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30|閱讀時間 ‧ 約 13 分鐘

金剛經笈譯玄譯二版本比對 (0)

緣起
金剛經的版本眾多,由達摩笈多譯出者,為: *《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達摩笈多譯: 隨開皇九年 (589),隋文帝楊堅南渡滅陳,結束自西晉至隨、近三百年的南北朝分裂之局面。 達摩笈多 (dharmagupta,?~619),印度人,於隨開皇十年 (590) 到達中國,蒙隋文帝敕召,進入京城,在長安大興善寺接受供養。 其後,隋煬帝又敕召他至洛陽上林園的翻經館譯經。是經譯出之時,約為592 年。 經題原為《金剛斷割般若波羅蜜經》,後改為「能斷」。 如清朝通理云: 「及焬帝定鼎東都,敬重彌隆,敕於洛水南濵上林園內,置翻經舘。始從大業初年,終於大業末歲,譯《大方等善住意》等經、《金剛般若》等論,共九部計四十六卷,並文義澄潔、華質顯暢。 今詳釋教錄,九部內無此經名,唯彥琮笈多傳云:『初,笈多翻《金剛斷割般若波羅蜜經》一卷、及《普樂經》十五卷,未及練覆;值偽鄭淪廢,不暇重修。』據此,乃是後人搜訪傳流。 因『斷割』過質,故以『能斷』易之,目曰《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譯對梵文,語多倒詞,意雖不乖佛旨,習乃有背時機,句且難尋,義應莫曉。 蓋即彥琮所謂『未及練覆』、『不暇重修』之故。 然以餘本求之,亦皆小異大同,存之在藏,為備參考。倘餘本有疑未決,亦可取之旁通。厥功不泯,略此述成。」 — 金剛新眼疏經偈合釋卷上,懸示 王世充,隋末梟雄。隨大業十四年 (618),隋煬帝為宇文化及所弒,年五十;王世充遂於同年在東都洛陽擁立越王楊侗為帝,年號皇泰;次年,隋皇泰二年 (619),王世充即逼迫楊侗禪讓,自立為帝,國號鄭,年號開明。唐武德三年 (620),秦王李世民滅鄭;而在前一年,即武德二年 (619),笈多三藏亦已去世。 通理的意思是:此經的中文翻譯,在還來不及潤飾重修時,鄭朝就被滅了,所以這本初譯本的文字不符合中文的用語習慣,不容易理解。 但他卻有所不知,並不是笈多的中文翻譯有問題,而是因為此經原來是給譯經的潤文官參考依據用的原始版本,是介於梵文原典、和經潤飾過後的中文譯本中間的教材。 若不參考較為接近梵文原典、而更為正確可信的中譯原始版本,率爾望文生義地詮釋、講解、論述其他的金剛經譯本的話,才容易會有「意乖、語倒」之情況發生。 如《新眼疏》解釋鳩摩羅什譯本之一段: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恐謂:『諸佛如來既不可以相見、亦不可以相得;若爾,則修因種相,皆為徒勞,大心不須發、小乘宜自守耶?』纔萌斯念,佛即遮之曰:『我言色見聲求是行邪道者,乃為遣有相之執;汝若因此便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菩提者,是又執無相為是。其猶執藥成病,出囿而入網矣!』出囿入網,解脫良難;執藥成病,纏綿更甚。故誡以莫作是念等,蓋深遮之,斷不可萌斯念耳。」 — 金剛新眼疏經偈合釋卷下 也是看圖說故事、望文生義,不究查經旨之深意,隨鳩摩羅什之譯本瞎說。 查該段經文,達摩笈多譯為: 「彼何意念?善實!『相具足,如來無上正遍知證覺』? 不,復彼,善實!如是見應。彼何所因?『不』,善實!『相具足,如來無上正遍知證覺』。』」(笈譯) 意思是說: 「你認為如何?須菩提!如來可以用『相具足』來證悟無上正等覺嗎? 須菩提!你不應該這麼理解觀察。為什麼呢?須菩提!如來不可以用『相具足』來證悟無上正等覺。」(依笈譯翻譯為白話) 而鳩摩羅什所譯卻是:「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意謂:「不要這麼想:『如來不可以用具足相來證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所以,要怎麼想?要想:「如來可以用具足相來證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意思完全顛倒。 「相具足」、或「具足相」,並無影響,僅是翻譯用語問題。 是哪裡顛倒?為簡化說明,權將「具足相」稱為A;笈多的翻譯是「不可以用A」,而鳩摩羅什的翻譯卻是「要用A」,才是顛倒之所在。 查玄奘之譯文,此段譯為: 「佛告善現:『於汝意云何?如來、應、正等覺以諸相具足現證無上正等覺耶? 善現!汝今勿當作如是觀。何以故?善現!如來、應、正等覺不以諸相具足現證無上正等菩提。』」 —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 意旨和笈譯相同。 一樣,「不可以用A」。 妄圖以「具足相」來證悟無上正等正覺,是為「常見」;妄圖以「斷滅相」來證悟無上正等正覺,是為「斷見」。 「無上正遍知心」是不斷、不常的。 這些,在拙文【金剛經問答 (9)】已經說過了。 達摩笈多所譯《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乃逐字翻譯,一個梵文字,對應一個中文字,印度梵語的文法順序完全沒有更改,故名曰「直本」。這對於研究比對梵文原文、和金剛經的其他譯本,有著不可磨滅的重要價值。 其後,達摩笈多又譯出無著所造《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是《論》引用金剛經全文,逐段論述詮釋;若該經文,是由達摩笈多的原始版本潤飾而成的通曉易讀之中譯本,則「信、達、雅」可以兼具,是為後世之福。 無著 (asanga,?~?),生於北印度健馱邏國,初從彌沙塞部 (化地部,由說一切有部分出者) 出家修學,頃之回信大乘,為佛教瑜伽行派 (唯識宗) 創始人。 其著有《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金剛般若論》、《大乘莊嚴經論》、《顯揚聖教論頌》、《攝大乘論》、《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順中論》、《六門教授習定論頌》等。相傳《瑜伽師地論》乃無著至兜率天從彌勒菩薩學得,事實上應為其所造。 有云: 無著之弟世親 (vasubandhu) 初從說一切有部出家修學,著《七十真實論》,後鑽研、並修正說一切有部的根本教典《大毘婆沙論》,造《阿毘達磨俱舍論》,對說一切有部的教義有所批判。 此世親,原依小乘,主張「大乘非佛說」,而後,由於受到其兄長無著的苦心勸告,終而迴小向大,成為大乘佛教的健將。 但依據現代學者考證,著《阿毘達磨俱舍論》之世親、與無著之弟世親,其實為同名之二人。 回到金剛經。 關於前述達摩笈多所譯、無著所造《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經查,其中,金剛經經文的部分,並不是由達摩笈多的原始版本潤飾而成的中譯本,而卻是直接抄自菩提留支所譯的金剛經版本。 這十分令人費解,既然是達摩笈多的譯文,又為什麼需要取用菩提留支的譯本呢?唯一可能的解釋是,菩提留支版本的金剛經經文部分,乃後人添加。 《論》中,無著於論述詮釋時引用的金剛經文句,有些出自達摩笈多的譯本,有些出自菩提留支的譯本,二者混用,是十分怪異的現象。 菩提留支的譯本之內容,與鳩摩羅什的譯文較為相近,與達摩笈多的譯文則有出入,茲舉數例如下: 例如:(左笈多,右留支) 留支加上「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句。 (第二分) 笈多譯為:「想」者,留支譯為:「相」。(第三分以下) 笈多譯為:「戒究竟、功德究竟、智慧究竟」者,留支譯為:「『持戒、修福德、智慧者』所生之『信心』」。(第六分) 笈多譯為:「若『無法』想轉,彼如是,彼等『我』取有,『眾生』取、『壽』取、『人』取有」者,留支譯為:「若是菩薩有『法』相,即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第六分) 笈多譯為:「不『法』取應,不『非法』取應」者,留支譯為:「不應『取法』,非『不取法』」。(第六分) 等等。 總之,因為不是取自達摩笈多本人的兩種譯本之比對,而菩提留支的譯本亦與之多有出入,故無著所造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在此,並不十分具有參考價值。 金剛經的版本,由玄奘譯出者,為: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玄奘譯: Vajracchedikā 直譯為「金剛斷割」,玄奘將先後次序對調,稱為「能斷金剛」。 如《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云: 「帝又問:『《金剛般若經》,一切諸佛之所從生,聞而不謗,功逾身命之施,非恒沙珍寶所及;加以理微、言約,故賢達君子多愛受持。未知先代所翻,文義具不?』 法師對曰:『此經功德,實如聖旨;西方之人,咸同愛敬。今觀舊經,亦微有遺漏。 據梵本,具云《能斷金剛般若》,舊經直云《金剛般若》。欲明菩薩,以分別為煩惱,而分別之惑、堅類金剛,唯此經所詮無分別慧,乃能除斷,故曰《能斷金剛般若》。故知舊經失上二字。 又如下文,三問闕一,二頌闕一,九喻闕三,如是等。 什法師所翻舍衛國也,留支所翻婆伽婆者,少可。』 帝曰:『師既有梵本,可更委翻,使眾生聞之具足;然經本貴理,不必須飾文而乖義也。』 故今新翻《能斷金剛般若》,委依梵本。奏之,帝甚悅。」 —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第七 據此,玄奘將經題之先後順序對調為「能斷金剛」,其理由是:「金剛」代表「分別煩惱之惑障」,對此堅固牢強不破之惑障,唯以代表「無分別之智慧」的「般若波羅蜜」,方能斷除;所以,全體經題意為:「能夠斷除、如金剛一般堅固牢強不破的分別煩惱惑障、之般若波羅蜜」。而這顯然是錯解「金剛」之意。 對於「金剛般若波羅蜜」的解釋,月溪法師云: 「『金剛般若』亦名『實相般若』。 『金剛』譬喻絕對佛性,能轉萬物,而不為萬物所轉。佛性,絕對之義,能破一切相對之義,而不為相對義所破,堅固明利,故名『金剛』。 梵語『般若』,此云妙智,亦云妙慧,專指能徹悟絕對佛性之智慧而言,非世俗之聰明智慧也。般若有三義:一曰『實相』,佛性;二曰『觀照』,腦根;三曰『方便』,眼、耳、鼻、舌、身、意。 梵語『波羅蜜多』,此翻到彼岸,彼岸喻絕對,此岸喻相對。 全題之意義即:以『智慧』破照『無始無明』,脫離相對之此岸,而達絕對之彼岸。相對者,生死輪迴也;絕對者,真如佛性也。」 — 金剛經月溪釋要節錄,序一 故知,「金剛」代表不生、不滅的佛性,因不生、不滅,亦不與生、滅現象和合,故佛性不受薰染。 佛性能轉萬物,而不為萬物所轉;萬物在佛性的照耀下,皆還原為絕對的真實,相對的虛偽,由佛性觀之,已如昨夜的迷霧一般散去、不復存在;萬物皆堅固而明利,無有生、滅、運動、變化之事,故曰「金剛能斷」。 要斷除的,不是「分別煩惱之惑障」,這只是枝葉;而即便是「不分別」,也並非就是「般若智慧」了。「不分別」應理解為「不分別所知之惑障」,簡稱為「所知障」、或「理障」,乃相對於「煩惱障」、「事障」而言。 要斷除的,是產生「分別、與不分別之惑障」、也就是將人拘囿於「妄識區隅」之虛妄根源— 無始無明。打破虛妄根源後,方有「智慧」之可言,此時,日用、營生、嘻、笑、怒、罵,隨拈一法,無非佛法,非僅僅是「不分別」而已。 又查,《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有如下之問: 「無明蔽其目,貪嫉多姦矯。 云何轉佛輪,度此眾生類? 云何破相續,如金剛煩惱? 云何得總持,果能如是忍?」 —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第二,十輪品第二 此經為玄奘所譯,玄奘或許受其影響,而將「相續」(思維分別) 認為是「如金剛煩惱」,也未可知。但這畢竟是地藏菩薩的「問」,而非世尊所「答」,豈可據此、而遽以為「金剛」指的即是「煩惱」耶? 關於「三問闕一」,出自金剛經第二分。在鳩摩羅什的譯文中,須菩提向佛陀提出兩個問題:「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但依梵文原文,其實是三個問題,玄奘將其譯為:「應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攝伏其心?」羅什所譯,少了「修行」一問,所以是「三問闕一」。 關於「二頌闕一」,出自金剛經第二十六分。在鳩摩羅什的譯文中,世尊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但依梵文原文,其實是一偈中、有兩個頌,玄奘將其譯為:「諸以色觀我,以音聲尋我,彼生履邪斷,不能當見我。應觀佛法性,即導師法身,法性非所識,故彼不能了。」羅什所譯,少了「後頌」,所以是「二頌闕一」。 關於「九喩闕三」,出自金剛經第三十二分。在鳩摩羅什的譯文中,世尊結語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但依梵文原文,其實是九個比喻,玄奘將其譯為:「諸和合所為,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比對梵文,九喩、和其餘的描述分別為:tārakā (流星)、timiraṃ (翳)、dīpo (燈光)、māyā (幻)、vaśyāya (露)、budbudaḥ (泡)、svapnaṃ (夢)、vidyud (電)、abhraṃ (浮雲),ca evaṃ (如是),draṣṭavya (觀),saṃskṛtam (有為法)。羅什所譯,少了「流星」、「燈光」、「浮雲」等三喩,所以是「九喩闕三」。 本文舉笈多所譯《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與玄奘所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互相比對,俾有助於有意更為深入掌握金剛經意旨者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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