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半部,官鬼跟父母比較是「前身」、「上位」的關係,兄弟則是平輩,而在本篇將會介紹妻財與子孫。
在上篇中,比較多是被動關係,被剋、被生,而在子孫妻財,就可以說是一種主動關係,前後連貫起來,其實就是一個小小的社會模型。
子孫為我生,除了傳統意義上的子嗣,其實也代表才華的展現。子孫的功能相當吉利的,剋官鬼防傷害、也生妻財,但是過強的子孫也會產生問題,例如剋官鬼雖然可以扶助我,但剋到正常的官鬼就會變成事業運的阻礙,而子孫是我所生,所以會消耗本氣,這有點像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承擔起自己的才華,或是會過度恃才自傲。
從子孫與六親的關係,個人認為特別的代表了待人處事的方法,而在這個點上來說,父母制子孫這件事,在意向上說明了,除了才華,教養與修養也是必要的,如同由木生火秀光華,但火要有水制才不會成災。
妻財為我剋,在這裡的剋個人會覺得更接近「用」的意向,而為何妻財為妻財,個人認為主要是來自這層關係;但除此之外,其實還可以從妻財為子孫所生來討論,子孫為才華,那才華所衍生的自然就是我的財,或也可以說是,愛情牽繫於個人特質。
妻財生官鬼,通常為助官運事業的意向,但妻財也剋父母,這部分可能代表妻財希望我多做自己一點,開放一點。有趣的是,妻財生剋我者、剋生我者,看起來是在跟我作對,但個人認為,這才是妻財的深刻之處,其實妻財有更強的互動性,反映回自身,欲求與行動也是關乎事業(生官鬼)、跳脫成見(剋父母),如同火能煉金,而也要有木助燃。
而妻財太強,通常也代表著無法駕馭,而這時候其實又諭示另一件事:能制妻財的,只有自身,而也就是如何前進,最終在於自己。
不論哪一種原始自然哲學系統,都是想要連結自然規律與人事,而從原始自然,到五行再到六親,可以說是一種持續抽象化的過程,萃取出結構,並運用於生活,而形成最原始的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