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思維是指思考是用來達成某個超脫於思考外的目的、事物或價值,在這裡思考是作為滿足某種追求的工具。它代表將思考應用於活動之中,用以解決實務中出現的困難。具體的意義就是明確的意義,具有明顯與其它意義區分的性質,意味著事物本身就直接代表了意義、解釋。
具體和抽象概念之間的區別標準在於依據生活所需而設定,如果需要解決某個現實中面臨的難題,你的思考就會偏向具體思維多一點或使用較多的具體概念;相反你對某個客體感到興趣並想深入研究,即使它並不能處理生活所遇到的問題,單純只想尋求一個答案、解釋,你會運用各種你所了解的觀念迂迴探索,那麼你的思路會接近抽象思考的精髓多一點。以上還可以延伸出實務和理論思維。理論和實務之間是關於限制、程度和調整的問題,而非能簡單被區分、彼此分界的關係。它們是思維的2種面向,是屬於思考的角度或觀察焦點的不同的問題。
參考 :
<<我們如何思考:杜威論邏輯思維>>---作 : 約翰。杜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