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6|閱讀時間 ‧ 約 11 分鐘

《論老年》_ 閱讀後的私人反應

【最終震撼】
「『等你老了,你就知道了』我夢想著這句話以後可以省了,或是說可以退流行了,又或者說可以絕跡在當代的人類文明裡了,成為某種古老的迷思,而不是某種迷因,因為從來都不是別人的想像在折磨我們,而是我們無條件地認為自己的想像從頭到底都會是對的,這件事情在折磨我們自己。那麼,該怎麼停止折磨?成為他人轉變的見證者,以及讓他人成為你轉變的見證者。」
這就是《論老年》帶給我的最終震撼。
我猜你一定很好奇我這次怎麼會一開始就講最終震撼,不是一開始就長篇大論一番嗎?
好吧,你可能沒有很好奇。
因為這本書給我的影響太過震撼,使我到現在都還無法平復心情。
所以我選擇一開始就講。
本書閱讀之後,我有一些私人偏見反應,我想告訴你的是變動和說法,我用的方式是我發明的兩個思想實驗。
所以你將不會在這看到西蒙波娃鉅細靡遺的論述,以及對內容再換句話說——這是當然的,如果你要的話,我直接去找來一台印表機,把整本書,是兩本,複印給你看就好了——我反而要講給你聽的是,儘管她有更透徹的洞識,可能都萬萬沒有想到可以體驗、也沒有辦法筆墨描摹的人類景況。
我是說可能啦。
不過話說回來,沒有她這本書,我也無法站在她的肩膀上,看見和親臨那些令人痛哭流涕的醒悟時刻。
開始前,我最後想告訴你,我不會講那些你可以google得到的東西,什麼快要選舉日政客提出的那些老年福利政策,或是我在大學時修的課程,探討北歐國家瑞典挪威芬蘭等,如何建築一個樂齡國家——我不會去講。
我不會去講,沒有我,你自己就能取得的事物。
早在我離開大學前,我便打定主意,我給這個世界的回饋,絕不要是google上、維基百科上的內容。
我執迷不悟嗎?
沒錯,我執迷不悟。然後還很自大。
好,我們開始吧。第一個思想實驗,最平淡也最震撼。
假想你很怕某個人,那種怕不是怕對方趁你一人走在街上時,給你蓋布袋,拉到暗巷痛毆的那種怕。
而是跟對方在同一個時間、同一個空間,就會感到不自在,想趕快結束什麼都好的那種怕。
其實,對方也沒做什麼犯法的事,法官也無法定他們罪,正義當然在這也像國中書桌下黏的口香糖一樣,動彈不得。
誰還會為你伸張?
關於對方所做的事,事實上只是處處刁難你、譏諷你、訕笑你、抓你小缺失、讓你做錯又重來做錯又重來、使你覺得活在這世界上一點價值與用處都沒有,因為對方會證明你老是讓別人失望,面對無法辯駁的事實,你還能說什麼呢?大概就是這些事情而已啦,之類的。
但你每一天都跟那個人相處,你真的快支撐不下去了。
那個人倒底是誰呢?
對方可能是跟你同公司、同部門的同事,對你極盡你一做錯事就大肆宣傳之能事;或是換個情境,你現在小學六年級,對方可能是你的同班同學,對你極盡嘲諷之能事;又或者是,對方是你的家人或親戚之類的,因為長期失業,不知什麼緣故就也長期住在你家,對你極盡佔便宜好比吃了你買給大家吃的椰漿芋泥蛋糕很大一塊然後剩少少給別人之能事。
看你現在處於什麼情況,以上給你任選。
人事非永恆這樣,情況總會改變的。
有一天你的同事要調去別的縣市的部門了;明天就是畢業典禮了,你們將讀不同的國中;親戚去找工作了,搬出去住了。
接著,隔了一段時間,你們重逢了。
你出差去那個縣市,即將跟那個同事相處三天;35年後,你與國小同學再見面了,在某人的靈堂前;你的家需要重建了(原因自己填空),必須借住那個親戚的家,大概半年左右。
出差那三天,我該怎麼告訴你你將會有的感受呢?我不會說你變得跟對方相處可以很自在、很堅強了。我不會這樣講。我會說你感覺得出來對方對你的看法與態度,不一樣了。然後整整那三天,你體驗到資本主義、電子文明都無法給你的那種暢快與歸屬感,因為你明白,對方在轉變,而你清清楚楚地知道對方還是從前的那個人,對方對其他人始終如一,但,是什麼條件讓對方選擇對你柔和了些、不那麼尖銳,這我們大家就不得而知了。你可以去問問對方,接著對方會向你傾訴,而那答案僅存在你倆之間,講給其他人聽也沒意義,他們也聽不懂。讓你莫名感動的是,你們的關係改變了;國小同學在靈堂前對你展現脆弱,哭的時候,並不是那種抱頭痛哭,而是那種,人原本還好好的,結果下一秒突然語音學裡面爆裂音般的嗆哭——不知道你聽不聽得懂我講的,我每次看到有人這樣哭,我也會跟著一起哭——然後你們開始吐露內心話,而在那個當下,你經歷了父權主義、物質文明不值得擁有的真心與坦誠;在那個半年裡,有哭有笑,是你倆未曾有過的經驗。有天,你們還提議何不一起做個豐盛的早餐,搬張木桌和幾張舒服的椅子到屋外的庭園裡,像個外國人那樣慵懶地吃飯聊天呢?你們一同共享了報復式正義、單一結偶制皆難以營造的相互扶持。
這就是我講的成為他人轉變的見證者。
然後再想想幾個社會暗示。
為什麼我們在路上遇到前任要跟看到鬼一樣?為什麼曾經相愛的兩人,最後只能撕破臉法院見一途?為什麼我們要把人送進一棟又一棟不會得建築設計獎的建築物裡?還有為什麼建築物裡面的有些人我們要置他們於死地?為什麼我們和躺在路邊的人不值得每個月免費拿到一筆收入,即便現在的科技和國家預算已經可以直接執行了?
我不知道。
可能我們真的打從心底認為別人就是不會變的,天殺的他們就是死性不改,大概就是這樣子吧。如果不是這樣子的話,我們應該會很樂意看到人們的轉變,我們會很願意成為他們的見證者。
如果我們願意成為他人轉變的見證者,那我們台灣人,應該不會出現那樣的句型囉:「那個變態、那麼神經病,怎麼不趕快判他們死刑!」
倘若我們心中期盼人人皆有轉變的可能,我們才不會整天撕破臉法院見、整天趕快判死刑、整天說有錢人只會炒房、整天說街友就是亂花錢不找工作才會成為街友、整天說什麼都漲就是薪水不漲、整天挖別人黑歷史、整天等別人什麼時候才會跌落神壇,等等之類的。
所以我的私人偏見是,老年蘊含的就是「見證精神」。
很多人認為老年議題就是孝順、福利制度、政策、長照機構。
在我眼裡、心裡、耳裡、腦裡,這根本就是交差了事之作業。
所謂的見證精神,並不是說你現在國小五年級,比起七、八十歲的老人家,還沒有資格擁有。
錯!
見證精神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擁有的,這才是我們從老年人身上學到的,而不是老像別人一聽到老年勞動者面臨全自動化社會,就要全部被淘汰啦!諸如此類的鬼吼鬼叫。
而是你,國小五年級,習得的見證精神,不會讓你覺得好玩就去欺負別人、把別人的書桌刻得坑坑疤疤的、把別人的直笛扔在馬路上、把別人的鉛筆盒丟進垃圾桶裡。
你的見證精神會使你明白,你與對方的關係,非永恆不變的。
這並不是說對方長大後會變得很厲害很強大,之後跑來笑你怎麼會變得這麼落魄。
不是。
你會藉由你與對方的人際互動,反過來思考自己原先的想法是否正確。
你會大徹大悟原來自己一開始的信念是錯的,然後真正地與對方建立終生親近關係;同時願意且樂見對方的轉變,這麼一來,就再也沒有什麼事物能拆散你們了——就連死亡也無法,因為你們早有一同經歷的過往與變遷可以分享、可以回味了——因為你們早已無視物質文化要你們追求的事物了。
剛講到信念是否正確的部分,我們接著講第二個思想實驗。
假想你要去一個地方,也許是外派到另一個地方工作,或是轉學到另一間學校,又或者是你想要加入另一個社團點點點之類的。
你去之前,所有人都勸你不要。
他們說那裡的主管很機車、同事很雷、校長教官管很多、老師不給人用手機、社員會被要求做很多事、社員看你一位新來的一定會煞費苦心在一個禮拜內把你弄走等等的。
但你很鐵齒。
你就是去了。
一段時間過去了,你經歷的跟你聽到的說法,有很大的出入,你這時分裂了:
1. 相信人們。
2. 相信自己。
喔天啊,尤其我們這個時代老愛叫人相信自己、寵愛自己、做你自己,我就不信你不會精神分裂。
久而久之,你就成為那裡團體的一員了,但那些說法仍存在;這時你已明白了見證精神,也了解自己先前的想法和別人的說法有誤,接著就是邀請他人成為你轉變的見證者。
這並不是敵不動我不動遊戲。
你可以主動去見證他們如何轉變的過程,並給予回饋。
失敗了,你就繼續審視自己的想法是否合宜,然後再來一次;一次又一次進行修改。
這個目的不是為了將對方的辦事能力拿來衡量他們的存在價值。
這就又掉入了資本主義和父權主義所設下的陷阱裡了,因為他們就是這樣對待老年人、不受歡迎的人、一蹶不振的人、無法自理的人(所以我們才大張旗鼓地宣傳做你自己?因為真的沒有任何人會來幫你?)
剛剛講到人們的說法。
我們胡思亂想的想法,很高程度地就是依賴人們的說法;可是毫無根據、沒有你親身蒞臨的那些事物,說法和想法會讓你焦慮到焦頭爛額。
怎麼辦?明天就要去新部門了、新學校、新社團了,好恐怖喔!!!!!萬一他們說的是對的,該怎麼辦?????
我喜歡塔瑪強斯基的比喻:就好像你現在就要決定五年後要買哪一種手機款式一樣,到時候情況和條件肯定都會不一樣啊啊啊。
現在就要你決定要不要買iPhone 36(就我現在所在的宇宙而言,現在是2022年10月6日,最新的iPhone 是iPhone 14,謝謝);現在就要決定明年聖誕節交換禮物要買什麼。
條件到時候就是會改變。
我們老忘了這點,真是的。
比起去鑽研是什麼條件,參與那些轉變的過程,會使你從那些折磨中解放出來,你才得以詮釋你生命中的意義。
基本上我的私人偏見就是上述這些。好的,我的震撼宣洩完了。
我知道你可能會打趣說:「醫美診所也可以使我成為轉變的見證者——動刀前、動刀後;注射前、注射後。」
我記得我以前大概說過以下這樣的話:
醫美科技固然可以讓你的皺紋變少,但你身旁的告別式只會越來越多。
我就不信你臨終前,你還會在茲念茲你的Netflix影集還有兩集沒看完、哪個絕美拍照聖地還沒去、那個死刑犯到底死了沒啦、隔壁鄰居是不是又亂停車了、你家人幹嘛都不跟你一起買環保杯等等的。
小時候大人都笑我太天真,但我一直都很實際啊,應該啦。
務實經驗是,我們在臨終時,會比較在意是否有與他人互相接納彼此的過往。
以上,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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