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7/06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債權人拿到本票裁定後,債務人處分一部分財產,這樣有刑責嗎?

本票裁定算是我國很常見的裁定,而欠債追討本票債權時,不少債務人會處分自己的一部分財產,或債務人為了清償債務而處分自己財產。這時候外觀上看起來好像是「脫產」,法律上就會有一個問題:債權人拿到本票裁定後,債務人處分一部分財產,這樣有刑責嗎?

關鍵在於債務人有沒有損害債權人債權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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