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苦啊!人生為什麼要有苦難呢?」每過一段時間總在教會中聽到這樣的聲音,甚至將自己比喻成聖經中的約伯……我想這個類比大部分時候是不恰當的。我們或許需要釐清一下,聖經中苦難的類型:
1. 為義受逼迫:
因為遵行上帝的命令而(無緣無故、被動地)被世界所憎恨。耶穌基督的受難是明顯的例子,先知和使徒們所面對的逼迫也是。
2. 從上帝而來的試煉與考驗:
我們不知道原因也無法控制,甚至覺得突然和錯愕。上帝默許這些事發生,目的是要使我們的信心和生命更加成熟;亦有可能,單純地為了見證上帝的榮耀。例如:約伯、約翰福音9章生來瞎眼的人。
3. 犯罪受苦:
因為犯罪而受到上帝的懲罰。犯罪有著程度上的差別,特別要注意的是,無心和無知而導致的罪惡也算是犯罪。聖經中太多因罪受苦的例子,就請自行參考判斷。我想這不只是苦難,對我們而言是理所當然,更是提醒。
4. 受到環境或他人的影響:
有時候不是受苦者自己的原因,是因為他人犯罪的後果而一起受到牽連;雖然當事人與罪惡本身無關,但這些事似乎也無可避免。例如:大衛犯姦淫後死去的孩子、因戰爭而被擄或流亡的義人們。
5. 事實或事件的發展不符合自己的期待:
喜歡的人沒有喜歡自己、支持的候選人落選、投資失敗、考不上喜歡學校……等等主觀感受、沒有絕對對錯、和真理或上帝的國度無關的事。即便當事人確實地感到痛苦,與其說是苦難,實際上說是失望更為正確。在這些不如意中其實最需要的是觀點更新與轉變,或是讓這些痛苦與時間一起慢慢流逝。
沒有人喜歡感到痛苦,要是事事都如我們的意思該有多好?可是,人生中不如意或許才是常態。
但願我們都有足夠的智慧來分辨自己的處境,靠真理和信心在困難中長成更成熟的生命,並且樂意對受苦的人們伸出援手。
切記不要輕易落入受害者情結裡,因為那除了沒有任何的益處,還會導致我們犯罪。
「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