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3|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虎科大性別議題融入大學課程教師社群線上會議(0726)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性別議題融入大學課程教師社群線上會議

時間2024/07/26星期五晚上2100-2230

主題-校園性別事件-學生之間性別事件司法實務研討

參與虎科大教師-李玉璽教授、蔣俊岳教授、林誠孝助理教授、趙育隆專案助理教授

主持-李玉璽教授(通識教育中心)

參與律師-鐘儀婷律師、盧美如律師

虎科性別教師社群專家會議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即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教師所組成之團體,他們皆有共同的信念、目標及願景,透過持續不斷的學習與實踐,最終增進自身教學知能及提昇學生學習成效。虎科大透過積極舉辦教師專業成長工作坊、推動教師社群,期望透過跨校或跨系、跨專業領域的交流,提升教師教學研究能量和教學品質,建構教師專業知能。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性別議題融入大學課程教師社群,由不同專業的一群志同道合的教師所組成,以工作坊或交流活動方式,邀請法律或社工、心理輔導的實務或學術界專家學者交流,對科技大學中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現況加以檢討與反省,並期望能將研習所得融入於法學、數學、物理、環境保護等各自專業課程之中,提升教師教學研究能量和教學品質。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1 條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

第 16 條

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及教育行政主管人員之儲訓課程,應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其中師資培育之大學之教育專業課程,應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第 18 條

1學校之課程設置及活動設計,應鼓勵學生發揮潛能,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4大專校院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


為強化師資生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以及增進師資生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與教學之專業知能,教育部於111年1月6日以臺教師(三)字1100177973號函發布「教育部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備性別平等意識及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教學知能方案」明確規範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於課程設計中應適切納入性平教育課程等重大議題。

教育部在2014年發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中規定各領域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性別平等等議題。教育部選列之四大議題之一,即為性別平等教育。

性別平等教育融入七大學習領域

九年一貫課程為培養國民應具備之基本能力,提出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應以個體發展、社會文化及自然環境等三個面向,提供語文、健康與體育、數學、社會、自然與科技、藝術與人文(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及綜合活動(家政活動、童軍活動、團體活動、輔導活動)等七大學習領域。由於性別平等教育係以議題融入各學習領域為策略,希望教師具備將性別平等能力指標轉化的能力。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在國民中小學的實施,除了以彈性學習時間自行發展教材與教學活動之外,最積極的目的仍冀望以融入式課程作為手段,將性別平等教育能力指標轉化為各學習領域的知識內涵,促使七大學習領域知識內涵與課程結構,均能體現性別平等教育之理念。

大學性別平等課程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是性騷擾之認定,應依個案事件發生之背景、當事人之關係、工作環境、行為人言詞、行為及相對人認知等具體事實綜合判斷,應由被害人感受出發,以其個人觀點思考,輔以合理被害人標準,著重於被害人主觀感受及所受影響,非以行為人侵犯意圖判定。所謂合理被害人標準,係指自被害人之觀點,考量一般人處於相同之背景、關係及環境下,對行為人言行是否有遭受性騷擾之感受,非謂具有性意味之言行,如對團體中相對多數之人未造成負面觀感,即可無視少數人之主觀感受。

裁判字號:最高行政法院 112 年度上字第 398 號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3 年 0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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