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考生在練習國考作文時非常認真勤奮,文筆不差,字體也算端正,但我偶爾幫忙審文章時總是發現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審題。如果審題這部分沒有做好,文章的架構就會偏離,最後會產生兩種結果: 一、一下筆就文不對題 二、不知不覺愈寫愈離題 寫文章如同蓋房子,審題只是一個地基;把題目讀懂,等於將地基打好,房子才能兼顧美觀與堅固。寫一篇文章所要做的流程,從設計架構、找出主旨、運用寫作素材到完成文章,所有出發點都是從審題開始。 「審」的意思,就是要理解出題者要我們書寫的方向。我們要做的是:
1、依題型決定書寫模式 (如 抒情文/議論文)
2、用題目關鍵字選擇書寫範圍(如 寫自己/他人/社會)
3、分段內容設計(如 呼應/問答/佳句破題/首尾呼應) 這裡以兩個例子做說明: 一、充滿挑戰的現代社會,挫折難免,師長親友常會鼓勵我們「樂觀」以對,因為「樂觀」能帶給人們希望,更有信心面對考驗。但有時太過樂觀也可能讓我們錯估形勢,無法預先做好充足準備。你對「樂觀」 有什麼看法?是否曾因樂觀而順利度過灰暗時光?或大意失荊州? 請以「我對樂觀的看法」為題,作文一篇。
(110 司法特考三等) 這個題目可以拆解成「我」、「樂觀」、「看法」,主軸偏向議論。
1.先確定樂觀的定義─對事物的發展傾向正面或極具信心
2.主要提出你的看法─你對於某件事是非優劣的評價 因此,這裡可以先確定,要書寫的方向是「定義」與「闡述」自己對樂觀的看法,也就是說,我們需要一些實例說明自己如何看待「樂觀」這件事,在這裡也要特別注意,我們舉的例子也要明確呼應自己對樂觀的定義,否則又是一次離題。 到這裡已經把題目審完了,如果代入前幾篇提到的架構,我們可以使用 「結論→說明+舉例→再一次結論」的首尾呼應法下筆。 為什麼要用結論法?因為引文其實很明顯的暗示你「樂觀能載舟,也能覆舟」,決絕地認定樂觀很好或很差,都不是引文的意義;正確的方向是:我們對於樂觀(或其它任何事物)必須要適度,而非一廂情願地將它作為失意的浮木,或失敗的藉口。如果我們能讀懂題目,首尾呼應,再舉一個貼合己身的例子,就能完成一篇完整的文章。 二、在生命歷程中,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如何在人生不順遂、低潮時渡過難關,或許有時並非自己所能獨立完成;此時,若獲一位明師指點迷津,或透過閱讀一本好書澄靜思慮,生命或許便可因此重見光明。請以「生命中的一盞明 燈」為題,作文一篇,敘寫在個人生命歷程中,影響你一生最重要的人物或書籍。
(110臺灣體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模考) 從題目關鍵字可以看出來,關鍵字是「生命」、「明燈」,表示影響你的重要人物或書籍,必然改變了你生命裡最重要的東西,譬如價值觀、重大抉擇,而這個改變,如明燈照亮了你的人生。 這個題目看起來比較單純,不需過多審題,但正因為沒有明確的立場可供發揮,我們更需要慎選「這個人物」或是「這本書」來證明他對我們人生中的影響之鉅。更深入的說,不能僅敘述景仰或喜愛,而是要點出在人物性格與行為中,又或該著作獨特的觀點,引發心中共鳴,因而成為改變我們人生的關鍵,這個「關鍵」才是文章的主軸。 若當下未能馬上想到真正影響你的人或書也不需擔心,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就好。 舉例來說:如果當下想到的是蘇軾,我們要先思考他的人格特質是豁達,再來把豁達帶入我們的生活經驗,可以舉一個蘇軾的故事或者作品,說明影響你對生活、生命的看法,讓自己遇到挫折不會陷入憂鬱與絕望,反而更能珍惜身邊擁有的事物。 最後有個小提醒:如果文章的性質是適合舉例的,盡量舉一個例子。因為愈具體的書寫可以愈明確表達出「我澈底了解這個題目」。多練習審題就是這麼重要,因為在分秒必爭的國考場上,起手無回(因為也沒有時間反悔),正確的審題才能幫助自己快速建立對的架構,以及書寫不偏題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