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先生不諱言是有「路怒症」的。
正因如此,我才沒有讓自己去考駕照的打算,免得闖下大禍,而受牢獄之災。當然,我也多少有點後悔,想深一層駕照可以先考,然後在旅遊時才使用,多少會讓自己在自助遊時能方便一點兒。
而「路怒症」我是覺得自己有伸延到在行人道上的。
在香港這個環境裡,行人路並不寬闊,很多地方就只有3-4個人並肩的闊度,更多的是只有2個人甚至更窄的。
很多時候,大家為了趕時間都逼不得已在某些路段會走出行車路上,以方便超越前面走得慢的人。
當你發現就算你走在行車路上也會迎面而來遇到一樣想法的人,也許你就更能明白這種道路設計的奇怪。
我承認我是走路步速算快的人,但我並不是那種喜歡和人碰撞的人。我的「輕功」比較靈巧(身型不靈巧就是了!),走路時精神指令開啟了「閃避」效果。
在香港,我最不喜歡就是以下這些狀況:
1. 3-5個人並肩行的,將整條路都填滿了。看不到後面有人被你阻塞就算了,就會迎面見到有人也不打算讓是那招?要人家踏着他們的頭殼過嗎?你們不是在拍戰隊特攝好吧?
2. 有些人明顯是一副要和人碰撞的,連一點也不讓,我是奇怪你撞到誰也不好吧?撞傷人很開心嗎?雖然這種人還是佔少數,但我有覺得近年好像蠻多了一點,在韓國這情況其實比香港更普遍。
3. 醉步和迷踪步傳人。比起我的凌波微步,有很多人喜歡使用迷踪步或醉步。在不闊的道路上忽左忽右的,有時又忽然立地太歳停下來,一切,都是源於他們在邊看手機覆訊息邊走路。
4. 有些雖然不像2那種人擺明車馬要撞,但倒是一副「你一定要讓路」的態度,如果你停下來既不撞也不讓,他們反而會白你眼覺得你沒有讓。很多時,這些都是傾得入神的情侶或者帶小孩的。讓你不是問題,很多時左先生都會主動禮讓,但至少你要給我合理的半條路也好,不然我又只有想到踏在他頭殼過了。很多時,我腰都扭到盡了才能過到,但看見這些人連半點側身的意欲也沒有,很是無言。
有一次,我和同事和海外來的供應商約好午膳,我着同事和供應商先行去公司不遠處的餐廳,我收拾一下會議室就來。
我應該遲了10分鐘左右出門吧,但到了餐廳門前卻發現他們還沒到達,心裡正猜想是否去錯了餐廳。
「左先生,你怎麼在這兒?」供應商和我的同事這時候剛巧上到來,看到站在餐廳門外的我,好奇的問道。
「我還以為你們已進去了。」我問,心裡正奇怪你們還沒到,我卻先來到了。
「你是行捷徑的嗎?」供應商一臉認真的問我,我瞬間明白他是奇怪我為何後發先至。
「哦,哈哈,因為我借用了多啦A夢的隨意門。」我開玩笑道。當然我也有想過是否同事和他在中途去了買東西。
後來,我同事有向我說出原因,原來供應商的步速很慢,他好幾次差點就甩了他們。過交通燈又過不及,結果我同事自己過了又要在前面等他們在下一次轉燈才過來。
「有趣,結果就造成了『龜兔賽跑』般的結果。」我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