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寫自我介紹或是履歷的時候,常有兩個讓我困擾的欄位,一個是興趣、一個是專長。
興趣總是族繁不及備載,太多事物讓人感到有趣,唱歌、寫作、運動、學術、辯論⋯⋯如何喜愛才能被稱作興趣呢?但這都還事小,隨興揀出兩三個作為代表都不為過,但專長就真正令人頭疼了。
每當我又自以為是的找到自己的專長,就會立刻被現實洗臉,見識到何謂將其引以專長的人才們,有些人就是天生比較會運動、比較會唸書、比較會唱歌、比較會說話⋯⋯而且我又特別容易在這些場合時出糗,唱歌突然找不到合理的發聲位置、辯論突然搞不清楚戰場劃分、面對數學更是突然一頭霧水。每一個突然都提醒了我:並非突然,這是註定。
越長大越自明,知道自己長相不是公認的好看,知道自己不是萬事通,知道自己其實處處不如人。即使受過幾次誇耀、得過幾個小獎、智商在全國前1%,也一點都不亮眼,不過只是一介凡夫。
諷刺的是我如此的不認份,明知自己平凡的多麼不起眼,卻仍自命不凡的舉世無雙。後設來看,這可笑的無與倫比。但這卻是我試圖與自己和解的唯一處方,只有這樣才讓我相信自己會有活著的意義,我有可能只是還沒找到而已。
我在很多事情上很努力,卻又同時不甘專長被叫做「努力」、叫做「堅持」。也許我只是太嫉妒了天才的稱號,我刻苦耐勞的證明自己不是「靠努力」,而是「天才」。多麼荒謬的論證。於是我輕信了是顆鑽石總會發光的話術,如喀爾文教派般的證明自己本就是蒙神寵愛的選民。
我寫作的時候,最不擅長寫末段,如同我難以為自己下結論。也許我終其一生對於天份的尋覓,都只是在證明自己的所為即是推石上山的徒勞無功。但意義終究是種與世界的信任關係,只要我不把一切看作獻給虛無的供物,意義便油然而生。
無怪卡繆要求我想像薛西弗斯是快樂的,因為將一切都用評價扭曲成一種對抗荒謬,似乎就能賦予些價值,試圖謀殺荒蕪,空白也能是挪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