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6|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禪林寶訓》卷一 005

2014.5.2 良因法師 隨筆
明教曰:
「大覺璉和尚住育王,因二僧爭施利不已,主事莫能斷。
大覺呼至,責之曰:『昔包公判開封,民有自陳以白金百兩寄我者亡矣。』
今還其家,其子不受,望公召其子還之。
公歎異。即召其子語之。
其子辭曰:『先父存日,無白金私寄他室。』
二人固讓久之。公不得已,責付在城寺觀修冥福,以薦亡者。
予目睹其事,且塵勞中人,尚能疏財慕義如此。
爾為佛弟子,不識廉恥若是。遂以叢林法擯之。」
【演蓮法師譯文】
明教大師說:
大覺懷璉和尚住持阿育王寺時,寺中有二位出家人,為爭一點財利而吵鬧不休,連執事人都無法處斷。
大覺禪師便把二人呼來,對他們說:
「從前包公在開封府判案,有一天,一位名叫張惠民的人來到開封府向包公陳訴說:『我以前有位朋友名叫李覺安,生有一子取名景文,當時覺安身罹重病,恐不久於人世,而景文尚小,便把他所積蓄的白金百兩寄託於我。
覺安去世多年,現在他兒子景文已長大了,我把白金送還他家,景文竟不肯接受,只得來求包大人為小民做主,把景文召來,好讓我把白金還給他。』包公聽了,歎為稀有。即傳令召李景文來,把張惠民要還金之事,向他說明。
李景文說: 『先父在世時,從來沒有說過有白金寄託他家的事,我怎麼可以隨便接受呢?』
於是,二人又互相推讓不已。包公見二人如此義勇,不得已,只好吩咐把此金拿去供養本城的寺觀,作為修齋植福,以薦悼亡者。」
大覺禪師說到這裡,就正色地對那兩位出家人呵責說:「這件事是我當年親眼見到的。你們想想看,人家是世俗塵勞中的人,尚能如此輕財重義。
你們身為佛門弟子,居然為了一點點財利,而不識廉恥到這種地步,這哪像出家人的樣子?」
於是,遂依照叢林規矩,把他們二人一齊擯出。
良因贊曰
良因贊曰:
古偈曰:「名譽及利養,愚人所愛樂。能損害善法,如劍斬人頭。」
世間人為名利所燒煮,而生死熾然;因此來到佛門,尋求清涼之地。
倘若故習不改,那還有甚麼去處?
如《六祖壇經》所說:
「東方人造罪,念佛求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念佛求生何國?」
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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