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智慧福利雲
改善殯葬風俗、簡化奠祭程序,減輕民眾喪葬費用負擔,在簡約、隆重、莊嚴中完成人生最後告別追思儀式,並期許作為民眾籌辦殯儀奠祭時之示範 桃園市聯合奠祭免費服務項目 一、 禮廳(含冷氣)。(限聯合奠祭1場次免費,以聯合奠祭會場使用之。) 二、 布置(牌樓、花籃、布幔、靈桌、獻花籃、主靈位牌、香爐、燭臺、供杯等為限)。 三、 供品(四果)。(限聯合奠祭免費,以聯合奠祭會場使用之。) 四、 司儀、襄儀(限於聯合奠祭當日場次使用)。 五、 音樂(限於聯合奠祭當日場次使用)。 六、 誦經(限於聯合奠祭當日場次使用)。 七、 遺體接運(限於桃園市境內)。 八、 屍袋。 九、 遺體冰存(退出聯合奠祭者,依收費標準收費)。 十、 遺體洗身。 十一、 遺體著裝。 十二、 遺體壽衣。 十三、 遺體化妝。 十四、 遺體入殮。 十五、 入殮庫錢4箱。 十六、 棺被。 十七、 蓮花被。 十八、 火化費(退出聯合奠祭者,依收費標準收費)。 十九、 火化棺木。 二十、 骨灰罐(相片由家屬提供,含刻字)。 二十一、 往生者遺像(相片由家屬提供)。 一、申請參加聯合奠祭以桃園市民為原則 ,但有下列資格者優先受理: (一)亡者為低收入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 (二)亡者為中低收入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三)亡者為獨居老人經本府社會局安置或領有社會局相關福利補助入住社會福利機構(含護理之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公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