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1/14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什麼是緩刑?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判決有罪一定要入獄服刑嗎?是否能有機會不要入獄呢?本篇文章要說明的即是可不用入獄的制度「緩刑」。

什麼是緩刑?

被告犯罪後經檢察官起訴,法院為有罪判決,會於判決主文宣告刑罰,像是拘役、有期徒刑等,但某些情況考量被告的罪刑非重大,沒有馬上執行刑罰的必要,法院於是給予被告一個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觀察期間,這段觀察時間內暫緩執行刑罰,也就是所謂「緩刑」,而觀察期間經過後,緩刑未被撤銷,被告當然就無事一身輕。

緩刑的條件?

依刑法第74條第1項規定,緩刑條件有三: 1.被告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 2.過去從未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或過去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內沒有「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3.法院認為得暫不執行刑罰。

緩刑可以附條件嗎?

依刑法第74條第2項規定,緩刑可以附條件要被告完成特定事項,像是向對被害人道歉、寫悔過書、支付公庫一定金額等。

提醒!

是否有緩刑的餘地,涉及到個案不同而有區別,建議遇到刑事案件問題,先向律師諮詢取得協助,由律師來分析案情以及擬定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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