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10條(監護人之設置)(97.05.2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二節 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原:禁治產人之監護)(§1110~1113之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7.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10條(監護人之設置)(97.05.23修正公布)

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置監護人。

理由:

配合民法總則編部分條文修正「禁治產」用語,爰將本條「禁治產人」修正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原條文】(監護人之設置)(19.12.26制定公布)

禁治產人應置監護人。

❄️❄️❄️❄️❄️❄️❄️❄️❄️❄️❄️❄️❄️❄️❄️❄️

您可能也感興趣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民法上書坊
2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民法上書坊的其他內容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7條(直系及旁系血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Ⅰ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Ⅱ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7條(直系及旁系血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Ⅰ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Ⅱ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8條(親等之計算)(19.12.26制定公布)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8條(親等之計算)(19.12.26制定公布)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9條(姻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9條(姻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欸!這是在哪裡買的?求連結 🥺」 誰叫你太有品味,一發就讓大家跟著剁手手? 讓你回購再回購的生活好物,是時候該介紹出場了吧! 「開箱你的美好生活」現正召喚各路好物的開箱使者 🤩
Thumbnail
「欸!這是在哪裡買的?求連結 🥺」 誰叫你太有品味,一發就讓大家跟著剁手手? 讓你回購再回購的生活好物,是時候該介紹出場了吧! 「開箱你的美好生活」現正召喚各路好物的開箱使者 🤩
Thumbnail
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又稱同婚專法)三讀通過,5月24日正式施行,婚姻平權終於露出了曙光。作為亞洲第一,台灣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但仍有未盡完善之處:專法將同性結婚之收養限於繼親收養,共同收養被排除於規定外。
Thumbnail
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又稱同婚專法)三讀通過,5月24日正式施行,婚姻平權終於露出了曙光。作為亞洲第一,台灣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但仍有未盡完善之處:專法將同性結婚之收養限於繼親收養,共同收養被排除於規定外。
Thumbnail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認定現行民法第限制唯一有責配偶不得請求裁判離婚,原則上並不違反憲法對婚姻自由之保障,同時翻轉了法院長期以來的見解。
Thumbnail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認定現行民法第限制唯一有責配偶不得請求裁判離婚,原則上並不違反憲法對婚姻自由之保障,同時翻轉了法院長期以來的見解。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瞭解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瞭解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列出下列兩者的抵觸,憲法是根本大法,人民身體自由應予保障,要經過法院才能動作,現在不用立法院來函就可調查。誰同意誰負責。這是違憲。 真通過,就沒有人身自由了。有沒有讀法律??? 中華民國憲法 第 8 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
Thumbnail
列出下列兩者的抵觸,憲法是根本大法,人民身體自由應予保障,要經過法院才能動作,現在不用立法院來函就可調查。誰同意誰負責。這是違憲。 真通過,就沒有人身自由了。有沒有讀法律??? 中華民國憲法 第 8 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
Thumbnail
抵達警局後, 我除了告知員警我要通報家暴案件以外, 我還提出我要聲請保護令。 家暴案件立案提出後, 聲請保護令也需要答覆類似的問題。 保護令分為三種: 通常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 緊急保護令 通常保護令需要法院的審理,需要的時間較常。 暫時保護令法院會在幾週內作出裁決。 緊
Thumbnail
抵達警局後, 我除了告知員警我要通報家暴案件以外, 我還提出我要聲請保護令。 家暴案件立案提出後, 聲請保護令也需要答覆類似的問題。 保護令分為三種: 通常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 緊急保護令 通常保護令需要法院的審理,需要的時間較常。 暫時保護令法院會在幾週內作出裁決。 緊
Thumbnail
本月已向法院遞交訴狀兩件:履行同居義務、暫時處分。 履行同居義務:先位聲請 - 由我擔任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 暫時處分:建立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規則 四月將再次上課及調解 五月開庭調查 有人問我:怎麼下定決心了? 我只是遞狀之後才選擇公開 並不是現在才做這個決定…
Thumbnail
本月已向法院遞交訴狀兩件:履行同居義務、暫時處分。 履行同居義務:先位聲請 - 由我擔任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 暫時處分:建立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規則 四月將再次上課及調解 五月開庭調查 有人問我:怎麼下定決心了? 我只是遞狀之後才選擇公開 並不是現在才做這個決定…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