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單居離問於曾子曰:「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愛而敬。父母之行若中道,則從;若不中道,則諫;諫而不用,行之如由己。從而不諫,非孝也;諫而不從,亦非孝也。孝子之諫,達善而不敢爭辨;爭辨者,作亂之所由興也。由己為無咎,則寍;由己為賢人,則亂。孝子無私樂,父母所憂憂之,父母所樂樂之。孝子唯巧變,故父母安之。若夫坐如尸,立如齊,弗訊不言,言必齊色,此成人之善者也,未得為人子之道也。」
2. 注釋
1. 中道:合於正道。
2. 諫:勸諫,進諫。
3. 行之如由己:即使父母不採納勸諫,也要自己依正道而行。
4. 達善:以善意、合宜的方式表達。
5. 爭辨:與父母爭辯。
6. 寍:安定無過。
7. 巧變:善於靈活應對,使父母安心。
8. 坐如尸,立如齊:坐得像祭祀時的尸位,立得像排列整齊,形容拘謹端莊。
9. 齊色:態度嚴肅、一律的樣子。
10. 成人之善:成人的禮節規範。
3. 白話文
單居離問曾子:「事奉父母有方法嗎?」曾子說:「有,就是愛與敬。父母的行為若合乎正道,就順從;若不合正道,就勸諫;若勸諫而不被採納,自己仍要依正道去做。若只是順從而不勸諫,這不是孝;若勸諫卻不順從,這也不是孝。孝子的勸諫,應當以善意達成,不可與父母爭辯;因為爭辯會導致家庭失和,甚至亂起。自己能做到無過,才算安;若自以為賢明,則會生亂。孝子不應有私人的快樂,父母憂愁時要與之同憂,父母快樂時要與之同樂。孝子唯有靈活變通,才能讓父母安心。至於那種坐得像祭祀的尸,站得像儀式的隊列,不問不言,言必板著臉色,這雖是成人的禮貌,但還不是為人子女的正道。」
4. 總結
此段說明孝道的要義:孝在於愛敬雙全,合道則順,不合道則勸,勸不從仍行己之正。真正的孝子不爭辯、不自以為賢,與父母同憂樂,並懂得靈活變通,而非拘泥於形式。
啟示
孝在於愛敬並行,不是一味順從。
勸諫需以善意,不可爭辯,以免滋生亂端。
孝子應與父母同憂樂,心意相通。
過於拘泥形式而失去真心,不能算是真正的孝。
二、
1. 原文
單居離問曰:「事兄有道乎?」曾子曰:「有。尊事之,以為己望也;兄事之,不遺其言。兄之行若中道,則兄事之;兄之行若不中道,則養之;養之內,不養於外,則是越之也;養之外,不養於內,則是疏之也;是故君子內外養之也。」
2. 注釋
1. 事兄:奉事兄長。
2. 己望:自己的榜樣、仰望的對象。
3. 不遺其言:不忽略兄長的教誨。
4. 中道:合乎正道。
5. 養之:以敬愛包容的態度對待。
6. 越之:超越兄長,不加尊敬。
7. 疏之:疏遠兄長,不親近。
8. 內外養之:無論在心意上(內)或行為上(外),都要敬養兄長。
3. 白話文
單居離問:「侍奉兄長有方法嗎?」曾子說:「有。要尊敬地事奉兄長,把他當作自己的榜樣;聽從兄長,不忽略他的言教。若兄長的行為合乎正道,就順從他;若不合正道,則以包容養護的態度對待他。若只是心裡敬養而外表不表現,這就是不尊重兄長;若只是外表敬養而心中沒有,這就是疏遠兄長。所以君子在心內與外表上,都要敬養兄長。」
4. 總結
此段闡述事奉兄長的道理:君子以兄長為榜樣,聽從其言,合道則順,不合道則以敬養包容,內外一致,才是真正的兄弟之道。
啟示
尊兄長,不僅在外表,更在於內心誠敬。
合道則順,不合道則以敬愛包容。
兄弟之情重在和睦,避免疏遠或逾越。
君子處世講求內外一致,表裡如一。
三、
1. 原文
單居離問曰:「使弟有道乎?」曾子曰:「有。嘉事不失時也。弟之行若中道,則正以使之;弟之行若不中道,則兄事之,詘事兄之道若不可,然后舍之矣。」
2. 注釋
1. 使弟:對弟弟的指導與使喚。
2. 嘉事:合宜、正當之事。
3. 不失時:不錯過時機,適當安排。
4. 中道:合乎正道。
5. 正以使之:以正道引導或指使弟弟。
6. 兄事之:像對待兄長一樣尊敬地對待弟弟。
7. 詘事兄之道:委屈自己、以事兄的方式對待弟弟。
8. 舍之:放棄、停止。
3. 白話文
單居離問:「對待弟弟有方法嗎?」曾子說:「有。應在適當時機給予正當的指導。若弟弟的行為合乎正道,就以正道引導他;若弟弟的行為不合正道,就要像對待兄長那樣尊敬地對待他,若連以事兄的方式對待弟弟都不可行,最後才選擇放棄他。」
4. 總結
此段強調兄長對弟弟的責任:以正道引導,若弟弟不合道,仍應以尊敬包容的態度對待,只有在無可為時,才放棄。
啟示
指導弟弟要把握時機,做正當之事。
弟弟合道則引導,不合道則以敬容忍。
兄長應盡責,不可輕易放棄弟弟。
兄弟之情應以正道與敬愛為根本。
四、
1. 原文
曾子曰:「夫禮,大之由也,不與小之自也。飲食以齒,力事不讓,辱事不齒,執觴觚杯豆而不醉,和歌而不哀,夫弟者,不衡坐,不苟越,不干逆色,趨翔周旋,俛仰從命,不見於顏色,未成於弟也。」
2. 注釋
1. 大之由:大的根本、根源。
2. 小之自:細小瑣事的隨便為之。
3. 齒:此指咀嚼。
4. 力事:勞動、服役之事。
5. 辱事:卑賤的事情。
6. 執觴觚杯豆:拿著各種酒器與食器。
7. 和歌:合唱、和聲而歌。
8. 不哀:不顯現悲哀之情。
9. 衡坐:歪斜坐姿。
10. 苟越:隨便僭越,不合禮法的舉動。
11. 干逆色:冒犯或頂撞他人神色。
12. 趨翔周旋:行走應對,舉止得宜。
13. 俛仰從命:低頭抬頭都順從他人指令。
14. 未成於弟:尚未真正達到「弟」(恭敬順從)的境界。
3. 白話文
曾子說:「禮,是大處的根本,不是小事上的隨便。吃東西要用牙齒細嚼,做勞務不能推讓,卑賤的事不能排斥。拿著各種酒食器皿而不至於喝醉,唱和歌曲卻不表現出悲哀。至於弟(恭敬順從)的人,不會斜坐,不會隨便越禮,不會冒犯他人的神色,走動應對時舉止周全,低頭抬頭都聽從命令,而在臉色上不顯露情緒,這才算還未完全做到弟。」
4. 總結
本段說明「禮」是大處的根本,而非瑣事的隨便,並以飲食、應對、舉止為例,強調行為應合乎禮法,恭敬而不失度。真正的「弟」不僅在於外表的恭順,更在於舉止合宜而不顯露情緒。
啟示
禮的本質是大方向上的規範,不應拘泥於小節瑣碎。
行為舉止需合乎分寸,不能因事小而輕忽。
真正的恭敬不在表面,而是自然內化於行為中。
修養應做到外不僭越、內不顯露,方能稱得上真正的「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