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5/01/26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購物忘記結帳算竊盜嗎? 北市女被起訴法院判決出爐

結帳示意圖,來源:Pexels

結帳示意圖,來源:Pexels

鄭姓女子去年3月在大賣場結帳時,只結了優酪乳,忘記購物袋中還有未結帳的運動襪,導致過感應門時警鈴大響。保全人員介入後,鄭女雖表示願結帳但店員仍報警,全案依竊盜罪起訴。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鄭女曾主動兩度打開袋子給保全人員查看,且該購物袋較深,襪子裝在裡面有可能不好發現,認為她沒有竊盜意圖,日前判決無罪。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鄭女2024年3月1日下午,到台北市一間大賣場購物,結帳時只結了1瓶優酪乳,離開時防盜感應門卻亮起紅燈,保全人員介入協助後,在鄭女的隨身黃色購物提袋裡,發現1雙未結帳並釘有防盜磁扣的厚底運動襪(價值新台幣119元)。

鄭女被檢察官依竊盜罪嫌起訴,但她否認犯罪,並向法官表示「自己只是一時忘記將本案襪子從購物袋中拿出來結帳,並沒有要偷走的意思」。

北院審理時,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當天保全人員為了確認感應門亮燈的原因,數次引導鄭女走向、穿越感應門,鄭女均坦然配合,當保全人員要進行測試而向她索取隨身物品,如雨傘、黃色提袋等物品時,鄭女均沒有拖延或拒絕,而是直接交出這些物品供保全人員測試,更主動兩次打開裝有本案襪子的黃色提袋口,供保全查看袋內物品。

保全人員到庭作證表示,印象中鄭女蠻配合的,不像其他(疑似有竊盜意圖的)客人會一直狡辯。

北院表示,一般來說竊盜者為避免犯行遭受害店家發現,常會拒絕、不配合店家檢查,或立即逃離現場,但本案鄭女在賣場保全人員進行檢查時,均坦然、積極配合,未有任何掩飾之意,甚至主動兩次打開袋子供保全人員檢查,顯然鄭女的行為與一般竊盜者有迥異之處。

女子到賣場購物卻忘了將襪子結帳。圖片來源:圖片來源:Pexels

北院詳細表示,總計鄭女在賣場中共拿取優酪乳1瓶及釘有防盜磁扣的襪子1雙,雖然只結了優酪乳,但假如真的有竊盜犯意,她應該會設法拆除襪子上的防盜磁扣,或乾脆挑沒有磁扣的優酪乳下手,豈有明知襪子上有防盜磁扣,還故意只結帳優酪乳,再毫無畏懼地走過感應門之理?

再者,勘驗員警秘錄器可發現,員警抵達現場時,鄭女手拿了數張百元紙鈔,也主動向員警表示她是忘記將本案襪子結帳,導致感應門發出聲響,在員警要帶她回警局作筆錄時,鄭女又再向賣場員工詢問是否要將襪子結帳再離開。

圖片來源:Pexels

鄭女向法官表示,「我當時跟店員說我忘記結帳,我想結帳,但店員不讓我結帳並報警,我當天有帶400、500元到賣場,我不是故意不結帳,是真的忘記了」。至此,法官已逐漸認為鄭女主觀上沒有竊盜意圖。

法院補充,鄭女用來裝本案襪子的提袋,是深度較深的長型提袋,而本案襪子體積不大又呈現扁長形,則將本案襪子裝入該提袋,的確有難以查見的可能,就連保全人員第一次檢查都沒有發現,直到第二次查看才發現襪子。

因此,法院認為鄭女真有可能如其所述,一時疏忽忘記將襪子取出結帳,本案自難以對其以竊盜罪相繩。

法院最後表示,依卷內現存事證,難以認定鄭女主觀上有竊盜犯意,又本件檢察官起訴所憑之證據,尚未達到「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程度,因此判決鄭女無罪,可上訴。

獨立記者/林捷庭 Zesk Lin

*本案尚未定讞,且一審被告獲判無罪,即使二審逆轉,仍請留意無罪推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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