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於我國公共論壇活躍的某位知名媒體人又在混淆視聽。雖然該媒體人以精美外標包裝錯誤內容造成我國公共論壇討論素質惡化已不是一天兩天之事,但今日觀其針對議院內閣制之鬼話連篇,敝人身為憲法學徒實在忍無可忍。
當然,要覺得議院內閣制還是總統制何者更為優越各有其立場,但該媒體人的論述中顯充斥著許多只要對於這個問題具備基本知識者皆可知其錯誤的內容。可惜的是該媒體人憑藉其影響力,暗藏支持反立憲政治的禍心,將這種充斥顯而易見錯誤內容的主張推銷給眾多對於這個問題沒有任何研究的台灣人之舉,對於我國立憲民主主義的發展而言絕對是有害無益。
該媒體人無非就是想主張執行權不受監控的非立憲政治之正當性,卻以「民主」的外表包裝之。如果想推銷威權主義體制直說無妨,但請不要以這種「民主」外裝推銷獨裁。要這麼做請至少引用卡爾.施密特。不要以為全台灣沒有人支持產經新聞對於立憲政治的敵視態度。
以下是敝人針對該媒體人主張中之謬誤的簡要說明。
1. 矢板文中一直暗示明示「長期政權最重要」,然後聲稱議院內閣制無法出現長期政權。但一來議院內閣制下也有長期政權,諸如德國的梅克爾政權、日本的自民黨政權皆係任期比總統制還長的實例。二來,議院內閣制理想的國政核心是國會而非內閣,在這個意義上,國會本來就是「長期政權」。第三,更重要的是,權力的長期化有伴隨獨裁化的風險,筆者就是在明指日本的自民黨政權,尤其是矢板自己最推崇安倍晉三,安倍非立憲政治在日本被以憲法學者為首的多少知識分子長年批評這點矢板總是假裝其不存在。再者,是否需要有效率又高素質的官僚和採用總統制或議院內閣制一點關係都沒有。難道古典自由主義當道時代的國家都是總統制?當然答案是非也,古典自由主義國家時代的「理想民主憲政」反而是議院內閣制,就算在美國,總統也只是「執行國會所制定之法律的執行長」,今天的美國總統權力是後來才逐漸膨脹的。而且,難道現代的總統親力親為不需要官僚直接運行國家?難道總統直接坐在戶政事務所服務人民嗎?當然不可能。不如中國或是西歐,原本官僚制就是專制國家時代所留下的產物。德意志帝國憲法下的德國帝國宰相由皇帝直接任命;大日本帝國下有許多超然內閣。它們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立憲主義型議院內閣制,但一戰前的德國與戰前日本就沒有菁英官僚系統嗎?顯非如此。
2. 議院內閣制不必然採用兩院制,總統制也不必然是一院制。美國是典型總統制,國會是兩院制。挪威是議院內閣制國家,但挪威只有一個國會。「議院內閣制一定是兩院制,一院制只能施行總統制」作為實然命題而言是明顯的錯誤。再者,用人口比例換算來看台灣的國會議員人數其實是過少的。當很多人才能分到一席立委時,相對少數派的聲音在國會就很容易出不來。十年前在想想論壇上就刊出林濁水的一篇分析各國國會議員人數後主張若依西歐基準台灣的立法院應該要有200~300席立委的文章。沒人會說十年前的林濁水和想想論壇是「藍白打手」吧!
3. 這個「政局穩定」論不就是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藉口?而且矢板這種「沒有一個國家受肉成人的國家之擬人軍隊就不知道效忠誰」不就是「效忠領袖,而非效忠國家」的邏輯嗎?而且,自衛隊的服務宣誓裡根本就不存在「天皇」這個詞!自衛隊的服務宣誓是「遵守日本國憲法與法令」「回應國民之託付」,沒有「為天皇陛下效忠」!。大日本帝國憲法已經終結七十餘年了產經腦的矢板以為現在是自衛隊還是皇軍啊?還有,天皇不是國家元首!不要再偷渡你們的天皇元首化修憲案了!別再拿那套產經史觀胡亂解釋憲法騙台灣人了!
而且,矢板舉的英國和日本都是議院內閣制國家,真正指揮監督國家軍事組織的是內閣-國會,到底關君主什麼事?如果在考試時向矢板這樣把「總統制」和「聯合王國立憲君主制」「象徵天皇制」這樣隨便湊在一起講大概會不及格,請勿嘗試。
退步言之,如果終身制元首真的那麼重要,那台灣乾脆改行立憲君主制不就好了嗎?
4. 不要看一般人的說法。去看看憲法學者的論述,再說支持首相公選制的比較多還是議院內閣制比較受支持。如同本秀紀教授曾言,首相公選制之類的總統制提案其實帶有試圖解決社會民意的多樣化導致「國民之總意」在國會內統合困難的現狀。但首相公選制或總統制其實根本沒有想要解決這個「問題」,而是用從一開始就捨棄相對少數派主權者之意思的方法來達成表面上的「統一的國民之總意」。國會可以容納多樣化甚至彼此矛盾的主權者的意思,但民選總統無法。如果說國會中心的議院內閣制仍然試圖將多樣民意反映於國政只是力不從心,則總統制則是一開始就捨棄掉相對少數派的民意,藉由把相對多數派的授權妄稱為「國民全體的選擇」來規避這個問題。
5. 為什麼從立憲民主主義的角度而言議院內閣制比總統制更民主這點,我之前已經在拙作「立憲主義視角的立法權與行政權權力關係之辨證:沒能成為法庭之友的法庭之友意見書」一文中講過了。但其實這裡連進到「要議院內閣制還是總統制」的討論都不需要,因為我們現在還困在更前端的「要不要立憲政治」的問題。立憲政治就是責任政治,但問題是李登輝修憲後我國行政權事實上根本不用對國會負責。矢板不讀書才會覺得現行憲政實踐不比議院內閣制差——但其實比外國總統制還爛——又無法實證。我們現在的問題是既承認總統是最高行政機關又引入「君主無答責」,導致責任政治根本無法被實踐。矢板真正該問的是,「大家要你們所唾棄立憲政治,還是要我和汪浩提倡的非立憲的只有名義上民主的威權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