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AI與音樂:是否應該復刻已故歌手的聲音?

AI復刻了林肯公園主唱查斯特·本寧頓的聲音,翻唱了Gotye的《Somebody That I Used to Know》。起初我還挺興奮,畢竟查斯特是我最喜歡的搖滾歌手之一。點開一聽,確實神似,連查斯特那標誌性的嘶吼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可是聽著聽著,我卻感到一絲不適。這真的是查斯特想唱的歌嗎?他生前會同意這樣使用他的聲音嗎?

回想起來,音樂史上英年早逝的歌手何其多。除了查斯特,還有Nirvana樂隊主唱柯特·柯本、「搖滾之王」埃爾維斯·普雷斯利、「流行音樂之王」邁克爾·傑克遜等等。他們留下了璀璨的音樂遺產,卻都在事業巔峰時期離世,讓無數歌迷扼腕嘆息。

如今AI技術發展迅猛,似乎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復活」逝去歌手的機會。但這真的合適嗎?

這涉及到倫理問題。已故歌手無法表達自己的意願,我們憑什麼替他們做決定?即便是出於善意,這種行為本質上也是一種冒用身份。試想一下,如果有人用AI模仿你的聲音去唱一首你從未唱過的歌,你會作何感想?

其次,這還牽涉到版權問題。AI學習歌手的聲音特徵,需要大量的原創音樂素材。這些素材都是受版權保護的。目前,多家音樂出版商已經對AI公司提起訴訟,指控其未經授權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歌詞。這個官司的結果,很可能會決定AI音樂的未來走向。

AI復刻的聲音再逼真,也缺少了人類歌手的情感和靈魂。正如倫敦瑪麗大學互動設計教授尼克·布萊恩-金斯所說:「AI沒有人類的生活經歷。它沒有談過戀愛,沒有看過日落,沒有喝醉過酒,沒有體驗過宿醉。所以它的演繹可能會很無聊。」

試想一下,如果有人利用AI技術,大量製作已故歌手的「新歌」,並將其置於付費牆後牟利,這對歌手的家人和歌迷來說,無疑是一種傷害和侮辱。

當然,AI技術在音樂領域也有正面應用。比如,去年披頭士樂隊就用AI技術處理了約翰·列儂的舊錄音帶,製作出了「最後一首披頭士歌曲」——《Now And Then》。這種應用更像是對已有作品的修復和完善,而非憑空創造。

AI翻唱技術確實令人驚歎,但我們在使用時需要謹慎。我們應該尊重已故歌手的遺產和意願,而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或商業利益而濫用他們的聲音。

也許,我們更應該珍惜那些仍在世的音樂人,支持他們的創作,讓音樂繼續豐富我們的生活。畢竟,真正的音樂魅力,不僅在於聲音本身,更在於創作者傾注其中的情感和生命力。這是任何AI都無法完全複製的。

對於那些已經離我們而去的音樂人,我們更應該以敬意和感恩的心情去聆聽他們留下的作品,而不是試圖用技術手段「復活」他們。讓我們用心去感受他們的音樂,讓他們的精神和藝術永遠活在我們心中。


參考資料:

1. 關於AI音樂版權訴訟的報導:https://www.reuters.com/technology/universal-music-group-sues-anthropic-over-ai-copyright-infringement-2023-10-18/

2. 披頭士樂隊使用AI技術的新聞:https://www.bbc.com/news/entertainment-arts-6568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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