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5|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兩岸法律信箱】最浪漫的事--談婚前協議

聽眾來信

兩位主持人好,新年快樂。

這次農曆春節,剛好有跨到西洋情人節。在這個浪漫的節日裡,不知法律的世界裡,有沒有軟性一點、浪漫一點,但又是情人佳偶必須要之到的法律小常識,可以跟我們分享,謝謝。


本集許律師將討論與婚前協議有關的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1. 婚前協議這個概念在國外,好像還蠻常見的,尤其是新聞常關注的好萊塢明星。比如說,美國影星喬治克魯尼與英國黎巴嫩裔知名人權律師艾馬阿拉穆丁(婚後冠夫姓就是艾馬克魯尼)在2014年結婚時,新聞媒體就有報出他們婚前協議的部分內容,披露克魯尼身家高達2億美元(相當於新臺幣12.5億),他將要求未婚妻簽署一份嚴格的婚前協議,如果這段婚姻維持不到1年,阿邁勒只會將獲得100萬美元當分手費。那婚前協議在臺灣流行嗎?
  2. 法律上有夫妻財產制、遺囑等規定,國家在婚姻法制中已幫大家先寫好統一規格的版本,如果大家不想被統一版本給束縛住,就可以利用婚前協議來為自己客製化相關約定。
  3. 臺灣夫妻財產制的沿革與介紹。
  4. 如果臺灣人和中國人結婚,那他們的夫妻財產怎麼規定呢?檢視中國與臺灣關於夫妻財產制的不同。
  5. 既然國家已經幫大家寫了統一標準,那我們要怎麼知道何時要客製化的婚前協議?統一標準的夫妻財產制有什麼不足或無法解決的地方嗎?
  6. 簽婚前協議要注意哪些事項?協議怎麼簽才會有效呢?臺灣和中國的法律中,有針對婚前協議有做什麼樣的特別規定嗎?
  7. 踏入婚姻是人生重大的階段。組成一個新的家庭,對自己的工作、對自己的財務規劃,都是很大的挑戰,如果能說清楚講明白,對自己跟對方有更深入的瞭解,而有更基礎的認識,這其實就是很浪漫的事情。
  8. 實務上認為婚前協議是私人和私人之間的約定,只要符合「契約」的精神、契約成立與生效的要件,契約就生效。
  9. 但要特別注意,婚前協議目的是在鞏固婚姻,不是加速婚姻陣亡,變相成為「婚前離婚協議」,因此,簽婚前協議,要確保「不要出現離婚條款」。
  10. 歌曲推薦:趙詠華「最浪漫的事」。節目最後就來為大家送上來自趙詠華所演唱的歌曲「最浪漫的事」。祝福大家天天都是情人節,天天都有最浪漫的事情。



收聽網址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MessagePlayer/programId/109/id/14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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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podcast【歡迎搭乘,喜麗詩號】及擔任央廣【兩岸新聞導報】之來賓。 本所許健鈴律師主持podcast【歡迎搭乘,喜麗詩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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