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7|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海軍暴行犯上事件暴露的問題

近日海軍左營新兵訓練中心又傳出新兵不服管教,暴行犯上的事件,在軍中這類事件已經頻發甚至非單一個案,特別是軍事法庭被廢止回歸一般法院審理,這類事件有日趨嚴重的趨勢,當部隊這類事件屢禁不止時,所謂軍令如山是形同具文的,等於部隊在管理的強制性有鬆散的趨勢,這類事件牽涉到很多方面的問題,尤其是在新進人員的調適及法治教育,有很大的檢討空間。 

部隊屢屢發生暴行犯上這類違反軍紀營規的事件,從根源來看,當軍事審判被廢止後,往往一般法院不了解部隊運作甚至對陸海空軍刑法的不熟悉,就會出現所謂判決與罪刑不合比例的情況,舉個例子就有上哨睡覺被判無罪的烏龍事件,原因法官見解為難認對部隊造成危害,試想當這種情況一再發生,違反軍紀營規的人無法受到合理嚴厲的刑責,自然而然在犯罪代價奇低無比的狀況,年輕一輩的新兵就會把軍令如山置若罔聞,然後就會屢屢發生不服管教,暴行犯上的事件,如果這種惡性循環被等閒視之,不要說把軍隊開往前線,連承平時期的訓練都會產生困難,所謂軍紀廢弛。荒廢訓練就會變成腐蝕部隊根基的因子。

對於部隊屢屢發生暴行犯上這類違反軍紀營規的事件,要袪除病灶,首先要讓陸海空軍刑法恢復法律應該有的嚇阻力,再者國防部應該積極的配合一般法院協助案件審理,軍事法庭應該以附屬於各級法院的方式恢復運作,採用軍法官與一般法官並行審理的制度,這樣做的原因在於,一般法院的司法官多半沒有部隊實務經驗及不熟悉陸海空軍刑法,所以很多在軍法的範疇屬於嚴重行為的罪刑,往往都會被輕判因為法官見解為難認對部隊造成危害,軍法官並行審理,甚至導入現役或退役軍人出身的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如此更能導入部隊實務經驗,對於犯罪行為做更合理更有嚇阻力的判決,所謂治亂世而用重典,醫頑疾需以猛藥,軍隊是要開到戰場上的,若不以嚴刑峻法約束士卒,只怕暴行犯上這類影響部隊運作及領導統御的事件會屢禁不止,若再不加以整改,只怕連訓練士兵都有困難,更別談派到戰場作戰,真要貫徹軍令如山,還須以嚴刑峻法為前提,才能遏止這類行為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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