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分手事件」
原因梗概是《天下雜誌》在經作者同意情況下,擅自調整標題、內容,
作者數字提出不滿與訴求,然在表達不滿無果後,果斷提出「分手」。要求《天下雜誌》撤下所有黃子佼的作品。
為何黃子佼能對出名海內外的《天下雜誌》提出這樣的訴求?
原因在於他有「底氣」
誰有主導權?看的是誰需要誰
不管在各行各業,或者是任何交易中,端看的全是誰需要誰。
為何蘋果可以高價不折扣?因為必有消費者埋單
為何名門補習班不用招生?因為家長自己會帶著孩子來求個位子
今天黃子佼的本業不需要靠寫文過活,寫文所得對他而言必是鳳毛麟角
他根本不需要搖尾乞憐,奢望著專欄位子搏版面、求曝光
那時還是個小鬼頭,當然不可能有什麼決定權,出版社說一就是一
當封面樣板、標題送到我手上時,也早就開始送印了
如果看過原文的就會知道
那些廣告文宣跟內容是有一定的落差的
不過我會憤而說解約嗎?
不會,因為我需要出版社,出版社不見得需要我
我會因為失去這個機會,而少出一本書
出版社卻不會因為少一個LPR,面臨悲愴的命運
編輯來寫不就成了?
翻看有關此事的新問,有看到網友笑說什麼都改,乾脆由編輯自己寫就好了
看看多少選秀節目,應該多少會知道
能當評審,必然有專業眼光
但是否全數精通那些舞台上展現的技術,肯定是沒有的
當然,編輯可能自己也能寫出獨到的文章
但要能寫出有著個人特色的文章,可能就不是這麼容易的事
伯樂會相馬,但不見得自己也跑得快
一如幾年前LPR曾合作的作品
他們會找上我,只是因為「需要有人執筆寫出來」
他們已具相當完整的世界觀、劇情、設計,只差一個誰動筆寫出「符合風格的作品」
所以LPR來了!
往後數月時間,我們不斷在線上討論,不斷讓文本和遊戲本身加深連結
編輯改文是萬罪?
作者創作,必然有其目的
編輯改文,必然有其考量
可能是排版美觀、用詞與否、商業考量
這部作品最一開始名叫做《BJD》
當時的編輯就說希望能加個副標題,能讓人更清楚這故事的主旨
後來也改了不少種版本
最後被選擇了「靈魂之歌」這個副標題(編輯也自己加上 鈴音花的傳說 這句)
如果今天這部作品被排進日系輕小說,搞不好會被改成《末日時在做什麼?有沒有空?可以一起來唱首歌嗎?》
最一開始的名字也是中二到不行的《無音嘯喊》
不過後來經討論後決定改用現在這個名字
至今依然相當感謝 斑馬線文庫的 機會與肯定
總而言之,編輯絕對有權介入作品的調整
只是跟作者如何協調,這或許就是編輯界的專業了
小弟無名可論
過去時代裡,總有風骨的讀書人,不願意為上位者工作
現今這個人人都可以是老闆的時代裡,誰需要誰、進或者退
這些都是選擇
黃子佼的事件或許只是業界中極小的一段插曲而已
但何嘗不可從中又看出一些「遊戲」的端倪?
如果今天換作是有機會上門,請LPR來撰文
當然,在不影響我的人格、既得利益與相關權利情況下
改吧!盡量改吧。
因為改了再多,也不會怕
L式的「遊戲」依然會藏在文字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