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4|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曾永義【戲曲藝術的本質】演講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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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與戲曲的差異:

  • 戲劇是指搬演故事,是人裝扮而來演出故事。戲曲是結合歌唱、舞蹈、音樂為一,且用代言體(相對於敘述體而言)表達。
  • 戲曲不但是中華民族獨有的,更是中華民族文化的總體表徵與呈現。


戲曲的源起:

  • 如果純粹以戲劇(戲曲小戲)而言,中國早在三千多年前就有戲劇了。
  • 就戲曲(戲曲大戲)而言,要到南宋中葉才開始出現。
  • 五代以前,中國城市的建造都是棋盤式的,以方向作定位,不同方塊有不同功能與特色。宋代開始城市改成街市制發展,形成了一些可供表演的區域,發展到南宋,成為極有利戲曲發展的溫床。


戲曲的根基:

  • 詩歌(韻文、歌詞)、音樂、舞蹈就是戲曲的美學基礎。有了這樣的基礎,加上演出場所的限制,使戲曲必定往寫意的方向發法,而非寫實方向。
  • 戲曲的呈現原理——虛擬:把日常生活的動作模擬化和美化,同時也因虛擬呈現,使戲曲表演不受時間空間限制,全憑觀眾想象。
  • 傳統戲曲必須結合現代的劇場理論、舞台硬體,使更多人接受,但不能濫用舞台美術。舞台美術與設計應當用於烘托戲曲的呈現原理——虛擬,而不是將所有事物都實體化。
  • 跨文化戲曲應該以傳統戲曲為主體,不能喧賓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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