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請代課老師代理導師,若整一日會以日薪計,若不足一日,則計算鐘點費和導師費。但因為法規文字敘述限制,所以明文規定代理半日不給導師費,就當做功德,甚至空堂時間留在學校也都不算數。
所以代理低年級導師,7:30至12:50,超過五小時,若只有兩節課,總共672元。若只有一節課? 那就只給336元。這就是行之有年的狀況。
導師費是多少呢? 代理一日導師費是 100元,半日50元。這政府連50元都不給。錢往往代表一種基本尊重,這根本已經違法。這政府,遠遠談不上尊重,而是傲慢蠻橫。這樣主導教育,竟然能不羞愧?
導師公假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強制參加的研習。而研習通常辦三小時,代課算半天,真是替國家省了好多好多錢。
這個政府對代理教師是這種態度,對正式老師會多尊重嗎?
社會總是要求老師要多麼熱血有愛心,可知道老師面對天真的學生們,其實大多是喜悅和善的,但在這種教育環境,老師內心是多麼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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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5516
"...查「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支給方式補充說明表」規定,執行該職務之代理人自實際代理之「日」起支給導師職務加給;代理「半日」無法支給導師職務加給。
"代理「半日」無法支給導師職務加給;惟如連續代理期間首日下半日及末日上半日得併計為 1 日支給導師職務加給。"
(這是甚麼天才想法)
所附照片是現在正在使用的教室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