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同時可在人與動物身上發現的愛,
這種愛戀具包容、謙卑和凡常的性質,
特別鑑於父母之於子女。
很難用一種名詞來涵蓋其意,
這裡暫以「親愛」名之。
或許我們提起親愛時,會很直覺地聯想到與家人之間的感情,更甚是我們對親愛的想像僅僅侷限於家人之間,但是魯益師(C. S. Lewis)在《四種愛》中的觀點啟發了我對於親愛的不同想法。
當我們試著回想生命中某個認識很久的對象,我與他不一定有很深層的認識或交流,但隨著自然而然的相處、見面,久而久之我們之間產生一種熟悉感。他或許不是在我生命中重要的人,甚至我們現在的交集並不多,但碰上面總還是因著過往時間累積的情感心中產生安心。他可能是小學同學,相同社團、營隊或球隊的朋友,打工認識的同事,也有可能是從小見到大的遠房親戚或著老家的鄰居。不曉得你心中是否浮現出某個人的臉孔?雖然平時沒有交集,但見到面的時候卻能熱情地敘舊。
我們一開始大概不是因為欣賞這個人的特質而接觸他,只是他恰巧坐在我隔壁的隔壁,我們分到同一個組別、班級或是我們就是生在同一個家族,一些根本沒得選的原因促使我和他相識和相處。隨著時間推移漸漸產生一種熟悉感,但是我們平常也不會刻意將這種熟悉感特別提起,就是放在心中彼此曉得。
為什麼我們不會將這種情感特別提起呢?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一個從小抱到大的玩偶、小被被,它放在我的床上會是一件很棒的事情,但是我不會把它當作一件飾品展示於大眾面前。因為舊玩偶放在個人空間內才會令人感到安心,只有在原本習慣的日常生活中使用它才會感到舒適。若將舊娃娃拿出室內,帶去學校上課或公司上班只會顯得古怪。
親愛之情是一種很謙卑的愛,從來不會裝腔作勢。
親愛的核心就在於平易近人的愛。親愛不是因著我要找尋跟我有共同理想的夥伴產生的情誼,也不是因著我看見他人身上流露出美好特質而被他吸引。我對他有種熟悉感,因著這熟悉感而有些動力為他做點甚麼或著在意他。這熟悉感很可能來自於我每天早上都跟他搭同一班電梯、在這個十字路口等紅燈時總是遇上背包有著棒球吊飾的女孩或是早餐店老闆與常客的關係。日子久了,我發現我跟他總是往同個地方前進(地理上,非意義上的同行),老闆跟常客有點餐的默契。或許他們之間沒有講過話,但一旦雙方都意識到彼此是生活中熟悉的個體,那就是親愛產生之際。
親愛之情的起源並非欣賞對方,並不是我們主動去選擇要和誰成為朋友或戀人,而是因著熟悉感而產生的情愫。如果我們有一位常搭上同一班電梯的點頭之交。當這人拿著特別多東西上樓時,我會先注意這人今天怎麼拿這麼多東西上樓。然後多少會猜測他想做些甚麼或是他需不需要幫忙,而不是僅僅把他當作一位拿很多東西的人。比起完全陌生的人,我對這個有熟悉感的他油然而生更多關心與情愫,正是因為親愛。
因為熟悉感產生的關愛、情愫,那就是親愛了。
參考資料:
C. S. Lewis(2005)。四種愛(梁永安譯)。立緒文化。(原著出版於19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