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下能養。」
2. 注釋
1. 大孝尊親:最高的孝是能使父母獲得尊榮。
2. 其次不辱:其次是不讓父母蒙羞受辱。
3. 其下能養:最低層次的是僅能奉養父母的飲食起居。
3. 白話文
曾子說:「孝有三種層次:最大的孝是使父母獲得尊榮,其次是不讓父母蒙受羞辱,最下的是僅能供養父母生活。」
4. 總結
這段話說明孝有高低層次,最高者能榮耀父母,中者避免羞辱父母,下者則僅止於物質供養。
啟示
孝不僅在於奉養,更在於使父母尊榮。
為人子女應注意自身言行,不致連累父母受辱。
真正的孝是精神與德行上的成就,而不只是物質照顧。
二、
1. 原文
公明儀問於曾子曰:「夫子可謂孝乎?」曾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君子之所謂孝者,先意承志,諭父母以道。參直養者也,安能為孝乎?身者,親之遺體也。行親之遺體,敢不敬乎?故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災及乎身,敢不敬乎?故烹熟鮮香,嘗而進之,非孝也,養也。君子之所謂孝者,國人皆稱願焉,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謂孝也。民之本教曰孝,其行之曰養。養,可能也;敬,為難。敬,可能也;安,為難。安,可能也;久,為難。久,可能也;卒,為難。父母既歿,慎行其身,不遺父母惡名,可謂能終也。」
2. 注釋
1. 公明儀:曾子的弟子之一。
2. 先意承志:能事先體察父母的心意,順承其志向。
3. 諭父母以道:用正道勸導父母。
4. 參直養者:曾子自稱「只懂得奉養」,謙辭。
5. 親之遺體:父母所遺留給子女的身體。
6. 五者:居處莊重、事君忠誠、蒞官恭敬、朋友守信、戰陳勇敢。
7. 嘗而進之:先嘗食物再獻給父母。
8. 國人皆稱願:天下人都稱讚、羨慕。
9. 養:物質供養。
10. 敬:尊敬之心與態度。
11. 安:能使父母安心。
12. 久:能長久保持孝行。
13. 卒:能以善終全孝,直到父母去世後仍守孝道。
3. 白話文
公明儀問曾子:「您可以算是孝子嗎?」曾子說:「這是什麼話呢?君子所說的孝,是能先體察父母心意,順承其志,並以正道勸導父母。我曾參只會奉養罷了,怎能算孝呢?身體是父母所留下的,行事以此身體,怎敢不恭敬呢?所以居處不莊重,不算孝;事奉君主不忠誠,不算孝;為官不敬謹,不算孝;交友不守信,不算孝;作戰不勇敢,也不算孝。這五者若做不好,災禍就會臨到自身,怎敢不謹慎呢?所以烹飪佳餚,先嘗後奉上,這不是孝,只是奉養而已。君子所謂的孝,是能讓國人都稱羨說:『真幸運啊!有這樣的兒子!』這才叫孝。百姓的根本道德教育稱之為孝,實際的行為是養。養雖容易做到,但敬難;敬雖能做到,但讓父母安心更難;能安慰父母雖然可能,但能長久堅持更難;能長久雖然可能,但能善終至父母死後仍不失孝道則更難。父母過世之後,仍能謹慎行事,不給父母留下惡名,這才可說是真正完成孝道。」
4. 總結
此段闡述孝的不同層次:僅有供養不算孝,真正的孝需涵蓋德行與身教,使父母蒙榮並安,且能持之以恆,直到父母身後仍不辱其名。
啟示
孝不僅在於物質奉養,更重在尊敬與德行。
孝子需以身立德,讓父母因子女行為而蒙榮。
孝行難在長久堅持與善終。
父母過世後仍能自律,不辱父母之名,才是孝道的完成。
三、
1. 原文
夫仁者,仁此者也;義者,宣此者也;忠者,中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禮者,體此者也;行者,行此者也;彊者,彊此者也;樂自順此生,刑自反此作。
2. 注釋
1. 仁此者:仁德是由此心而生。
2. 義者,宣此者:義是仁德的發揚與表現。
3. 忠者,中此者:忠是內心誠篤之實踐。
4. 信者,信此者:信是仁義之心的真實不虛。
5. 禮者,體此者:禮是仁義的具體體現。
6. 行者,行此者:行是實際踐履仁義之道。
7. 彊者,彊此者:彊是強毅守持,不偏不懈。
8. 樂自順此生:音樂因順應仁義而產生。
9. 刑自反此作:刑罰因違反仁義而施行。
3. 白話文
所謂仁,是從內心自然生發出來的;義,是仁的外在發揚;忠,是內心誠實不欺的實踐;信,是仁義之心的真實表現;禮,是仁義的具體形式;行,是踐履仁義的實際行為;彊,是堅毅守持仁義之道。音樂是因順應仁義而生,刑罰則因違背仁義而設。
4. 總結
此段闡述仁義忠信禮行等德目的內在關聯,指出德行是相生相成的,音樂與刑罰則分別是順從或違背仁義的結果。
啟示
德目之間相互貫通,仁為本,義為用。
學習仁義,需忠信禮行並舉。
音樂象徵和諧,刑罰則是失德的警戒。
君子修身應以仁為根本,方能導致社會和諧有序。
四、
1. 原文
夫孝者,天下之大經也。夫孝置之而塞於天地,衡之而衡於四海,施諸後世而無朝夕,推而放諸東海而準,推而放諸西海而準,推而放諸南海而準,推而放諸北海而準。《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此之謂也。
2. 注釋
1. 孝者,天下之大經:孝是治理天下的根本大法。
2. 置之而塞於天地:放之則廣布於天地之間。
3. 衡之而衡於四海:以孝為準則,四海皆可平衡。
4. 施諸後世而無朝夕:傳之於後世,長久不衰。
5. 推而放諸四海而準:推廣至東西南北四海,皆合準則。
6. 《詩》云:引《詩經》為證。
7. 無思不服:沒有誰不心悅誠服。
3. 白話文
孝道是天下的根本道理。推行孝道,能遍布天地;用孝道作衡量的標準,四海之內都能平衡。施行孝道於後世,永不因朝夕而改變。推行到東海、西海、南海、北海,都是合乎準則的。《詩經》說:「無論自西自東,自南自北,沒有誰不心服歸順。」這正是指孝道的普遍力量。
4. 總結
此段強調孝是天下根本,影響遍及天地四海,並能永續於後世。孝道的普遍性與永恆性,使其成為治理人倫與國家的根本。
啟示
孝是人倫之本,也是治世之基。
孝道具有普遍性與永恆性,無所不在。
修身行孝,不僅止於家庭,更能安天下。
孝能感人,使人心服,是最有力的德行力量。
五、
1. 原文
孝有三:大孝不匱,中孝用勞,小孝用力。博施備物,可謂不匱矣。尊仁安義,可謂用勞矣。慈愛忘勞,可謂用力矣。
2. 注釋
1. 孝有三:孝道分為三等。
2. 大孝不匱:最高的孝道是不缺乏,能廣施恩德,資源充足。
3. 中孝用勞:中等的孝道要透過辛勤努力,實踐仁義。
4. 小孝用力:最低的孝道,只能靠體力奉養。
5. 博施備物:廣泛施予,備辦所需之物。
6. 尊仁安義:崇尚仁德,安於義理。
7. 慈愛忘勞:因慈愛之心而忘卻辛苦。
3. 白話文
孝道有三種:最高的是大孝,不會有所匱乏,能廣施恩惠、備辦所需;其次是中孝,要勞心勞力,尊重仁德,安於義理;最下的是小孝,僅以體力奉養,憑著慈愛而甘於勞苦。
4. 總結
此段闡述孝道的三個層次:大孝能廣施不竭,中孝以德行辛勤奉獻,小孝則以體力奉養。
啟示
孝道有高低層次,但皆有其價值。
真正的大孝在於德行與恩澤廣布,而不僅是物質供養。
中孝重在以仁義輔助父母,盡心盡力。
小孝則是以辛勤之力表達愛與奉養。
孝的境界越高,越能推及天下,惠及眾人。
六、
1. 原文
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懼而無怨;父母有過,諫而不逆;父母既歿,以哀,祀之加之;如此,謂禮終矣。
2. 注釋
1. 愛之:父母疼愛子女。
2. 喜而不忘:因父母之愛而喜悅,並長久銘記。
3. 惡之:父母責備、嫌惡子女。
4. 懼而無怨:心懷敬畏,不心生怨恨。
5. 諫而不逆:婉言勸諫,不與父母正面衝突。
6. 既歿:已經去世。
7. 祀之加之:在祭祀中更加盡心敬重。
8. 禮終:孝道所體現的禮儀圓滿完成。
3. 白話文
父母疼愛子女時,孝子心中喜悅並不會忘懷;父母責備子女時,孝子心中敬畏而不懷怨恨;父母若有過錯,孝子應當進諫,但不可違逆冒犯;父母去世後,孝子以深切的哀痛懷念之,在祭祀中更是加倍敬重。如此行事,才算是把孝道的禮數圓滿完成。
4. 總結
此段強調孝子對父母的態度:在愛中常懷感念,在責備中不生怨,在過錯中能婉諫,在離世後加倍哀敬,始終如一,才是完整的孝道。
啟示
孝道體現於對父母愛與責備的正確態度。
勸諫父母應以尊敬和善意為本,而非逆抗。
父母去世後仍以哀敬之心奉祀,孝道不因死亡而終止。
孝的禮儀完整體現在生前與身後,內心與行為皆要周全。
七、
1. 原文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傷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子問曰:「夫子傷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正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吾聞之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人為大矣。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之不敢忘也。』今予忘夫孝之道矣,予是以有憂色。故君子一舉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舉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徑,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及於己,然后不辱其身,不憂其親,則可謂孝矣。草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夫子曰:『伐一木,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
2. 注釋
1. 瘳:病癒,傷好。
2. 頃步:小心謹慎的步伐。
3. 徑:小路,暗指不循正道。
4. 游:隨意漂泊、不正當的行為。
5. 遺體:父母所賦予的身體。
6. 忿言:憤怒的話。
7. 草木以時伐焉:指伐木要依季節與時宜。
8. 禽獸以時殺焉:指狩獵要合乎時節,不可過度。
3. 白話文
樂正子春從堂上下來時傷了腳,雖然痊癒了,但數月不出門,臉上仍帶著憂愁。弟子問道:「夫子,您的腳傷已經好了,卻數月不出門,還有憂愁的神色,為什麼呢?」
樂正子春說:「問得好!我聽曾子說,曾子聽孔子說:『天地生養萬物,而人在其中最為尊貴。父母完整地生下我們,子女也應完整地歸還給父母,這才算孝;不損傷身體,才算完整。君子因此連走一步路都不敢忘記父母。』如今我因一時不慎而傷了腳,忘了孝道,所以心中憂愁。
因此,君子舉足時不敢忘父母,說話時不敢忘父母。舉足時不忘父母,所以走路必循大道,不走偏僻小徑;乘舟也不任意漂泊,不敢讓父母留下的身體冒險受險。說話時不忘父母,所以惡言不出口,憤怒的話不會影響自身,這樣便能不辱自身,不讓父母擔憂,這才算是孝。
至於草木,要合時而伐;禽獸,要合時而殺。孔子說:『砍伐一棵樹,獵殺一隻獸,若不合時宜,也是不孝。』」
4. 總結
這段文字藉由樂正子春的自責,強調「孝」不只是供養父母,更在於珍惜父母賦予的身體與人格,舉止言語皆應存敬畏之心。孝順還包括順應天時,不恣意破壞自然,因天地萬物同屬父母所生養。
啟示
孝不僅是奉養,更是全身守體、不辱父母。
行動言語皆需謹慎,時刻存敬。
孝延伸至對自然的尊重,順應時宜而行事。
真正的孝在於內心恭敬與日常細節的實踐。