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贏家全拿」的代價:為什麼你不能既當投資人又當債主?

我很愛《The Winner Takes It All》(贏家全拿)這首歌,

特別是前法國第一夫人Carla Bruni的於2017年翻唱的版本。

她以溫柔、慵懶,且富有磁性的嗓音,

像是在深夜呢喃著一段破碎的戀情。

我常伴著9%冰結,靜靜聆聽這首歌,

啊嘶~只有棒~



贏家全拿有時是一個事實陳述,有時一種心態上敘述。


有遇當事人想要借一筆錢給好友,

因為好友想創業需要資金。

這時候你會有兩種選擇:

一是成為投資者,另一種則是借出資金。

這兩者看似接近,但核心的風險與回報差異巨大。

投資入股意味著風險,

可能賺也可能虧,並無保證。

而借貸則屬於較為保守的選擇,

要求返還本金和利息

且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最怕這時候出現「贏家全拿」的心態,

既想要投資時未來可能的豐富盈餘分派,

又想確保萬一事業失敗時能夠依靠借貸契約追回資金。

此時就會現一種很怪異的關係組合,

例如,當你既簽下投資協議,又同時與對方簽訂借貸契約,

試圖以雙重身分在其中游走,

自認二者的優點能兼顧。

一旦事業失敗,

再來主張借款返還。


然而事情不會那麼簡單,

如果在訴訟中,

當對方拿出過往盈餘分派的證據時。

則會有極大的敗訴可能。

因此,當我們心中想著「贏家全拿」,

結果卻可能是一場空。

要避免自陷上述的困境中,

一開始就要清楚地作出抉擇:究竟是”投資“還是”借貸“?

如果能清楚區分二者,

這些事情會單純得多。


否則,也可能只能在夜裡,

聽著歌伴著酒...


《Rules must be obeyed》
 規則必須遵守
《The judges will decide》
  裁判將做出決定

9%就是讚


the winner takes it all...


Q&A


Q1:投資入股和借貸的核心區別是什麼?

A1:投資入股意味著不保證資金回收,具有風險和潛在收益,而借貸則需按期償還本金 和利息,風險較小但回報有限。


Q2:為什麼抱有「贏家全拿」心態會導致法律風險?

A2:因為同時以投資和借貸形式介入事業,可能在出現損失時因契約混淆,導致無法成功追討借款。


Q3如何避免這種混淆的情況?

A3:在決定是否資助朋友時,明確界定是投資還是借貸,並在契約中清楚反映這一選擇,避免未來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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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大學法律系畢業,國立大學財務金融所畢業。在律師事務所擔任助理14年餘。分享自己的讀書心得,工作所見趣聞,以及分享有用的實務技巧。努力產出對社會有幫助的文字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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