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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中篇小說《日昇之歌》【番外・四】


〈烏鵲南飛〉

  • 】延伸・二〇〇〇年


高席沒成想那是真的。

景耀經過一行人時不冷不熱的一瞥,周森那愣頭青雖無見著,他卻是分毫沒落下。

早先劉少不咸不淡地提點他時,高席作是男人之間將葷話當笑料的頑劣習慣,再不濟就是上流階層不言明的小興趣。

因此,他沒成想那竟會是真的



妻問他要不要一道走紅毯時,慣用手彎在肩胛附近、試圖搆著拉鍊,卻不小心扯了胳窩下另一片布料。

古人形容窮人家道是「捉襟見肘」,不料千百年後,反倒是這種上遮不住胸、下掩不了腿的成品蔚為時尚,只怕老祖宗見了也會直搖頭,喟嘆世風日下吧。高席起身幫把手為她拉上了拉鍊後,又坐回那張單人沙發,不知聽清問題否。

並非出於真心,妻仍常埋怨,他在家老像個悶葫蘆、蹲在自己的窩,偏生那張椅又像訂做似的,愣生坐不下第二人,新婚期在客廳調情後滾上床的固定戲碼都難生。每每打開了電視機,見他沒心沒肺的大笑特寫,總要咕噥幾句,不知上頭的風流倜儻、插科打諢都貢獻給外頭哪個粉紅知己了。

起初,他還會笑笑反駁幾句「要不買卷影帶回來看個盡興」、「二奶三奶又誰啊?這藝名頗熟悉」;後來更多時候,他沉默,失焦望著閃爍的電視屏幕,然後想起那個人。

那人總默默聽他自個兒閒聊,偶爾露出難得的、符合年紀的青澀笑顏,見他乏了,不如他人震驚於他像普通人的那一面,也不糾纏、就在房裡一隅泡茶寫字,靜靜伴他。在高席還有點浪漫情懷的年紀時,估摸會稱這作「不離不棄」,可恍然間,他就到了追利逐名的年紀。

「算了吧,演藝類和主持類位置離得遠,我也得和劇組的人一塊兒進場。」見他表情,妻早料到似地擺擺手,轉移話題問他對自己衣著的看法,語間多了點精神,應是對這話題的興致要來得高點。

妻今日穿了一襲滾落地板的祖母綠禮服,窈窕腰身被人魚尾綴飾收得恰到好處,高領薄紗延伸至肩下,藤蔓圖騰在雪紡紗上深淺相間;北方人膚色白,看來似在漂亮的頸線及蝴蝶骨黥上古老艷麗的紋路,對比她在電視劇裡賢妻良母的保守形象,倒是令人眼睛為之一亮。

「嗯,好睇。」高席點頭,也不談為何晚會的衣著大正午就要穿上演示,他對趨吉避凶向來敏感,深知什麼時間該說什麼話。「那刺繡特好,是妳讓設計師加的吧?」

妻一聽果然來了勁,像個抱著玩偶的小女孩叨叨絮絮,說那設計師當時是如何存疑、覺得她耍大牌刁難,最後定版見著成品,又是對她的品味如何死心塌地等等。他也沒逐字細聽,只在必要的停頓補上鼓勵性質的「是」、「咩」、「然後呢」、「這樣」,整個下午就在滔滔不絕中平和地度過了,妻也不再追問他上紅毯的事。

有時候,他也不免生疑,這是正常伴侶的相處嗎?



第一次來他家小聚,景耀見那時還未喝過交杯酒的妻時,露出禮貌到生疏的微笑,全無一夥人在俱樂部談天說地的一派輕鬆,似乎見的是一個在基地裡無關緊要的龍套。浸淫影視圈多年,妻也意會到自己不招人待見,寒暄幾句後,便在一眾「嫂子晚安」的招呼聲裡藉故上樓了。

「高席,你在怕什麼?」酒酣耳熱之際,景耀沒頭沒腦說了一句。

一廂人摸不清丈二金剛,先是面面相覷、安靜了會兒,隨後白昕陽率先笑出聲,打趣他「讓影帝醉了還想念著,也是不容易」揭過。

當時他也不明瞭這富少想的是什麼,但只消一個眼神,他立馬明白,也清醒了。

景耀說的是,高席同他是一類人

他可以解釋當下抽手是一種「朋友妻,不可欺」的明確表態,或劃清自己與「那類人」的界線,但難得的倉促及窘迫,他心知沒能逃過景耀的利眼。他清楚不過,雖然是朋友,也僅是朋友,景耀是心善沒將那層紙捅破,但再多的事也是不會干涉了。

說到底是他咎由自取。

高席那時心急得很,壓根兒忘記自己早同那人沒干係,急燎燎上前撲、深怕記憶裡的老實孩子被周森欺負了去。

後見之明,那孩子的眼神不正昭示、傷對方最深的正是他自己嗎?

以往高席總笑那孩子是欲拒還迎,嘴上不要不要的,最後什麼苦差事還不是照樣做得有聲有色?幾許年過去,他才知道,那句話分明在形容他,彎彎繞繞的話不知讓那孩子走了多少冤枉路、傷了多少心。

所以,那孩子只得薄弱地反抗,讓自己不那麼傷心,讓自己從容些許,讓自己更符合他加以搪塞的「成熟」。

高席沒生養孩子,自然不知「成熟」的代價多麼繁重。

他恣意揮霍著自以為對那孩子的理解,消耗著那孩子的青春與愛意,不知不覺逼迫他傷痕累累的成長,然後是「成熟」後必然降臨的「離別」。

圈裡師徒反目的故事多了去,發生在自個兒身上的才叫事故。他本以為,那孩子只是遲來的叛逆期,想他心焦,想他承認打一開始就不存在的愛情,想他如影劇裡不切實際,一怒為藍顏,但他是個成年人,還是個異性戀,不可能隨那孩子瞎折騰,地下情憑兩人情面可以勉強湊合,再多就沒有了。

他始終相信那孩子會回來身邊,不過他沒等到。

那孩子逐漸變成了「那人」,青蔥臉龐生了男人的稜角,一顆璞玉在他未知的際遇下打磨得光彩奪目,即使不如在他麾下時平步青雲,卻也腳踏實地、自然茁壯,正是他在茲念茲的「成熟」。

文祐鑫,聞右心,想當初這文藝範兒的藝名還是他取的呢。

他心有不甘,妻與友人紛紛笑話他,是養不出的好苗子被人種出來了在眼紅著呢,就景耀高深地落下一句「你自己想不通嗎」,一轉眼又把他家那盅八零年的花雕乾完,他連半滴都沒嚐著。

高席當然知道他在不甘心什麼。

但他不能承認,因為他是個成年人。上有二老健在,下有嫩妻,雖不是年年拿獎也算事業有成,「就算沒有愛情,也是可以活得好好的。」

像那孩子,喔不,是「那人」,沒有他,也是可以活得好好的



一身筆挺西裝,男人不如女人扮裝繁複,還要這兒抹點粉、那兒上點胭脂,嘴角一勾,就是最上等的武器。

「先生,到了。」司機輕聲提醒,似乎以為他睡著了。

張開眼道謝,他推開了車門,當即見著前頭拐彎入場的那人。

就像那年夏天,他連追三條街的、那個騎著自行車的白衫少年。



*二〇〇四年


文祐鑫,本名文陽明,入行時因經紀人一句「陽明?是要考四書五經還是當條子」打成後來的藝名,正式出道。

「文祐鑫,聞右心,多有文藝範兒啊。而且三個金,日進斗金,這可不吉祥嗎?」高席說起普通話倒是標準,就那一口綜藝腔讓人覺得不正經,便知他說得有理,還是不免心裡窩火。

而在所有人中,只有那個較真得憨厚的少年會毫無指向性地告訴他:「是挺好。但是高大哥,人類的心臟其實在縱膈膜偏左側。」

「你小子現在要指導我考醫學院了,是吧?」

記憶的最後,停在難得啞口無言的高席揉亂他當時柔軟蓬鬆的髮絲,他倆像大孩子笑鬧著,險些打翻了桌上的茶座。

那時尚是青衿學子,文祐鑫自無在他面前食煙的劣習,然而,後來當他想起那幾年時,不知怎地都時逢煙霧繚繞之際。

難道第一次愛的人注定是這等滋味?翻動手邊的劇本,他沒來由地想起近來排行榜上的大熱歌[1],暗笑自己何時也同小女孩憂愁善感,那點不諳世事的眼淚早幾年流光了。

套句那個人說的:「你長大就會懂了,成熟一點。」

文祐鑫想他如今懂是懂了,但每每想起便湧上的澀意,是不是代表,這麼多年過去了、他還是不夠成熟?

——他是不是永遠沒能像高席一樣成熟?



醫學系二年級時,文祐鑫辦了休學,直想自己只跟老竇承諾會考上、可沒說會唸完,到底高席等了這株苗子中學三年,可不真心要栽培個準醫生。而他既有意投身演藝界,本不該說一套做一套,他家世清白,許是沒能如歷代祖宗懸壺濟世,為人卻是不能失了誠信。

出人意表,文父知曉時無欲加爭訟,父子連心,想來也知他心意已決,擺擺手只同高席說聲「這渾小子就麻煩您多提攜了」,轉而沖起對方帶來的特級大紅袍,狀似平淡地讚了幾句,在場數人心裡有數。

文祐鑫彼時以為,那是就是「從此,他們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開始。

後見之明,那更似所有故事的尾聲,孩子總要戀戀不捨地將末頁闔上,從五彩繽紛的童話中醒覺、回頭面對現實的蒼白難堪。

旁人作他倆是師徒之情,甚至當事人之一,高席可能也是這麼想的,因此當文祐鑫說要「換個環境待待」,從未牽起的手自然稱不上分手。

他們沒有訣別,只是如高席所言、文祐鑫總算是「長大」了。

打學生時代,數學向來是文祐鑫的罩門,與物理學、化學相關的純數學無關,他最是苦於應付冗長題目敘述的應用題,追及問題是其中之最。

某年高中同學會談起了聯考,有個進入航太產業的同窗酒後有感而發,異常浪漫地攬著他道:「陽明,你聽過彗星嗎?很多彗星也是這麼一回事,它們在宇宙中按照固定的軌跡行進、燃燒,每隔一段固定的時間,可能一年、十年、數十年、數百年,就會經過地球的上空,像考題裡那個跑得比較得快的人,總是會追上比較慢的人,不是嗎?」

那時文祐鑫喝多了,腦子一時轉不過來,也沒回答,就聽同學繼續感性發言:「有人說宇宙是大霹靂的產物之一,所以,人們也都曾是星星的一部分。我們不也常說嗎?『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地球是圓的,人生在世,離別總有江湖再見的一天。」

酒醒之後,文祐鑫癱坐於床,滿心疑竇。

他多想問問那位同學:有的彗星週期七八十年,萬一我等不到它下一次造訪的那一天呢?或者相反,那顆彗星歷經無數年的燃燒後,終被暗物質吞沒,即使跑得再快、也快不過死亡的腳步呢?況且,科學家不聲稱宇宙在膨脹嗎?萬一有天,那顆漸行漸遠的彗星再也不經過地球上空呢?

這些假設性問題便是王家學會也無從驗證,他想,追及問題到底還是屬於樂觀的倖存者的遊戲,無法通用人性,遑論是那個素來劍走偏鋒的人。

最終,文祐鑫還是沒能撥通那個不假思索就能背出來的手機號碼,兀自坐在床沿哭得狼狽。



FIN.


[1] 王心凌《愛你》〈第一次愛的人(國)〉,二〇〇四年。


〖作者的話〗

標題引用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烏鵲南飛,繞樹三匝,何枝可依?」

最初沒打算為這兩位配角寫另外的故事,只是某天想著:那些穿學生襯衫特別好看的少年都去了哪裡呢?

於是就有了文祐鑫這角色,以及他愛而不得的經紀人,高席。

文祐鑫出身港都醫生世家,父親對他的期待無疑是考上醫學院、從醫那條路,在遇見高席前,他也是這麼想的,打算大學畢業要去美國學心導管手術的技術;之後,高席在街上驚鴻一瞥,追騎著單車的文祐鑫足有三條街才追上人,經過一連串的溝通協調,總算是說服他父親「如果孩子考上醫學院就入行」,於是高中三年,高席的辦公室就成了他的庇護所與自習室。直到後來,文祐鑫以「我也該到外頭闖闖,總不能讓高大哥照顧一輩子」跟高席提要換個經紀人,從模特轉為動作片演員,跨度很大,是一個想要再見到對方、但又不想要再見到對方的距離。

我覺得高席會離婚多次,最後喟嘆一聲「我終究得不到最想要的」;而文祐鑫說是專情,實是心冷,因此最後也選擇了單身一途,再不想投入什麼長期關係,志心於事業,最後被認定為港都演藝圈裡的「最佳伴郎」,有知交幾許,也算活得瀟灑坦蕩。

最後,用張敬軒這段組曲為他們之間的發生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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