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覺得「興趣」某方面或許也是與生俱來的。我從小就喜歡寫字,記得小學四年級的暑假,媽媽從廟裡拿了一本心經手抄本回家,當時根本讀不懂心經的涵義的我,居然願意 (能夠) 在空閒時間坐在書桌前,專注地抄完一篇心經。
高中畢業那年,因為好奇,於是開啟了我的書法旅程;五年過去了,我還在寫,還喜歡寫。
雖然目前尚無法達到行雲流水的境界,仍舊還有許多不足,平時也沒什麼在培養、鍛鍊自己看書法的眼力,但因為清楚自己是發自內心地享受寫字的過程,所以,我還想繼續寫下去。
( 大概是「有點」驗證了「因為熱愛,所以堅持」這句話吧!)
寫書法能讓我暫時拋開平日累積在腦海、心頭,各種揮之不去的紛亂思緒,練習將「心」專注於寫字的當下,同時,在書寫的過程中,也能藉此觀察自己的內心世界,和心靈對話。因此,有人說寫「書法」其實也是在寫「心」,一個人當下的情緒狀態,以及生命閱歷,都會影響書寫者的一筆一畫。而這段日子,我最大的觀察與體悟便是:「生命與習字一樣,都是累積。」
前陣子,我發覺在觀察自己的書法作品時,我總是時常檢討自己哪一筆起筆時不夠自然,彎得不夠流暢,收得不夠有力。
某次,老師恰巧走到座位旁,我對照著老師寫的字帖,問他:「我這裡是不是寫得不太好?」沒想到老師居然說:「不會啊,已經很好了。每個人寫出來的味道本來就會有點不一樣。」當下我有些訝異,原來在我眼中,始終不夠行雲流水,不夠好的作品,在寫了近六十年書法的老師眼裡「已經很好了」。
後來想了想,決定欣然接受老師的肯定。或許因為最熟悉自己的人是「自己」,所以有時候更容易看見,甚至放大自己不足,與不夠好的那一面,但或許那些我們自認為的致命的缺點,在旁人眼裡,其實是微不足道的。而過於追求完美的心態,也會讓我們無法發自內心肯定自己。
於是後來,我很灑脫地告訴自己:「管它到底寫得好不好,反正就是寫開心的。至少曾經有位寫了六十年的長輩肯定過我,那就好了。」不需要最好,夠好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