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7|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對於「法律學者聯合聲明」之個人淺見

今日稍早針對目前的國會調查權法案等國會權限強化爭議,我國數十名法學者發表「立法院應將國會五法退回至委員會充分討論 法律學者聯合聲明」,聲明全文與名單如下:

對於此聯合聲明,敝人身為憲法學徒僅發表個人淺見如下:




我們作為法學者行動應該審慎考慮到拿自己身為法學者的權威背書時可能會產生的效果。國會調查權法案涉及權力分立的問題,在行政權與立法權的鬥爭中,其中一方權力權威的下降會連動造成他方權威權力上升的結果,尤其我國的國會與政府同時都各自具有彼此的獨立的民主正當性,不像行政權的權力正當性依附於國會的議院內閣制國家,只打擊議會卻沒有同時壓制總統-行政權將會導致總統-行政權地位的變相提升。


我可以猜想到對於行政權與立法權彼此之間關係如何學者間有不同見解,沒辦法統一出一個版本就只好不提。但是,對於這種議會與政府之間的鬥爭只顧譴責立法權而不提及行政權才是最該被人民警戒的國家權力、批評多數決強行輾壓主張應該立即中止退回審議卻沒有同時提及國會調查權立法的急迫性,其產生的效果就是本來就已經低落的國會-立法權的地位會更加低落,國會-立法權與其原本擁有的民主正當性之間的連接會被更加鬆動,同時導致總統-行政權與民主正當性之間的連接更加強化。不論其本意為何,恐無法否認這將會造成加速議會制民主主義崩解、獨裁民主主義取代議會制民主主義的效果。這種沒有考慮到在負面評價議會的同時如何壓制行政權避免自己身為法學者的權威被行政權利用的聲明,恐怕最後只會變成為行政權獨大背書的材料。




我個人對於國會調查權的個人淺見,煩請參閱拙作【「國會調查權」爭議芻議】。

為了避免誤會在此補充說明如下。

我個人也是贊同聲明中所言的應退回委員會招集專家學者再次加入重新審議,但不該讓重新審議淪為無限期拖延最後讓整個國會調查權法制不了了之的藉口。或許需要做出政治宣言跟國人約定一定要在六個月或一年內完成。重新審議除了有利於推出更好的版本之外,某方面而言,更重要的是要避免議會制民主主義加速瓦解。在現在這個當下,人民已經對於目前審議版本以及國會運作方式失去信心,如果國民黨和民眾黨仍然堅持強硬通過到底,將會導致「國會調查權」這個權力本身以及國會本身在人民心中的正當性蕩然無存。尤其是後者,倘若實現,將會是對於整個議會制民主主義的重大危害。然而我們不能忘卻現下的這個議題同時也是在人類歷史上發生過無數次的議會與政府之間的權力鬥爭之本質,一方權力與權威的衰退將會導致另一方權威與權力的上升。吾人以法學者之頭銜聯合聲明,是利用整個社會對於法學者的權威與信賴在進行行動,其效果將會影響整個社會與國家運作,故不可不慎,亦必須考量到自身聲明可能會產生之負面效果,並對該負面效果--再次就是行政權地位上升所帶來的對於立憲民主主義的威脅--做出措施將其影響降到最低。然而很遺憾的是,在這次的法學者聯合聲明中,我並不能說有看到減損該負面效果的努力。

我們必須阻止卡爾.施密特的亡靈在台灣復甦,必須防止「總統是憲法守護者」的敘事成為常識。威瑪共和政的悲劇是我們的前車之鑑。我們必須在台灣的民主渡過盧比孔河前打倒凱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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