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六:「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素餅」,微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為厥相應,故期至旦日夜半愈。又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病到厥陰的階段,肝臟的元陽會出來抵抗病邪,贏的時候發熱,輸的時候發冷,所以會看到寒熱互見的情況,如果手腳冰冷的時間和發熱的時間差不多,比如冷五天熱五天,或是熱的時間比冷的時間多時,代表肝臟元陽還很強,當腸胃津液慢慢充足後,會自己慢慢好。但是如果昏厥或是手腳逆冷的時間比發熱的時間多時,代表肝臟元陽無法抵抗病邪,就會發冷下利,這就很危險。「凡厥利者,當不能食」,當發冷下利的時候,陰寒至極,幾乎沒有胃氣,腸胃不蠕動,理當沒有胃口而吃不下東西,「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中醫的觀念,有胃氣則生,無胃氣則死,但是在這個階段有個特殊的情況,就像是蠟燭快要熄滅時會突然爆光一下,除中就是這個現象,有可能是病人「回光返照」的現象,不是胃氣回頭,而是快要死的假象,那要怎麼區別呢?「食以素餅,微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吃了東西以後,手腳開始微發熱,熱慢慢起來的,知道胃氣尚在,還有機會好,相反的「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吃了素餅突然手腳發熱,但過不久又冰冷下去,這就不太妙了,那要觀察幾天呢?「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也就是第七、第八、第九天後,手腳溫度還在,就會晚上的時候恢復回來,胃氣會正常,這就可以救,為什麼呢?「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為厥相應,故期至旦日夜半愈」,就是發冷與發熱的天數一樣,到了隔天半夜時胃氣回頭,會餓了起來找東西吃,人就救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