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1|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一個實例:利己是人的本性

  我進入超市,走向西瓜攤位,要去買一粒西瓜。每粒西瓜品質一樣,售價也一樣,10元一粒。但看得出西瓜明顯有大小的差別,在此情形下,我總會盡量去發現並挑選最大的那一粒。我也觀察到這不是我一個人獨有的行為,是人人皆如此這般,一種普遍的,大家共有的行為。當然這種行為是正當的,不會引來任何爭議,原因想必是大家都普遍接受「先到先得」這一有秩序的社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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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花 10元,挑選走最大的那一粒西瓜。那麼接下來買西瓜的那一位,他花同樣 10元,獲得比我的小的西瓜。這樣公平嗎?我認為公平的做法是每個買西瓜的人,在沒有任何管制約束的狀態下,都自覺不做任何比較,隨機挑選一粒。無疑地,我想像的這種公平只屬於烏托邦社會,不存在於現實世界。

  現在考慮,為何每一個「先到先得」者都不表現出自覺地去顧及他人的利益和維護公平原則?在自然無約束狀態下,他們總是一致地挑選對自己最有利的、最大的那一粒西瓜,統一地表現出這一「利己」行為。在日常生活中,特別在選擇食物、商品和工作任務時,每一個人都會表現出類似的利己行為,這類利己行為具有普遍性。基於此行為的普遍性,能否下結論:利己是人的本性?它也是荀子人性本惡的一種具體化表現吧?

  我們進一步從達爾文的進化論來理解「利己是人的本性」的生物學基礎。生物進化的依據是生存和繁衍。在資源有限的狀態下,一個生物個體獲得更多食物就生存的更好,繁衍出更多後代。為了獲得更多食物,生物就會進化出,在爭奪食物過程中,本能地去搶盡可能多的食物這一行為,即所謂的利己行為。在當下人類社會裡,這種本能的利己行為就表現為在合理的前提下(即中華傳統強調的合於義),盡量去做出對自己有利的行為,去獲得盡可能多的食物。例如在先到先得的環境裡,去挑選最大的西瓜,達到合於義的利己。

  生物學研究曾將人性框定為基因限制下人類可能性的通道。不過,學界正在建立另一種人性觀,它認為人類活動的一些獨特品質,如腦力活動、對語言的學習和運用、創新慾望以及抽象思維能力,凝結成某種智慧以及根據當前環境做出的靈活性。靈活適應性是後一種人性觀的要旨。 《國家地理·人類進化史·智人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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