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02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音樂祭與哲學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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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上篇,我想分享音樂祭可以發現幾個有趣的現象:

📍創意服裝

1.特色服裝:

部分人群當天都會以最吸睛、最顯眼的服裝打扮,成為音樂祭的大焦點。

這次我有看到聽眾朋友利用創意做出各種服裝,扮成測速照相機、耶穌、女僕等等,真的很佩服又讚嘆怎麼可以那麼有創意! 這是音樂祭的一大特色! 經過的人不經意都會覺得驚嘆露出笑容,並拿出相機請求與創意服裝的聽眾拍照留念。


部分人群會穿著各式色彩或花樣,富含雅痞又神秘,空靈又有個性的古著襯衫,臉上會貼著許多奇特的貼紙。

部分人群會直接穿著音樂祭官方TSHIRT,不論是幾年前的tshirt,或是當年向攤位購買的新tshirt。


由於十月份台南天氣仍炎熱如夏,還有男生會穿著吊嘎背心,通常都以長捲髮+墨鏡+蓄鬍為大宗, 女生則是穿著小可愛細肩帶+熱褲或繫皮帶的長牛仔褲為主,頭髮上還會搭配許多多巴胺色彩的髮飾。


📍活動觀察

部分人群遠離舞台搖滾區,選擇在較遠的空地坐在自行攜帶的露營用椅,或是躺在自己朋友群攜帶的野餐墊上,並戴著墨鏡望著蔚藍的天空,享受片刻的鬧中取靜與世無爭地,純粹享受平靜與音樂的悠揚。

部分人群呼朋引伴,沉浸在人潮中,互相灌酒嬉笑,大白天就已昏到不省人事,甚至歷經極為不適一波催吐,倒地睡了片刻, 下午時分又再次生龍活虎精神復活。

部分人群則早已在舞台前的搖滾區裡,伴隨台上現場演奏的音樂,隨之舉起手,衝撞、奔跑、跳躍、歌唱,藉此清楚又沉醉地感受到自己此時最真實的感受與存在,這種狂亂激情我想就是尼采說的酒神精神吧!

加上樂團中都有粉絲熱心製作的專屬旗幟,旗手大揮旗桿, 來更添加強化現場樂迷的狂熱興致,釋放更多對現實的憤恨不平,釋放後的情緒空缺則將由音樂的深刻且熾熱的神祕力量給貫注,重新獲得這難以名狀的感動,不得不承認我們常聽著音樂,會莫名流下眼淚的告解。


📍參與觀察

這也是我感到最富含哲理與思辨的主題,我觀察到同樣在舞台前的搖滾區欣賞的群眾,分成幾種類型 :

部分人群會選擇拿穩手機,將樂團表演錄下來,會盡量站穩不動,並減少跳躍晃震,甚至為了錄影片段不能錄到自己的歌聲,而選擇暫時忍住不唱

當歌曲最激昂的段落,由於為了錄製,他們心中略顯掙扎,最後決定放棄一起跟著群眾,共同感受每一個旋律與鼓聲所迸發出的激昂之感,很可惜的是,他們可能錯失它帶給心靈的召喚與療癒,讓自己也無我地沉浸於音樂之中,隨音樂共舞,進入天人合一狀態的機會。


反之部份的人則選擇放下手機與攝影設備,進入人潮中,隨著音樂碰撞、呼喊大合唱,感受汗水從太陽穴汨汨細流,流至眼角時稍微感到刺痛,於此同時,心中由一剎那的音樂找到了某個治癒自己的專屬解方,當解方首次漸漸滲透至如潰爛許久的內心時,我想就是受到音樂感召之際,接著不僅是汗水,就連淚水就會如兩條潺潺細流而下,似乎心靈也在此時被洗滌淨化了。


另外還有以上兩種類型的折衷類型,正是時而錄影,時而提醒自己「啊算了!還是別忘了也要感受現場音樂與氛圍」的人。


📍音樂祭與哲學反思

這引發我聯想到20世紀哲學家班雅明提出:靈光(aura),意旨在特殊的時空場域與歷史脈絡下, 事物擁有一種神聖性與不可穿透性。由於有著"靈光",事物無法輕易地化為我們的理解,我們必須理解這些事物並須連同它的背景與情境下一併領會,才可能理解。若是應用到音樂祭,那是否可理解說:每一組樂團在表演歌曲時,即便已演奏無數次,不同舞台場域,樂手的每場的舉手投足和神情都是唯一而特別的。


📍影像文化

然而現代高速消費社會講求去脈絡化:沒有不好理解的東西,一切不但都可理解,還要以最短的時間、最少成本去獲取,所有一切都該是無門檻、零距離的,如同懶人包、速成斑、新聞,這才是自由。

很沮喪的是,現代社群媒體上的影像照片或許是「照騙」。


班雅明說:影像未來將主導世界。現今我們如同預言, 活在影像充斥氾濫的年代,真的料事如神。

我們會發現部分的人發IG,是想展現出華麗高貴的物質生活及光鮮亮麗的外表。

藉此讓人心生羨慕,成功抓取別人的目光,藉此來肯定自己的存在。

把自己的形象與存在事實建立在別人的目光中,實在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你的存在將會因為別人的一言一語時而迸發絢爛、時而跌至谷底。


儘管這些"照騙"似乎可引來不少崇敬、羨慕的眼光,然而現實生活中那些不堪的、痛苦的、淪落的,絕對不可能向大眾揭露,因而造成必須構成兩種版本的自己,對外也就是"人設";對內則是原始自己,兩者常常廝殺拉扯,內外自我的戰爭下,虛虛實實,自己越來越迷失自我。可是對外表象的自己再怎麼如何努力偽裝,終究會敗在內心原始的自己之下,原因顯而易見:內心原始的我們才是本真的自己,這也是產生人設崩塌、憂鬱症甚至自殺問題。


📍大眾價值框架

我們的存在已經漸漸開始受制於別人怎麼看,於是我們不停地製造各自的影像,再用這些影像向別人展示自己,這個自己是真實的嗎? 科技進步造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嗎?


更可怕的是虛妄的影像漸漸在產生現實,告訴我們只有這樣做才是對的,沒有跟進就是落伍就是不合群,來成為我們社會規則和語法?

利用既定大眾價值做成框架,要求每個人各自調整自己,想辦法塞進這個框架裡。


若塞不進框架裡,那就會被貼上:你無法融入主流社會價值中,終究恐怕變成邊緣的那一方。

(哲學家海德格:世界圖像時代)

當價值觀滲透於生活中,人們同質性就越來越高,久而久之就會麻痺適應,這狀態將變成唯一的事實。

所以我們需要高強度聳動、煽動、衝突來刺激感官,但僅是飲鴆止渴,問題將會每況愈下。


📍到底誰才是真的?

我們不可避免地已進入高度發展的商業消費文化,

之前收聽哲學老師紀金慶老師講課中,舉出有趣的例子:我在台灣買一張咒術迴戰的海報、在電影院看上映的電影,以及一位我的老朋友在日本東京買的海報和看的電影,哪一個才是原版?


我想到的例子是:音樂祭的販售周邊商品攤位,前一個人買的CD專輯和我買的CD專輯相較,到底誰買的才是真正原版的那個音樂作品本身?


答案是:都是,但也都不是。

這即是機械複製技術以及攝影技術發生後,接著大量消費文化崛起所產生的一個現象。


📍真正存在的是哪一方?

另外也值得我們關心思考的是,我們是否已經進入一個忙著製造影像的世界,甚至比起活生生的實際體驗,影像卻是更有利唯一證明自己真的存在過的證據?


以現場表演來舉例,比起放下手機,當下用感官身體全能地感受音樂與跳躍,更多人更傾向為了攝影錄製而必須強迫身體只能矗立不動,克制身體不能隨著音樂擺動,這都是為了之後可以拿出來再拿出影片回味。


一方是當下用眼睛看到的、皮膚體感到的,每一次吶喊跳躍所感受到的疲憊又滿足之感;另一方是擁有完美的影片檔案,究竟哪一個才真正體現了參加音樂祭的存在現實?


我想到的癥結點是:我們是不是常為了未來效用(為了之後可以回味影片或是擁有當天的表演片段),而犧牲當下的切身體驗了(在現場的吶喊與跳躍)?


📍結論

當然要如何享受音樂和生活,沒有孰對孰錯。

不過我想盡情享受音樂的振奮療癒,帶著能量,再回到現實當中,開展作為人對現實反抗,或許這循環就是一種積極面對人生、繼續活下去的意志吧!

以上僅是將我對音樂祭的三日觀察,與目前淺學一點的哲學,做個有趣連結與應用後,所彙整的粗淺反思心得,對於生活的體驗和哲學的領略還需繼續磨磨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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