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11 月底,我好不容易在舅舅家附近找到房子,而且離工作的地點很近,決 定買下來。
簽約的那天早上,我還打電話到台東給老公,跟他說決定買房子了。老公則說, 他等一下要去醫院照 X 光,看看右腳到底是怎樣?
中午下課,老公來電,聲音急促的告訴我,先不要買房子,因為他的腳照出來可 能得了骨癌。還撂了一句:「我要跟妳離婚!」
當下我腦筋一片空白,呆了幾秒,趕緊打電話給舅媽說房子不買了,還有老公生 病的事。說完了,就開始哭了起來。
哭沒多久,跟學生有約,只能心不在焉地繼續跟學生討論事情。討論完了,舅媽 來電叫我趕緊回家,一起商量。
回到舅舅家,舅舅說,要不要他開車去台東接老公?等我打電話給老公時,他已 經在來台南的路上了。
好不容易等到老公到台南,我們決定先去一間骨科診所看看。等著看骨科醫生的 時候,老公問我:「我們要不要離婚?」
「你還欠我很多錢,等你還我後再說!」
我曾跟老公說過:「二種情況之下一定跟你離婚,一個是你打我,一個是你外遇。」 離婚,每次夫妻吵架時,偶爾會有這種念頭出現。自己一個人過得好好的,沒事 幹嘛結婚?
沒想到,吵歸吵,一旦夫妻面臨真的分離,卻是這麼的令人難以承受。
說真的,我寧可跟他離婚,即便是他打我或是外遇,只要他活著。
只要他活著,就算離婚,小咪也還有個爸爸。
寫於 2007.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