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2/20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1867年到1892年的中國

在伯克利的田長霖圖書館有一本1910年版的英文小冊子ChinaandChinese(《中國和中國人》),作者是英國漢學家赫伯特·吉爾斯(HerbertA.Giles)。

他出生於牛津的一個神學教授家,1867年到1892年之間他在中國遊歷,做過傳教士,給清政府官員做過翻譯,也在英駐華使館做過領事。回到英國以後,他在劍橋任漢學教授直至1935年離世。從學養來說,我相信他會盡他的可能來講一個他看到的和理解的故事。

從偏好來說,他生活的時代還沒有這樣、那樣的主義,來要挾他什麼不能說、什麼能說。

這本作為介紹中文和中國文化的小冊子,在一個幾乎被世人遺忘的角落,以特殊的視角記錄了滿清末的中國社會。我看到時,是著實地吃了一驚,相信你也會非常驚奇。下面我們摘錄一段經由翻譯的文字。




腐敗?

在中國縣官轄區裡就直接面對普通民眾了。縣大概相當於英國的郡,但在這麼大的面積上,當官的都不會跟普通老百姓有太多面對面接觸的機會,村民推舉村長,村長要負責維護地方治安。村長的位置具有半官方性質,由縣裡賜發木製的印章給他背書。他的工作或多或少有些收入,比如向縣官申訴,土地的轉讓和其他法律文書,都要有他的木頭印來公證,由村長來做保人,這時,保人也可以收取一點費用。這些地方官員是中國的統治者,跟普通民眾直接接觸,被稱為父母官,他們直接管理著普通的民眾。而普通老百姓,在官方的文件裡,會被稱為子民。

地方官員多是科舉考試中的佼佼者。作為進入上流社會階梯的科舉是向普通人開放的,誰都有可能在這些文學考試裡贏得做官的機會。考試資格唯一的限制是考生要身家清白,祖上三代裡沒有唱戲、理髮、搓澡的、和尚、劊子手或官宦家的奴才。稍有天分的男孩很早就被悉心培養。這不僅是因為中國有大量的免費學校,而且很多有錢人願意幫助這些年輕的學子。許多政府的高級官員就是從田間成長起來的,他的教育費用和作為考生的旅費都會由地方上的鄉紳自願負擔。一旦考試成功,他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一個樂意出錢的有錢人為他置辦行李、資助路費,送他上任,而這些捐助者也很少在乎他將來是不是會還錢。

一個成功的考生,通常也不是直接從考場出來就被委派到重要地區做官。他經常先被分配到在任的縣官處實習。他的能力在實習過程中得到培養,直到相信他能夠被委以重任,獨當一面。縣令管轄的事務十分繁雜,一個人不可能應付所有的事情,但是他卻要負完全的責任。他要做法官審理刑事案件,又要徵稅,註冊地方上土地房屋買賣;做鄉試的考官,接待來訪官員,天旱了要求雨,天澇了求不下雨。他通常要起得比雞早,而深夜裡還要聽犯人上訴,打犯人板子。他管理的地區往往很大,同一天有可能發生幾件案子,要是他的時間安排有衝突,他就要不斷地將工作分派給他的下屬。因此,見習官員也有很多機會參與日常事務獲得鍛煉。

我們談到了村長,他們名義上的工資通常是不夠開銷的,因為他要養一大群人。毫無疑問,他要維持自己的“生意”並在訴訟中獲得各種當事人和其他一些商業交易中得到一些報酬。縣官的收入,也只能允許他過儉樸的生活,他也要節省一些來養家,這些都從他縣裡的財政收入中來,除去上交給國家財政的,適當地留存是默許的,縣官也要生活嘛。只要上級滿意他的工作,便很少再過問實際征收的稅金總額。縣官的上級也清楚他的大概收入,每年會有幾百兩銀子。縣官上面的州府以同樣的方式滿足他的上司。他有權監督在他的州裡所有的民間企業,處理縣裡上訴的官司,處理不了再往上提交。再往上是道台,管轄幾個州,用同樣的方式滿足他上級的要求,一直到總督滿足在北京的朝廷。整個帝國的稅收就是這樣,從上到下的官員,一級一級上交中,留扣自己所需。

因此,問題本身歸結到這一點,老百姓需要掏多少錢來養活這個金字塔?照我看來,中國的老百姓只支付他們願意支付的那部分,與官員的徵稅形成微妙的平衡,一旦賦稅過重引起老百姓不滿,他們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表達,而官員所受的從上面來的壓力也會很大……換句話說,雖然有皇上的專制統治和父母官的地方政府,中國的老百姓事實上可以自己決定徵多少稅。

每一個到中國的外國人,只要把他的眼睛睜得大大的,很快便可發現這種自由被天子統治下的哪怕最卑微的人享受著。

許多很輕的罪在英國往往處理得非常嚴厲,但在中國幾乎被忽視。沒有農民或者店主傻到把一個因饑餓而偷吃的人告官,原因很簡單,沒有任何縣官願意審理。這是農民或店主自己的責任來避免盜竊的發生。其他類似的情況也有,但我們必須回到徵稅上來,這是真正核心的問題。

總體來講,中國人徵稅比較輕。主要是以貨幣和實物形式繳納的土地稅、鹽稅和印花稅。所有這些都一級一級收上來,最後由每個省上交給朝廷,每省數額一般變化不大。除了這些,政府一般不再設名目,官員不會以市政建設、公共衛生或教育為由再向老百姓征收額外的稅賦。

中國人的做法相當的保守,但相比歐洲各國政府在稅收上由來已久的徒勞無功,中國的老百姓似乎更加習慣並且樂於給皇帝繳稅。稅收政策的變動,即使有類似軍費的特殊原因,仍然需要老百姓廣泛的支持,由大多數人認可才能付諸實行。

關於這一點,作為在中國住了很多年的外國人,我做了長時間的記錄,有很多事例使我得出這個不容置疑的結論。


稅收政策被民間審核的方式通常是這樣的,比如省裡的官員出於經濟原因決定增加政府收入,他會要求下屬通過徵稅來籌錢,納入省級國庫。新稅或改變舊稅的文告在正式頒布前,官員要邀請可能涉及利益的商戶、村長或者地方上德高望重的人,在私人場合裡先討論。找一個非正式的場所喝茶或抽煙,官員會說明他有難處、新稅收是必要的、他的上司給他很大的壓力等等。商人、村長或村中的長者經常為了本地百姓的利益盡量抵制新的稅收。

談判結束後,百分之九十九的情況下,雙方會最終妥協。即使在百分之一的情況下,老百姓或者官員都不肯做出讓步,事情就往往會被擱置,最終不了了之。儘管很少,有時也會有雙方都不肯放棄而成了僵局的時候。如果官員一意孤行發布新稅,老百姓認為利益受到影響時就會抵抗。這時行會就會扮演重要角色。在中國,行會發展到極其完善的地步。世界上還沒有哪個地方可以找到這種類似的力量來抵抗政府的強制力。


每個買賣,每個行業,即使是最卑微的營生,都有他們的行會。組成行會的個體看似渺小,但行會的成員任何時候都願意一致保護彼此,隨時準備為行會利益做出巨大的自我犧牲。行會也是老百姓的保護傘,老百姓依靠行會成功地抵制任何官府給他們的不合理攤派。中國的老百姓一般非常守法,對權威很尊重,但他們也不願無原則地付出。我現在將從抽象到具體,用我記錄的一些事情來證明我說的話,即中國人在稅務上是自治的。

-----待續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