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長一段時間,我的自我認知都有很嚴重的障礙。最常見的就是,我會時常懷疑自己的某些記憶是否是真實的,再來就是對自己的某些信念、自我價值的懷疑。
這個現象非常嚴重的影響我的生活,我甚至有時會懷疑自己生活的環境是否是真實的,我的五感所感受到的會不會都是自己的幻想,那些我認為我有做過的事情,我是真的有做嗎?
煤氣燈效應
近幾年來,煤氣燈效應(gaslighting)這個詞開始進入大眾的視野,最近又因為台灣的Me Too事件,關於煤氣燈與PUA(pick-up artist)的討論再度開始發酵。我本人也是最近才開始對這個詞有所了解,以往只知道PUA。
煤氣燈效應,簡單來說就是一種在關係中控制的手段,與PUA不同的其中一點是:煤氣燈的加害者有可能是無意識的,可能會源於自己在關係中的自卑、過往的創傷種種,導致他們無意識地做出這種行為;而PUA則自始至終的目的都是控制他人。
這個詞的起源來自於1940年的小說Gaslight,後續也有翻拍成同名電影。
劇情主要講述一位先生為了要竊取妻子的珠寶,使用各種手段讓妻子覺得自己是個瘋子。其中一項手法就是,刻意將房間內的煤氣燈(gas light)調得忽明忽暗,而在妻子提出這個問題後,先生刻意扭曲事實,對妻子說:「沒有閃爍啊!燈明明好好的,我看你是瘋了吧。」讓妻子開始懷疑自己的認知。
長久下來導致妻子漸漸覺得自己真的是個瘋子,讓先生得以順理成章的將妻子送進精神病院,藉此達成竊取珠寶的目的。
後續相關的研究便將類似的控制手法稱為"gas light",此現象則稱之為"gaslighting"——煤氣燈效應。
煤氣燈加害者的常見手法
煤氣燈加害者的控制手段十分多樣,我依據我所參考的資料,大致分成以下幾點:
- 睜眼說瞎話——否認受害者的認知或情緒
有可能是當加害者開了一個玩笑,或用言語攻擊對方,當對方感受到不適時,再對其說:「你怎麼這麼敏感啊!開個玩笑而已」「我沒有這個意思啊!你自己想太多!」進而讓受害者懷疑自己的感受是虛假的、不應該存在的。
或是直接否認受害者所認知的「物理」事實,例如:「東西明明就沒放這裡啊!你看錯了」「明明就沒發生過這件事,你只是自己在做夢/編故事好嗎?!」
2. 混淆(Obfuscation)
使用艱難的詞彙或是非常模稜兩可的說詞,來混淆受害者對事件的理解。例如搬弄理論,讓受害者在似懂非懂的情況下容易被牽著鼻子走。
3. 切斷受害者與他人的連結
讓受害者以為在這世界上唯一能信任的人是加害者。常見的手法是提供虛假的訊息如:「其他人都在說你壞話,只有你自己不知道。」
或是使用類似情緒勒索的手段:「你如果這麼做的話,全世界都會討厭你。」「你如果說出去,只會讓自己丟臉。」藉此讓受害者以為自己沒有其他管道可以求助,只能一直待在現在的關係裡面。
4. 運用雙方權力落差達成控制
煤氣燈加害者相較於受害者來說,往往擁有更大的權力,有可能是父母、老闆、老師,或是親密關係中經濟能力較好的一方等等。
加害者可能會運用這樣的權力、資訊上的不對等,以便一直提供虛假的資訊給受害者,讓受害者因為害怕外面的世界而不敢離開這裡。
例如:關係中負責負擔經濟的一方可能會和另一方說:「你要是離開我,你也沒有能力自己工作,還是只能靠我」藉此以達成「受害者是自願不離開」的假象。
我本來想要在這篇文章接著談我人生中所經歷的煤氣燈效應,主要都是發生在原生家庭中的故事。
但因為整理這些資訊已經耗費了我不少時間,再加上怕篇幅太長不好閱讀,所以決定再另外寫一篇文章闡述我的自身經歷,以及煤氣燈效應是如何影響我的人生。
雖然如今我已經脫離煤氣燈的影響,但當時造成的自我懷疑,還是會在我狀態不穩定的時刻困擾著我。在剛脫離的時候,也因為受害時留下的後遺症,讓我在其他關係裡差點又再度掉進煤氣燈的陷阱當中。
煤氣燈效應的影響不容小覷,有毒關係的「毒素」經常會留存在我們的體內,難以自然代謝。它會在某些時刻慢慢釋放,一點一滴的侵蝕身心,而當事人不一定知情。
我在經歷過長時間且密集的自我覺察、探索之後,才得以漸漸代謝掉有毒關係對我造成的很多影響(不完全)。或許之後也有機會聊聊這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