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動能最早於 Jegadeesh and Titman (1993)所證實,然而其是否存在於台灣市場仍存在著許多爭論,Hameed and Kusnadi (2002)的研究指出,香港、新加坡及台灣等亞太國家並不存在價格動能。另一方面,王明昌、朱榕屏及王弘志(2010)的研究則發現,台灣仍存在中期動能。
在台股市場傳統定義上的長期價格動能並不存在,所幸使用6-12個月報酬所組成的中期動能仍是存在的,比較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台股市場並不存在短期價格反轉(short term reversal)的現象,因此並不需要像其他市場的動能策略一樣去除近一個月的價格走勢影響。(詳細可見本篇文章)
價格動能策略在學術上的研究顯示在熊市時會表現不佳,並比起其他因子的下檔風險較大,為了改良這個問題,可使用近年來較多研究的絕對動能(time series momentum),其定義方式為該支股票在過往6個月的累積報酬是否為正,如果其累計報酬為負,就從前述的動能投資組合中將其剔除。然而在台股市場,絕對動能雖能提升報酬率,但對其最大下檔的改善有限。
之後會再專文介紹其他改善台股動能的方法
以下回測結果為過往6個月平均報酬的前20%的公司所組成之投資組合
參考資料:
Jegadeesh, N., & Titman, S. (1993). Returns to buying winners and selling losers: Implications for stock market efficiency. The Journal of finance, 48(1), 65-91.
Hameed, A., & Kusnadi, Y. (2002). Momentum strategies: Evidence from Pacific Basin stock markets.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25(3), 38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