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們講到中世紀歐洲的大略歷史與發展情況,很多學者認為相對於古典時代,中世紀是一個毫無文化可言的黑暗時代,因為在那段期間,歐洲除了義大利的商業城邦、拜占庭(東羅馬)與西葡(阿拉伯帝國控制)外,基本上只有神職人員認識字,其他人包括國王與騎士讀書根本不是首要任務,而那些國王與騎士說穿了就是一地的軍頭,負責對外戰爭,當時的文獻記載主要也是神職人員們所留下的。
然而在古希臘與古羅馬時代,歐洲真正被開發的區域基本上僅限於地中海沿岸,到了西北歐與中歐除了城鎮外基本上都是森林荒野。即便是地中海沿岸,也只有城市裡自由民以上的階級方能過上好生活,廣大的農村除了大地主外,耕作的人都是奴隸,而古代奴隸的日子是怎麼過的就不用筆者贅述了。
到了中世紀,雖然農奴還是沒有自己的土地,但相比羅馬時代的奴隸,自主權與安全保障仍好得多,因為農民依靠契約,可以穩定和安全地使用自己的耕地而不必害怕被侵奪,而領主也不必害怕農奴逃跑。這種制度使得歐洲人能夠更早地誕生法律意識和自由權利意識。 上面所講的西北歐與中歐地區也是自中世紀以來陸續開發,逐漸脫離遊牧社會,且因高度地方自治(國王、各級諸侯與騎士),雖然資源調度上不如大型帝國,但也為日後歐洲的科學、技術、思想與資本主義鋪設良好的土壤。
講到這裡可能各位讀者會有疑惑,就是政治權力的分配型態跟後續的發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關聯呢?其實說穿了,就是一般人有沒有選擇而已。試想像古代中國的一個巨大帝國,別說像歐洲十五至十七世紀的冒險家尋求國王與貴族資助,很多時候統治者一個不高興就直接羅織罪名把你的財產都充公了,這個情況別說古代中國,前幾年中國不是有一個「共同富裕」的政策,講好聽是要富人捐錢照顧整個國家社會,其實就是統治者對這些資產階級剝奪其財產權的表現之一。
更不用講最近對岸一直堅持清零政策,以防疫的名義限制人民的遷徙、工作甚至人身自由,在古代像中國這種大一統的帝國對於統籌全國物資與水利建設是有利的,但代價就是人民的財產與自由容易被犧牲,且不利於創新。相較下歐洲這種小國林立的環境如果統治者想要剝奪某位富商或大地主的財產,他大可以跑去其他鄰近國家,甚至是引入外部勢力取代原有統治者,也因此造就既有菁英無法單方面直接壓制新興菁英,進而形成不同的階級與社群相互制衡的體制,長久下來就形成一個民主且利於創新的社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