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6|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比總統大選民調更重要的事,為什麼不能亮票?有什麼刑事責任?

2024總統大選進入倒數。依照過去紀錄,選舉當天往往會出現亮票或是將選票毀損移送法辦的新聞,本篇文章主要就是要提醒,就算鍾情於自己支持的候選人,也不要誤觸法網。

為什麼要禁止亮票?

憲法第129條,保障人民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但當人民亮票的時候,代表人民自主放棄秘密投票的保障,自主放棄權利是否有處罰之必要性?法律學者不無討論。

但現行實務見解多認為法律規定禁止亮票的行為,是為了維護選舉程序的公平性和保障選舉結果的公正性。

亮票的刑事責任?

現行法對於亮票行為有處罰規定者如下:

  1.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9條第2項、第91條。
  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3條第2項、第105條。
  3. 公民投票法第21條第2項、第43條。

對於亮票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結論

選舉是一時的,亮票的刑事責任是永久的,切莫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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