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7|閱讀時間 ‧ 約 28 分鐘

在職場這垃圾場獨舞 |《千萬別努力,努力毀一生》觀後感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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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Youtube頻道老高與小茉 Mr & Mrs Gao《千萬別努力,努力毀一生》影片的觀後感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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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呀, 我是Amy! 35歲裸辭的公司主管,在一家公司十年,從職場小兵一路爬升到坐穩主管之位。我是傳說中的好員工,我曾相信吃苦當吃補,以大局為重,多做事少說話。主管看似很光鮮,實際是高階社畜而已,同樣傷痕累累。目前處於迷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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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努力,努力毀一生》影片提到,能力主義掛帥的社會宣揚「努力」的重要性。就連成功人士也告訴大家,他的成就都是源自於努力。但為什麼人人都努力了,卻沒有成功呢?

 

打個比方,梅西五歲開始踢球,我們如果從三歲開始沒日沒夜的踢球,會比梅西成功嗎?

 

不會,因為成功=天賦+機遇+努力

 

天賦+機遇都是運氣。一個是投胎時的運氣,另一個是人間運氣。

甚至努力也是基因的一部分,有人的基因就是「很擅長努力」。

 

別想光用努力來逆天改命,努力並不能改變命運,它只是命運的一部分。

 

(別灰心,以下要畫重點!!!)

 

反而可以嘗試的是:

在符合命運的道路上努力

你在你的路上輕輕一努力,就比別人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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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努力,努力毀一生》觀後感 (上) 我提到,雖然社會上讓我們有錯覺,以為努力了就會讓薪水提高。不過,據我在公司的觀察,努力是努力,薪水是薪水,不成因果關係的兩件事。


社會的現實就是,努力跟薪水互不關聯,完全脫鉤。

 

那我為什麼可以在流動率很高的會展業一待就是十年,甚至還升主管了呢?

 

我從裸辭的現在往回推,發現關鍵就是: 我的努力本來就跟薪水脫鉤!

 

換句話說,薪水不會影響我,只要是我認同的金額,我就可以做得很開心。

 

一切以開心為前提!

 

以下例子:

 

1.      我被現實捶打到不在乎薪水,脫鉤的很自然。

 

我相信前公司鐵定覺得我很傻吧,沒加班費我做,多天不休假我繼續做,也從來不去爭取加薪升職。為什麼我會這樣,有三個原因:

 

原因一: 我的前前公司,科技大廠aka台灣外銷品牌,也沒有加班費。工作半年我每天都是晚上10點後下班,周末也加班。到了會展業,開始有了淡旺季,我不是天天這樣搞。一下子落差出來了,我感覺我變幸福了

 

原因二: 在前前公司的大企業架構下歷練,我發現跟公司辯論規則是沒有用的,只會變成砲灰。不管是明規則或是潛規則,別人都行之有年,運作的很順暢,不是我說什麼就可以改變。爭取薪水只是多吵的,討論誰做得多、誰做得少也無意義。每間公司都這樣,有什麼好吵的?

 

原因三: 前前公司的業務範疇,讓我努力不起來,怎麼努力表現的就是不好、怎麼努力動作就是快不了。我換到會展業,發現我的努力竟然都有成果!

 

2.      我喜歡會展業工作的某部分,因為喜歡,所以跟薪水脫鉤

 

原因一: 我喜歡Ownership主導權。


即使是小小兵,我被分配的工作就可以全權主導,不會被其他同事干擾。對我來說簡直太棒了! 同事做得再爛,也不會影響到我的產出。例如,我要負責一個會議的報名。那我就要開發一套會議報名網站,我自己規劃、訂進度、找外包公司的工程師討論,完成後要測試。除此之外,我還要負責報名的文宣、寫英文文案、接聽與會者的報名電話/Email、對帳、產出定期報告給籌委。我的報名網站做得有多順暢、須要報名者上傳或下載的文件有多實用,跟工程師討論的後台report多好,完全可以讓後期的我工作更有效率。

 

原因二: 我喜歡從零開始搭建出成果。


這也是為什麼我願意加班工作的原因。雖然工作真的很多,但我希望我可以產出讓我滿意的成果。畢竟我有了ownership,我希望把它做到最好。上班時間周旋於跨部門、外包商、客戶溝通,凡是跟其他人有關的都是這時候完成。加班時,則專心處理文書工作。

 

我確實完美活成公司Job Description裡的multi-tasking。抗壓力強,可以同時處理很多事項,除此之外還有細心、負責任、擅溝通。

 

原因三: 我喜歡變化,不會被奧客糾纏到天荒地老。

 

我每年的2~3個案子,到隔年的2~3案,全部都是不同的客戶! 也就是說,風水會輪流轉。有奧客也有好客,沖淡了時運不濟的不爽感,反正都會翻篇。

 

每個案子都有明確結束日期。會議結束了就結束了,奧客的糾纏也會到此為止。

 

而且,每個專案我都像是上了不同艘船,有的是神鬼奇航、有的有虎克船長、有的是愛之船,反正各有各的精彩。甚至有些專案須要跟國外總會密切合作,到當地開會,定期報告等,都讓我感覺很新鮮。

 

原因四: 我喜歡外國人。

 

我英文系畢業,從大學就開始參加國際活動,甚至代表學校去韓國開會。我對於在公開場合講英文這件事,完全不懼怕。那恰恰好適合這份工作,須要跟國際總會合作,需要定期跟他們開會/報告。寫英文那更是沒問題,我喜歡寫文章,我喜歡把我的想法闡述出來。

 

國外總會對我也非常的好,有人在我去美國出差時,請我吃飯;有人來台灣開會送我餅乾,交代一盒給我,一盒讓我請同事;甚至我離職後,有人帶禮物來台灣說,某某醫師請我送給你。

 

原因五: 我對我的客戶有好奇心。


我的客戶大部分都是大學教授或是醫師裡的管理層。我不怕跟大人物相處,工作之餘,我也很喜歡問他們問題,例如: 你這麼忙,怎麼分配時間? 明明在美國有工作,怎麼願意回台灣?

 

最好笑的是,我曾經問外科教授,我聽說外科醫師手術時會聽音樂,像是周杰倫的,那你聽什麼?

 

他說: 「我最愛聽五月天的尬車!」

 

我當場笑出來,真是難想像,這個醫學中心的主任醫師會回答出跟他本人完全不搭的答案。

 

另一個大咖的外科教授,人人都很懼怕他。我神來一筆問他: 聽說外科醫師動手術時會踢人,為什麼會這樣?


他說: 「因為用踹得比較快,比說的還更快。」


由於跟他形象太像了,我實在忍不住又笑了出來...(他老人家也是跟著我一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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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我們都應該要從事那種,以本心出發,以開心為最高指導原則,你不會在乎薪水多寡的工作。這時候的努力,來的自然而然。薪水有漲,很好;薪水沒漲,我也願意。

 

我覺得這個是職場人的唯一出路,是心法!

反正每個職場都像是垃圾場,試著想想哪些是你在垃圾場裡還喜歡做的?


喜歡的定義就是,正在做得那個當下,就已經獲得快樂,而不是為了之後獎賞。


  • 因為我本來就喜歡做,我不會去管職場胖虎。反正他們對我的工作品質影響不大。
  • 因為我本來就喜歡做,我不會把眼光放在其他同事身上,拿他們跟我比較。
  • 因為我本來就喜歡做,我跟我喜歡的客戶相處,客戶也喜歡我。

 

我認為喜歡,會滋養喜歡。喜歡會帶來良性的循環。雖然奧客不少,但總體來說我遇到的好客還是多於奧客。


「我喜歡」是支撐我在垃圾場裡,待下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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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會問,那這樣不就是餵養慣老闆?

 

可能我從來沒遇過「好」老闆,我已經被馴化了。我待過4家公司,沒有一家有加班費,公司規則千奇百怪。

 

我覺得還是以開心為原則,不開心了,立刻離職。那種慣得很誇張的,你問問你的心,不可能不知道。所以上面說的「心法」,指的是你心裡知道就好,不須要讓老闆知道。

 

你心裡開心,才是在職場待下去的唯一方法。雖然聽起來很像自我麻醉/逃避,但職場就是一個需要靠麻醉才可以待得下去的地方。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開心,總是比看到血淋淋的現實還好。當你知道職場胖虎的實際薪水比你高多少,你應該會吐血。


我就是那個在垃圾場裡獨跳一支舞的人!


我還是辦公室邊緣人,同事盛傳我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我不加他們臉書。上班是同事,下班不認識。這個我貫徹得很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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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升主管,是機遇。

 

每個公司的主管職,要不是有主管離職,或新創立部門,才有這個職缺。

 

你只能,只能,在別人沒看到的時候默默努力。

 

而,苦熬的努力比不過開心的努力。


結果是,辦公室邊緣人的我,在垃圾場裡獨舞的我,最後成為了主管。



(這就是我的結局: 裸辭後,我終於獲得休養自由 - 急診常客,是主管又怎樣? & 裸辭後反思 | 當職場垃圾場裡的音樂停止)

(如果你看到了這裡,並且發現折騰了十年就是一場空,那麼你說,開心是不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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