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7/2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2024年8月1日起,在越南買賣房產都需要透過銀行付款

根據越南最新的不動產經營法規定,所有越南房地產的買賣都需要透過銀行帳戶來轉帳,適用於建案投資人、不動產經營企業和不動產服務經營企業。

越南房產交易都要透過銀行轉帳來付款

2023年不動產經營法自8月1日起生效。許多人關注不動產交易支付的法律規定。第48條規範不動產經營中的支付如下:

  • 不動產交易和不動產項目中的支付由各方在合約中協議,並遵守法律規定。
  • 項目投資者、不動產經營企業和不動產服務經營企業根據不動產經營合約或不動產服務合約從客戶處接收付款,須透過在國內信貸機構或在越南合法經營的外國銀行分行開設的帳戶進行。
  • 因買方、受讓方、承租方或租購方延遲付款,或賣方、轉讓方、出租方或租購提供方延遲交付不動產而造成的罰款和損害賠償由各方協議,並必須在合約中明確記載。

可見,透過銀行帳戶支付的規定適用於根據經營合約/不動產服務合約接收資金的項目投資者、不動產經營企業和不動產服務經營企業。

此外,2023年不動產經營法第9條明確規定,組織和個人從事不動產經營時必須依據企業法設立企業,或依據合作社法設立合作社、合作社聯盟,並具有不動產經營業務(統稱為不動產經營企業),除本條第3款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外。


不需要成立不動產經營企業的兩種情況規定如下:

  • 從事小規模不動產經營的個人不必成立不動產經營企業,但必須依法申報納稅。
  • 組織和個人出售房屋、建築工程、建築工程中的樓面面積非為經營目的,或出售、出租、租購房屋、建築工程、建築工程中的樓面面積低於小規模的,不必遵守本法規定,但必須依法申報納稅。個人出售、租購房屋、建築工程、建築工程中的樓面面積的,還必須按第44條第5款規定進行公證和認證。

因此,對於從事小規模不動產經營的個人的不動產交易將不必透過銀行進行交易,因為這些主體不屬於不動產經營企業。

必須準確記錄實際價格

除了支付方式的規定外,2023年不動產經營法還規範了不動產經營中的交易價格。第47條明確規定:

  • 用於經營的不動產、不動產項目的銷售、轉讓、出租、租購價格由各方協議並記錄在合約中;如果國家有價格規定,各方必須遵守該規定。
  • 從事不動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在合約中準確記錄實際交易價格;對於在合約中記錄的交易價格與實際交易價格不符負責。

因此,自8月1日起,不動產經營交易各方必須在合約中準確記錄實際交易價格。這將避免為了減少個人所得稅和登記費而記錄較低價格的情況。

總結來說,任何關於越南買房的交易,都需要透過銀行轉帳交易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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