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1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機器?人?|機器人人權(上篇)

#讀書會

前言

  隨著人工智慧的發展人漸漸去想像會不會有一天,我們的科技能夠發展出與我們相同「智能」的意識體。而到了那一天,我們究竟要將其視為機器?抑或——人?     讓我們以兩種現實面的假設,向下推想人與人工智能的關係吧!

人將創造出同位階智能

  在這樣的假設前提下,隨著人類科技的發展,人工智能最終能夠自我思考,甚至能夠自我複製。而如果再繼續進行發展,更甚者發展出自己的「文明」。在這樣情況下,人類究竟如何界定與髓為"機器人"的關係?

效益:依社會價值作判准
  在這裡,機器人是否有"人權"取決於它擁有權利能為人類帶來多大「價值」。就如同在中世紀的動物、奴隸不具有權利,都被視為「物」,而隨著時代推進,我們傾向於將人人視為平等,賦予動物權利。可能會有疑問,這樣的行為不是減損了經濟效益嗎?能無止盡的剝削奴隸、壓榨動物,不是有比較大的產值嗎?但這樣的思考方式忽略了一些非物質的價值,以及外部成本,例如在種族平等後所能產生的社會文化多元發展、抑或不當剝削所產生的"非必要之惡"所構成情感上、道德上的無謂損失。   向下推論,如果一個完整的智能系統被賦予"人權"後能夠促進人類社會的整體發展,就應當賦予它權利;反之,如果賦予權利反而造成效益的損失(機器人罷工、毀滅人類等等),那就不要賦予權利。
  但這樣的立論建立在一個相對為危險的基礎——人類「創造」出機器人,那人就應該有權利決定如何「使用」這個機器,因此才有人類是否該"賦權"給機器人的問題。   此時就有人跳出來反對了,如果我們創造出了一個有意識體,我們仍然可以宣稱我們對其有完全掌控的權利嗎?   引述一下「我的孩子是我生的所以他屬於我,我想對他幹嘛就幹嘛嗎?」 ,於是,下一個主張出現了。

平等:機器人乃另類人種
  在這樣的論述中,首先要做"去人類中心化"亦即不能以人類為判斷的中心去做思考。在建立視角後,就要來看看兩者的關係了,首先,這裡的人中智能所具備的「ghost是一樣的(換言之有意識的本質) 」已經與人類無異(或說平等),那就不應該有宰制的關係,更進一步,如果我們肯認智人的各個種族具有相同的特性,且應該具備平等的地位,那機器人在與人類具有等位的智能/意識的情況下,應該被視為與人類平等的地位,我許我們甚至可以說,機器人是人類種族的一支!
  那人類與機器的差距該該麼處理呢?甚至如果如科幻電影一般,機器人絕地大反攻,我們應該要像黑森林法則一樣互相毀滅嗎? 在這裡的論述中,機器人與人類已經被視為一體,那這樣"戰爭"其實就如同人種間的戰爭,如同我們歷史中不斷上演的戲碼一樣,只不過這次演員變成了機器人而已,而如果兩者真的因為種種原因挑起戰爭,那也就在戰後重建秩序,只是這個論述會希望兩者建立的是如現在人與人之間,互相平等尊重的關係。

  在上述,我們討論的是人了的科技有辦法發展出"同位階智能"的情形,那如果不可能呢?又為甚麼不可能呢? 鑒於時間與篇幅的緣故,下周將從意識的再造性出發,看看其他主張"機器人人權是假議題";或者全然的相反,意識壓根就不存在的"唯物論"說詞。看看機器與人類,究竟還有哪些可能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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