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遺產稅時,偶爾會在申報資料中看到遺囑,大部分時候是因為申報人主張自己是遺囑執行人,但有時候也可能是因為遺囑裡面寫了某個不孝子女不得繼承,所以把遺囑放進來主張遺產稅證明書上應該要剔除某個子女的名字。
「吾雖出身貧農,卻勤儉刻苦、力爭上游,幸得於暮年之際尚有些許積蓄,原以為可藉此含飴弄孫、安養天年」
印象很深刻的一件案子,應該有十幾年以上了,因為法院調查的緣故需要我把案子調出來。通常情況下案子都是一冊一冊裝訂的,薄的甚至只有期刊雜誌的厚度。然而,在我申請調案幾天後的一個早上,我的位置上出現了一大箱冊子,該案總共有九大冊,每冊都比陳敏的行政法總論還要厚兩倍以上。
「不料,吾兒XX花天酒地、散盡家財,前些年原已給他一筆金錢望其能安穩度日,然其竟偕律師至我病床前,指控我偏愛其他子女,還要我將祖產土地先行分配。」
為了找出法官需要的資料,我艱難地翻開其中一冊,因為年代久遠的關係,每張紙都泛黃、斑駁,彷彿輕輕一扯就會掉下來。或許是因為積了許多灰塵,在翻閱那幾本冊子時我總感覺喉嚨很癢,甚至在我翻完後還咳嗽了一陣子。
「吾兒XX本性良善,然交友不慎、誤信狐朋狗友,雖其對吾出言不遜,吾仍相信只是一時糊塗,只要其不再使家族終日不得安寧,於我百年後仍可依法繼承其應得之遺產,但若再有類此事件,不得繼承吾一分遺產。」
這個案子之所以會有那麼多冊,看來是因為每個繼承人對於遺產的範圍認知有很大差異,加上當年似乎為了遺產也打了好幾場訴訟,因此附案的資料才會這麼厚,當我好不容易把法官需要的資料找出來影印完成,再將厚厚的冊子裝箱完畢,不經感嘆有錢人的煩惱看來也不容易。
「今日立此遺囑,希望兒孫均能尊重吾之意願,依此遺囑之分配方式繼承遺產,切莫為了蠅頭小利互相爭鬧,使旁人看了笑話。」
(稅務員日常系列皆為虛構或案例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