書名只有一個字,叫做 Why?
在這本書裡,Tilly 嘗試探究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那就是人在不同的情境裡,可能會用相當不同的原因來說明同一件事。
例如你跟人家約好見面,但不小心遲到了 15 分鐘。如果對方是商場上的夥伴,那麼你可能會把錯誤推給這個城市的交通,說一些「你知道的,紐約地鐵總是一團亂」之類的話,縱使真正的原因是你前一天跟朋友喝到太晚睡過頭。如果對方真是來談生意的,通常也不會深究你遲到的原因,而是會和你一起抱怨一下這個城市的交通,也就算了。
這類型的原因,Tilly 將之歸類為「慣例」或「默契」,因為在商場上,大家總是很有默契地用「交通很糟」當作遲到的原因。
但如果你約的人是男朋友或女朋友,可能就不一樣了。對於親密的伴侶,你可能要跟他講故事才行。例如你會說,最近工作非常不順,非常鬱悶,睡不著覺,所以早上晚起了。透過故事,你講述了自己的處境、立場、心情,對方也就有可能會同情你、原諒你。
還有一種原因,叫做「訴諸規範」。假如你是一位老師,和你約的是一位學生,這時候你也不需要給出真正的原因,你只要說,根據倫理尊卑的規範,學生本來就應該要等老師,老師就算遲到了,也是應該的。
在社會學家看來,面對不同的情境、不同的對象,人往往會採用不同的原因去說明同一件事。因為你在講述原因時,通常不是在做科學性的探討,而是要透過講述原因,嘗試和對方確認關係,或是建立關係。
反過來說,如果你用了不符合你和對方關係的原因來做解釋,那很可能是因為你想和對方協商一個新的關係,或者你正在破壞一份原有的關係。
記得我小學的時候,有一次我媽帶我到故宮博物院參觀。故宮博物院有一間圖書室,我很想要進去參觀,但館員告訴我們,要拿身分證去換一張臨時證才可以進去。我跟我媽那天都沒帶身分證,我媽於是就和館員說了一個故事,她說:「我們難得才放假,遠道而來,我兒子從小就特別喜歡看書,能不能通融一下?」
那位館員也非常夠意思,答應讓我們進去。不過他告訴我們:「我快要下班了,等一下來換班的人,就沒有那麼好說話了。等一下他來了,你們記得要跟他說,你們是我陳OO的親戚。」
Bingo! 透過一來一往兩個故事,新的關係建立了。
那位館員和我媽之間,原本具有一種上下位階的關係,這份關係是藉由「訴諸規範」所建立的 ── 那位館員擁有圖書室規範的解釋權。而我媽則嘗試用一個故事和館員協商新的關係。非常有趣的是,那位館員回給我們的,也是一個故事。那個故事的重點,就是告訴我們他信任我們,他唯一擔心的,是同事的眼光,所以我們要跟他同事說,我們是他親戚。
那天進到故宮博物院的圖書室之後,我其實非常不自在,因為我很擔心等一下那位館員又會跑過來找我們,重新強調圖書室的規定,請我們出去。當他強調規定的時候,其實就是在「訴諸規範」了,我們剛才透過故事所建立起的關係,也就被破壞了,迫使我們重新回到上下位階的關係裡。
那一天幼小的我進到圖書室後,因為害怕那層新的、友善但脆弱的關係瞬間被破壞,我草草走了一圈圖書室後,就對媽媽說:「媽,我們回家吧。」
關係的改變與破壞,靠的正是「原因」的改變與破壞。
Charles Tilly 在 Why? 一書裡,就討論到這麼一個故事:
A女士罹患絕症,即將不久人世,但身旁卻沒有人敢告訴她真相。即便如此,A女士還是明顯能感覺到,近幾個月來,所有人好像都對她特別好。即使她比以前更常發脾氣了,婆婆反而卻對她呵護備至。為此她深感苦惱,因為所有人好像都試圖和她協商一個新的、比以前友善的關係,但卻沒有人能夠恰當地將「原因」說出口,那個原因就是妳快死了,我們不想讓妳難受。然而,當原因缺失的時候,關係是無法真正建立的。
★Why?
★Charles Tilly
★2008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