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1/20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在囚權這一條路上,香港比第三世界還不如。

背景知識:壁屋懲教所羈留者受襲 懲教員等5男被起訴「傷人17」 全還押4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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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殘酷、最泯滅人性的虐待性侵,竟由一群紀律部隊成員,施加在一個十幾歲少年身上,導致這個孩子身體機能永久受損,終生要用造口排泄。不要跟我說2019年後,這些事發生在香港並不出奇,這般令人髮指之事,即使發生在第三世界,也絕不能接受。

在西方,懲教的概念早已由「懲」轉移為「教」,旨在讓犯人改過自新,重投社會後不再犯法。人人稱羨的北歐監獄,配合教育大眾,我相其教化效果自有數據支持。而其他已發展國家的監獄即使沒有那麼「豪華」,曾經我認為虐待囚犯這回事,自是不可能發生。

回到東亞,我想起最後一次遊台,參觀了台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紀念館前身為台北警察署,日治時期,政府建立這警署監視大稻埕居民。展館除了記述20年代初有汗有血,有報紙有子彈的新文化運動,更保留了當時的扇形羈留室和水牢,不少台灣民族運動先賢都曾關押於此。

水牢是一個約高120厘米的小房間,用以對囚犯施加「水刑」。房間呎吋故意不讓犯人直立,而注水後啁要避免淹水窒息,被逼長時間以半蹲姿勢屈身,泡在水中。箇中絕望,可想而知,卻又痛得無法想像。

今天,台灣人直面傷痛,把這段血腥的歷史,赤裸裸地呈現在大家眼前。

不知道該少年又能否伸張於事無補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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