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8|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071 掩耳盜鐘 出處:《呂氏春秋》

有得1者,欲2而走 ,則鐘大不可負;以34之,鐘況然5有音,恐人聞之而6己也,78其耳。9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10矣!
注釋:
1.鐘:古代一種中空、用銅或鐵製成之打擊樂器。 2.負:背負、以背馱物。 3.椎:敲打東西之器具。 4.毀:破壞。 5.況然:敲鐘時所發出「況」的聲響。況,狀聲詞。 6.奪:強取、搶奪。 7.遽:急忙。 8.掩:遮蓋。 9.惡:害怕、畏懼。 10.悖:違背情理。
隨堂練習:
1. 偷鐘人「以椎毀之」是為了(A)跟別人搶奪鐘 (B)想要聽鐘聲 (C)偷不成鐘而發怒破壞 (D)想將鐘敲破分批帶走。
2. 文中,「況然」的意思是(A)氣憤發怒 (B)害怕的神情 (C)發出巨大聲響 (D)急急忙忙的樣子。
3. 偷鐘人為什麼要摀住自己的耳朵?(A)不喜歡鐘聲 (B)害怕敲鐘的聲音 (C)害怕別人聽到鐘聲 (D)鐘聲太巨大,會傷害耳膜。
4. 「掩耳盜鐘」這則寓言主要是在嘲諷哪一種行為?(A)自吹自擂 (B)自欺欺人 (C)自以為是 (D)自我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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